我是在虎踞镇摆摊的一个小贩,摊位4米,自备摊板,每场集被收取卫生费和摊位费共计10元,一个月计90元,收取这个费用的是自称虎踞镇城管,这样收费合理吗?我们老百姓做个小生意能赚多少钱?要收这么多的费用,国家没有给城管和环卫发工资吗?请有关部门给检查和解释下,给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
还算便宜,我在其他乡镇摆摊更高,唉,政府也不管一下
其他乡镇收费更高,政府也不管管,并且基本上是当地混混承这
网友“摆摊小贩”,您好!
经查,虎踞镇于2008年投入670余万对集市进行了改造,由虎踞社区管理,成立了7人的管理队伍,负责市场的管理和经营秩序。改造后的集市吸引了四面八方的群众前来赶集,平均每次赶集人数达6000人,为了更好的规范市场管理,有序经营,2008年在县物价局的指导下,虎踞社区通过群众大会对市场的固定摊位的定价如下:百货1000元/年,水果1200/年,肉食类1400/年,一年共有108场集。目前,市场里还有50余固定摊位。但一些商人不愿买市场里面的固定摊位,在集市进口的两条路上摆起了临时摊位,对集市里年费摊位影响较大,引起了年费商人的不满。政府出于人道主义一直未予取缔,而临时摊位为10元和15元每次是经群众大会讨论,目的是为了不让随地摆摊,减少临时摊位。
集市的卫生和管理人员都是临时聘用人员,这些费用都是由虎踞社区来支出。市场以方便百姓,服务大众为出发点,2008年定的收费标准直到现在未上涨,这些费用标准只是保证了市场的基本运行。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运作,下一步我镇将采取措施将临时摊位人员统一安排到固定摊位进行买卖。
虎踞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1日
2016-09-16 09:54: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