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电力公司渣江供电所工作人员于2017年在未通知的情况将我父亲种植的5棵己成林的杉树砍伐,并将木材带走,事后也不告之,其做法不能让人认同。事后多次与其交涉,每次都是敷衍,推诿。我们投诉无门,只希望有关部门及领导看到后能过问下,让其给我们老百姓一个说法。还百姓一片蓝天!
关于客户反映“衡阳县电力公司渣江供电所工作人员肆意毁坏百姓财产”的回复
尊敬的客户:
您好!2018年4月9日,您在红网发出“衡阳县电力公司渣江供电所工作人员肆意毁坏百姓财产”的网贴,反映“衡阳县电力公司渣江供电所工作人员于2017年在未通知的情况将我父亲种植的5棵己成林的杉树砍伐,并将木材带走,事后也不告之,其做法不能让人认同”。我公司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经现场核实,您反映的砍树情况属实,但不存在“未通知的情况将我父亲种植的5棵己成林的杉树砍伐,并将木材带走,事后也不告之”的情况,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您父亲所在村组为渣江镇延寿村,属110kv渣江变电站10kv渣盐线仁合村#1公用杆变供电范围。2017年7月12日8:20分,衡阳县供电公司渣江供电所配电班班长徐伟军带领配电班成员对10kv渣盐线#0123/5/24至#0123/5/25杆段线路(1985年架设线路)巡线、砍青,发现该地段发现后新种的3棵杉树已超高并接近线路,严重线路安全运行和人身安全,遂安排对该处超高树木进行砍伐,砍伐后的树木留在现场,并未带走。
渣江供电所依据《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相关条款进行砍伐,是保证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和人员安全的重要举措。同时,2017年5月份,渣江镇供电所根据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关于开展2017年电力设施保护区树障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2017年4月11日印发)的要求,已就电力线路砍青扫障工作向辖区内村支部委员会进行汇报得到当地村组的支持,且通过村广播的方式对该村砍青扫障工作进行了宣传。
由于您父亲在电力线路通道下方新种植的杉树为高大乔大,属禁种树种,会影响线路安全运行和人员安全,渣江供电所依规对该处树木进行砍伐,并且提前向村组汇报,且供电部门无法对电力线路下方的每一处零星树木进行确权,故不存在工作人员肆意毁坏百姓财产、未经通知砍伐树木的情况,请您对此次渣江供电所砍伐您父亲种植的几棵树木一事予以理解和支持,共创安全、和谐的供用电环境。
特此回复,感谢对我公司工作的大力支持与监督!
国网衡阳县供电分公司
2018年4月17日
2018-04-08 15:0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