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更多,单举一例,足以以管窥豹,新化县洋溪镇新塘群工办明星村刘洪,此人中共党员,小学学历,知法犯法,2014年违反计生政策生育三胎,至今未受处理。对此违法乱纪素质低下人员竟参与村支部书记选举,老百姓心中不平,不服,甚至恐惧,故有以下五问:
一问县委政府,“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政策,超计划生育未作处理,处理未完结或者处理期未满3年的,不宜提名为村两委候选人”,为什么得不到有力贯彻执行?
二问新化县委组织部,对村支两委换届的监督指导为什么形同虚设,明显违纪违规的人员为什么能被推荐参与村支选举?刘洪生第三胎是在2014年,处理期未满3年,由此不难看出,他根本不具备参加此次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资格。
三问新化县纪委,关于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央三令五申,市县地方五年五不准,究竟是谁打招呼搞活动,完全不顾对当选人资格审查的要求,让违法乱纪人员有极大可能当选村支书,今后在他的领导下,是不是不要守规矩做工作了!
四问洋溪镇及新塘群工办,作为基层选举第一线的主体责任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村支选举的乱象,现在不及时制止,要等到事后再来被严厉问责吗?请问你们是什么心态!?
新化县洋溪镇新塘群工办明星村村支两委换届正在进行中,在此再请新化县党委,政府,纪检,组织部门,明察秋毫,及时纠偏,及时喊停,把不合资格的被选举人清除出场,还百姓一个心安理得。
致敬!!!
这个也能当选吗?
唉关系时代,没人告,上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政府对计划生育没有文件规定,到底是从哪年开始违反计划生育不能参加选举,请政府一个明确答复
“yq人民的名义”网友:
您好!
您在“百姓呼声”中反映新塘群工办明星村村支两委换届违规乱象一事,现回复如下:
1、经洋溪镇卫计办查询,刘洪的违计行为已经于2017年2月进行了处理,缴纳了社会抚养费。此问题在党员大会前进行了告知,符合本次选举程序与要求。刘洪具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本次党组织换届严格实行“两推一选”制度,并进行严格的十联审;村(居)委换届则先由“海选”产生提名候选人,通过了资格审查才列为正式候选人,才进行正式选举。
3、我镇党委、政府及新塘群工办始终坚持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要求指导进行村支两委换届,未发现有违规行为,没有任何单位和部位在换届选举中打招呼搞活动。
4、您如有其它问题,请向镇纪委提供,我们将根据线索进行核查。
特此回复!
洋溪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2日
2017-04-24 18:5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