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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房资格 923新政

2017-10-15 6:26:33发布57次查看
关于购房资格的问题,新政要求非长沙户籍人员购房需连续缴纳24个月的社保,是从什么时间起,我从2012年4月至今均在长沙缴纳社保,去年因工作变动导致2016年2月的社保断档一个月。请问是否有购买的资格?是否允许断档?
蔡先生:
您好!根据市政府安排,您的来信由我中心负责答复。您在来信中咨询923新政购房相关问题,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经电话答复了您,向您做了详细的政策解释及答疑工作,告知像您这种因更换工作中途断缴几个月社保的人员,我中心正在进一步研究这部分人员的购房资格问题,请您耐心等待!您表示已知晓。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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