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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卫生部门:咨询关于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申请条件及流程

2018-11-9 22:42:05发布5次查看
你好,我想咨询下关于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申请条件及流程。我跟我老婆还未生一胎,已做试管婴儿两次未成功。请问符合申报条件吗?能申报的流程怎么走?我问我当地妇女主任,关于这“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文件她说不知道。隔壁村及别的区都有这文件,请问这什么情况。谢谢
根据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实施“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项目的通知》(湘卫妇幼发【2017】2号)的规定,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项目援助申请条件及流程如下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项目援助。
(一)现无存活子女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二)夫妇一方为湖南省户籍,女方年龄49岁以下。
(三)经诊断符合不孕不育治疗条件。
(注:现无存活子女,是指:原来生育过子女但均已死亡,现在没有存活的子女。)
二、申报流程
(一)对象申请。夫妇双方共同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经村(社区)初审后,报送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办。
(二)乡级审核。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办根据服务对象的确认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调查审核,审核同意后报县级卫生计生部门。
(三)县级审批。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审批,签署审批意见,为对象开具《湖南省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见附件2)。申请表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存档。
根据该网友的情况,不符合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项目援助申请条件。
益阳市赫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3月16日
2017-03-11 15: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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