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晚上好!
我是郴州安仁县金紫仙镇罗州村老湾组村民何李金,我父亲李桃开在征得村里同意于1997年与本生产队村民何年泉以一比一的方式互换田亩修建了从住房到乡道的机耕路,道路修成约17年后的2014年7月份何年泉在吡邻道路的水田准备修建自住房屋与我家的道路产生纠纷,前后调解了一年多,都无法调解成功,上个月我写信给市长信箱,得到答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
收到您的来信后,安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立即将信件转交金紫仙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现将其调查处理结果原文回复如下:
安仁县金紫仙镇罗洲村老湾组村民何李金向市长信箱反映的“请求查实并公开何年位,何年泉宅基地的审批流程”的问题,2016年5月9日,镇国土资源中心所、镇统筹城乡规划办工作人员再次来到现场调查处理,并就双方矛盾纠纷进行调解,现将调查调解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何年泉、何年位等两位村民宅基地审批流程:
(1)、调查情况:
早年村民何年泉未经镇村规划国土部门审批在老湾组组道旁占用何李金等公众通行的道路建房,造成矛盾纠纷不断。2014年8月11日原豪山乡政府、罗洲村委会、关王派出所、豪山国土资源所以及县国土局有关工作人员对何李金与何年泉门前道路纠纷曾先后四次进行调纠处理。2014年8月14日镇村干部再次协调处理,最后双方当事人同意以田亩互换的形式解决矛盾纠纷,镇村干部和当事人在现场对互相对换的水田进行丈量,最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书,达成和解;何年泉、何年位以田地置换的形式取得了现宅基地使用权。村民有建房要求的,只要合法合规,镇村两级必须无条件为其办理,并已于受理之日进行张榜公示,当时镇村两级未接到任何举报。
因双方当事人主要矛盾为何李金门前道路问题,针对问题再次对矛盾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内容如下:
(1)、何李金门前的道路,由何李金负责混泥土硬化,但道路允许任何人通行受益。
(2)、道路的宽度维持现状,不允许何年泉等任何人继续侵占,何李金表示同意,而何年泉妻子曹秀花还是一直寻找无理借口拒不同意,致使调解又不成功。
(3)、告诫双方不允许出现打架斗殴行为,待协商处理。
感谢您对镇政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我们联系,电话:0735-5370149。
金紫仙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1日
这是金紫仙镇回复给安仁县政府的,我做为当事人我都没有协议书,镇里又从那得到的协议书?至于张榜公示就更是没有的事了,如此激烈的纠纷都能简简单单拿到审批,还合理合法?是不是至少征求下纠纷方的意见?由2014年7月到现在,从村到乡,到县,市,再从市到镇折腾了近两年,没有一个有效的领导愿意真心认真的调解纠纷,都是走下过场,互相推诿,下面肢体沖突不断,上面互相推诿,这样的政府要来干吗?现在是法治社会,总不能还要靠拳头来解决纠纷吧?找县里,推给镇里,找市里推给县里最后又到镇里,无数个循环,无数个推诿!就这样折腾快两年,人很累,精神压力很大,真希望有那位领导能稍微用点心把事情办好,让老百姓能真的靠的上政府!
有谁想为民办实事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安仁县罗州村一起普通土地纠纷,两年无法调解”的问题,镇村干部高度重视,5月18日,镇国土资源中心所、镇统筹城乡规划办工作人员再次来到现场调查处理,并就双方矛盾纠纷进行调解,现将调查调解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何年泉、何年位等两位村民宅基地审批流程:
(1)、调查情况:
早年村民何年泉未经镇村规划国土部门审批在老湾组组道旁占用何李金等公众通行的道路建房,造成矛盾纠纷不断。2014年8月11日原豪山乡政府、罗洲村委会、关王派出所、豪山国土资源所以及县国土局有关工作人员对何李金与何年泉门前道路纠纷曾先后四次进行调纠处理。2014年8月14日镇村干部再次协调处理,最后双方当事人同意以田亩互换的形式解决矛盾纠纷,镇村干部和当事人在现场对互相对换的水田进行丈量,最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书,达成和解;何年泉、何年位以田地置换的形式取得了现宅基地使用权。
(2)、因何年泉、何年位是兄弟关系,其家共兄弟三人,只有一栋老旧的土砖瓦房,住房十分紧张,因其现宅基地属建房规划区,而土地纠纷2014年8月14日已签订协议和解。针对无房户、又属建房规划区,村民有建房要求的,只要合法合规,镇村两级必须无条件为其办理,并已于受理之日进行张榜公示,当时镇村两级未接到任何举报。
(3)、关于何李金提出的暂停其修建房屋一事,镇村干部已进行多次协调,因何年泉、何年位宅基地当时双方当事人已进行和解,已进行审批登记,建房行为合法合规,镇村两级无权要求其停建。
因双方当事人主要矛盾为何李金门前道路问题,针对问题再次对矛盾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内容如下:
(1)、何李金门前的道路,由何李金负责混泥土硬化,但道路允许任何人通行受益。
(2)、道路的宽度维持现状,不允许何年泉等任何人继续侵占,何李金表示同意,而何年泉妻子曹秀花还是一直寻找无理借口拒不同意,致使调解又不成功。
(3)、告诫双方不允许出现打架斗殴行为,待协商处理。
金紫仙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8日
在红网发布以后,村镇两级的努力还是看得见的,现在对方已经开始同意调解,事情在往乐观的方向发展,多谢镇政府这几天的努力,现在就待双方时间都方便的时候把协议签了,了了这两年的烦心事,期待中!
经过镇村两级的不懈努力,双方矛盾得到有效调解,双方已签订协议书,握手言和。对调解情况,双方均表示满意。今日双方均按协议内容进行施工,皆大欢喜。
金紫仙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31日
2016-05-17 23:23: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