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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安化县政府部门尽快落实刘超同志的离休待遇

2018-11-9 3:46:45发布6次查看
我叫刘小钢,安化县清塘铺镇袁桃居委人,10月30日本人就我父亲刘超的情况以“安化县68年党龄的98岁抗战老兵每月领45元生活费”为题在红网-百姓呼声登帖,并同期在微信朋友圈中转发,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反响,一些媒体和团体来信来电愿意对我父亲刘超的情况进行跟踪采访报道,在此本人一并表示感谢。
我父系抗战老兵、起义人员、地下党员,因故被清退失去工作后,几十年来屡次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要求落实离休待遇,都是石沉大海。在红网发帖只想引起社会共鸣,实为不得已而为之。
我认为父亲没能落实干籍的原因是二个:
1. 失去党籍等于失去一切,但恢复党籍不能恢复干籍。
2. 没有贯彻国发〔1982〕62号和劳人老〔1982〕10号2个文件精神。
如今我父亲已到了垂暮之年,但干籍落实的问题如鲠在喉,用他自己的话讲是死不能眠目。因此我今天实名代父发贴,请求有关部门在我父亲离世之前落实其离休待遇。
附:刘超主要经历(在前贴中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1. 1939年参军抗日,被编入国民革命军第16集团军田武师,参加过著名的昆仑山战役,1945年抗战胜利后因不愿参加国共内战而解甲归田。
2. 1949年2月加入中共地下党组织。5月再次从军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湘中一支队,参加过团山桥伏击战。
3. 1949年6月28日安化解放后,任县公安大队队长兼看守所所长。
4. 1950年1月被派往益阳军政干校学习2个月,4月任清塘乡农会主席兼清塘乡供销合作社经理,1951年春因检举揭发某南下干部贪污一案未果遭报复被开除党籍,同年底借历史问题和海外关系被清洗回家务农。
5.1954年进清塘乡信用社工作,1959年7月再一次因历史问题和海外关系被清退。
6.1989年恢复地下党籍,并由安化县信用联社提供每月45元生活补助至今。
2013年8月9日,我父亲刘超向安化县信访局及安化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递交了“请求恢复干籍及提高生活补助费标准的报告”,8月25日,时任安化县县长(现任安化县委书记)熊哲文批示“请清塘铺镇政府提出意见。”
清塘铺镇政府随即派人给刘超送来500元慰问金,并说他们会去调查了解再向熊县长汇报。但4年过去了,一直没能等到相关部门的回复。如今当年的县长变成了现在的县委书记,但我父亲却在一天天的老去,甚至已经无力上访了。
敬请熊哲文书记在百忙中抽出时间,组织精干力量,尽快对我父亲的问题进行调查取证落实。
2017-11-06 12: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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