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7日向湖南红网发帖《用铁的事实举证,永兴法院蛮会做假》永兴法院在回复中,无中生有,还在搞欺骗。谎言振振有词。假的就是假的,伪装应该驳去。谎言一:不认定房产证面积,而认定被告私自测定的土地使用面积,而且还用大量的谎言为其辩护,还有不有点职业道德和半点人性。 谎言二:98年7月13日所签门面合约是办证用的,其他不起任何作用。我是98年6月28日签定房屋买卖契约的,是按契约交钱的办房产证(房产局有证可查)现钱现货购房,根本不存在房子建好后再签合同。又有铁的证据在。谁撒谎,谁家天诛地灭! 谎言三:98年11月13号,已办好了房产证,不可能在11月18日再签高价合同。被告和流氓法官协商好的假合约,根本不存在。更不存在毛朝轮第二次购同一房屋。 谎言四“交诉送费600元,三年不开庭”不承认这一事实,谎言五:去年针对被告改写房产证起诉的,为什么流言蜚语掩盖这一主题。 谎言六:98年3月2日,财所按每平方880元征税,及时调查根本没有这个事,是被告胡说八道。当时被告在法庭中所说,是为了偷税漏税。法官默认。
本案中法官所做所为最能说明问题。在永兴消费者协会,工商局,房产局要求被告退回诈骗款无果的情况下才向永兴法院起诉的。90年7月20号立案到2001年12月才下判决书。民事诉讼法第146条规定。简单的案件在三个月内结案,所以说是违法判决。在永兴审理期间,流氓法官和被告经常在一起喝酒嫖娼。上诉郴中院。主审法官邓晓斌索要1万元。我只给两千元。后被告出钱多就胜诉。办案也招标,实属郴中院首创。在后来的诉讼中得钱的法官看都不看诉状,通通驳回诉讼。(详情见湖南红网2015年9月13日,9月28日),所以说是违法犯罪判决书。为什么老拿这些欺骗不明真相的老百姓呢?我是一位穷工人,没钱没事遭人欺。青年时流血流汗,老年遇到诈骗案。 流氓法官歪理判,法院还在瞎假辩。问苍天公平何在,人人有了危险感。 20 16年1月7日向湖南红网发帖《用铁的事实举证,永兴法院蛮会做假》永兴法院在回复中,无中生有,还在搞欺骗。谎言振振有词。假的就是假的,伪装应该驳去。 谎言一:不认定房产证面积,而认定被告私自测定的土地使用面积,而且还用大量的谎言为其辩护,还有不有点职业道德和半点人性。 谎言二:98年7月13日所签门面合约是办证用的,其他不起任何作用。我是98年6月28日签定房屋买卖契约的,是按契约交钱的办房产证(房产局有证可查)现钱现货购房,根本不存在房子建好后再签合同。又有铁的证据在。谁撒谎,谁家天诛地灭! 谎言三:98年11月13号,已办好了房产证,不可能在11月18日再签高价合同。被告和流氓法官协商好的假合约,根本不存在。更不存在毛朝轮第二次购同一房屋。谎言四“交诉送费600元,三年不开庭”不承认这一事实。 谎言五:去年针对被告改写房产证起诉的,为什么流言蜚语掩盖这一主题。 谎言六:98年3月2日,财所按每平方880元征税,及时调查根本没有这个事,是被告胡说八道。当时被告在法庭中所说,是为了偷税漏税。法官默认。在本案中法官所做所为最能说明问题。在永兴消费者协会,工商局,房产局要求被告退回诈骗款无果的情况下才向永兴法院起诉的。90年7月20号立案到2001年12月才下判决书。民事诉讼法第146条规定。简单的案件在三个月内结案,所以说是违法判决。在永兴审理期间,流氓法官和被告经常在一起喝酒嫖娼。上诉郴中院。主审法官邓晓斌索要1万元。我只给两千元。后被告出钱多就胜诉。办案也招标,实属郴中院首创。在后来的诉讼中得钱的法官看都不看诉状,通通驳回诉讼。(详情见湖南红网2015年9月13日,9月28日),所以说是违法犯罪判决书。为什么老拿这些欺骗不明真相的老百姓呢?我是一位穷工人,没钱没事遭人欺。青年时流血流汗,老年遇到诈骗案。流氓法官歪理判,法院还在瞎假辩。问苍天公平何在,人人有了危险感。
现在的政府,就是假的。做面子事。
2016-01-12 20:06: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