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长热线回复的回复:常德市人民政府:
您的回复己收悉,深表感谢,但百姓我还有一事弄不明白:非公办养老机构就能够随意大幅涨价吗?养老院床位由原来的500元/月提高到1000元/月,生活费由原来的500元/人提高到600元/人,而且养老院工作人员说:〝涨价是政府规定要涨的(政府行为),如果哪个养老院不执行政府定价的是要罚款的〞。这种现象政府难道就不该管一管吗?
1、以政府的名义涨价欺骗群众,影响极坏,难道就没有部门管吗?
2、养老机构不是菜市场卖萝卜、白菜的地方,不应该随便涨跌采取自由定价。政府应该设有监管约束机制。
3、入住养老院的这一群体是极弱势的群体,无论是从经济、政治、社会地位、身体状况,他(她)们都是处在社会的最底层,而且绝大多数是髙龄失能老人,他(她)们迫切需要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爱,养老院价格大幅提高,这有关民生的大事,政府不能不作为。
4、非公办养老机构政府是否给予了适当补贴?为何要大幅提价?
5、国家有关于高龄失能老人的护理津贴什么时候发放到位?
wlh13974233065网友:
收到你《常德养老院大幅涨价,床位费用翻倍》发帖后,我局高度重视,和市发改委服务价格管理科进行了对接,到相关养老院进行了实地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以政府的名义涨价欺骗群众,影响极坏,难道就没有部门管吗?”的问题
关于老人入住民办养老院收费问题,政府、民政部门从未发过文。
二、关于“养老机构不是菜市场卖萝卜、白菜的地方,不应该随便涨跌采取自由定价。政府应该设有监管约束机制”的问题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湘发放价服【2015】427号)精神,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根据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同时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对非营利机构监管需要,对财务收支状况、收费项目和调价频次进行必要监督(上一次调价在2013年左右)。
三、关于“入住养老院老人是弱势群体,养老院价格大幅提高,这有关民生的大事,政府不能不作为”问题。
民办非营性养老机构收费标准没有纳入政府定价目录,所以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管理,对于个别养老院自身的涨价行为,政府无权干预。涉及到违反《反垄断法》、操纵市场的行为,政府将进行查处。
四、关于“非公办养老机构政府是否给予了适当补贴?为何要大幅提价?”的问题。
为推动养老事业的进一步发展,2015年市政府出台了常政发[2015]3号文件,其中明确了对民办养老机构实施补贴,在此文件的推动下,我市涌现了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民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例如康福莱颐养院、福寿颐康园等,提升了我市养老服务水平。机构养老是一个高投入、低回报的行业,据调查,目前的物价水平新建一个养老床位的成本约为15-20万元之间,按照最新固定资产折旧按20年来计算,每个床位资产折旧成本约为0.75-1万元,财务成本按银行年利率5%加担保公司2%(养老院属公益性设施按照《物权法》不能作为抵押物,贷款必须通过担保公司进行担保),每年财务成本约为1.05-1.4万元,两者之和即每张床位每年成本约为1.8-2.4万元,而按涨价后按1000元每月床位费来收取,每张床位每年能收取1.2万元,每年还要亏损0.6-1.2万元,需要靠政府补贴来维持运转,所以说从养老院运营的角度来讲,涨价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五、关于“高龄失能老人的护理津贴什么时候发放到位”的问题
目前,我市民政部门只针对高龄失能老人中的低保、特殊供养对象发放了相关补贴,65周岁以上、低保、失能半失能老人发放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特殊供养对象中的失能半失能人员发放照料护理费。
市民政局
2018年3月21日
2018-03-13 19:17: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