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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顺丰快递益阳分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说明

2018-11-9 2:26:16发布8次查看
红网百姓呼声您好:
我是贵网2017年1月4日发表题为《顺丰快递益阳分公司拖欠员工工资》被投诉人宋旺,首先就投诉内容还原事实进行说明!
对于张元香所说的给我红包,烟等都是她一面之词,我从来都没有接受过,从2015年1月开始她就频繁联系我,不断的称要给我带特产什么的,我也没有理会过她!
对于她所说我找她索取1元1票的回扣,由于她是第一次接触这个行业什么都不懂,她就对我说我们一起合作,我当时就没有同意,告知公司不允许,后来在2015年4月她到益阳签合同的时候,再次同我说起合作的事,我依然没有同意,在她从2015年4月签合同以来,除了开发票以外,什么事情也没有管过,所有她代理区域的数据,下面四个员工的工资明细,出了异常需处理的问题,代理区域出现了遗失的理赔等都是我在处理,而且做为我司的代理人员,是需要每天到当地网点取货,由于张元香人是安化平口,而她也说了她代理的是桃江,两地相隔甚远,同时她还要兼顾自己的航运生意,根本就没办法做到这一点!在她代理的1年半的时间内,她到桃江网点的次数不会超过4天,这些都有很多人可以作证,而且他下面员工每月的派件明细也是发给我,有问题也是联系我,她手上这些最基本的数据都没有,实际我是在做一个老板的事,她只是一个财务人员,她每票给下面雇员2.5元的工资,她还能得到最少每票4.5的利润,除掉开发票的税金最少也有每票4元的利润,同时在2015年4月到10月她所有的发票还是免税的。
由于我司是直营单位,所有的区域都是有严格流程进行招标的,个人都没有权利说给谁就是谁的!在2017年湘南区对质的时候,张元香老公就说出了她的动机,就是因为没有让她做代理心里不平衡(有录音)还有她的合同是从2015年4月 1日到2016年3月31日,本来公司在合同期满后可以重新找新的代理,由于在前一个合同年里,她的代理做的较好,公司同意同她续签合同,我后来电话告知她需来益阳签合同,但是由于其母亲身体不好,她需要照顾一直没有来,从2016年2月到现在她就一直没来过我们分部,也没有到过桃江。由于她没有把合同签署,导致公司无法给她打款。
对于她所说的服务费从7元变成5元,我在她今年4月需要续签合同之前,就已经电话告知她,由于公司统一了代理的服务费,价格统一为5元,当时她还说自己少了2元一票,没有什么钱赚,要我和他一起同下面的四个雇员进行沟通,想将以前2.5元一票的工资降到1.5元,后来她有同他下面的雇员进行沟通,其中她的雇员负责马迹塘的丁顺华,负责三堂街的周先生可以为证,后来其雇员联系我,工资太低没有办法做,要我同张元香说说,我再次同张元香联系,告知她如果降工资的话,下面没有人帮你做事,你本来自己什么也没有管,到时候一分钱也没有赚,她才就此作罢。由于签合同的时候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我告知其需准备好,结果她却称营业执照正本在2015年签合同时候就给我了,她的营业执照给我,而且是1年荒唐!在说明后她又重新补办了一份,直接把原件寄给我,并要求我帮她将合同签了,我当时就拒绝了,并催促尽快来桃江或益阳将合同签好。结果今年11月由于其一直还没有签合同,我委托袁奇峰到安化同张元香续签合同的时候,她却一口否认没有告知她服务费下调的事,拒签合同。与其合同一起到期的桃江还有一位供应商刘昌,他的合同到期后就及时续签,难道公司只通知刘昌不通知她张元香吗?
尽管后来我和她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我还是帮其将今年的工资,全部有做出来,通过微信发给她,可笑的是,我将工资明细发给她后,她立马将其微信名字进行更改!
同时还需说明,我在2015年找她借的5000元钱,在当年12月其来益阳我和她还有负责她代理区域主管一起吃饭的时候就已归还,后来的6933元也已打款还给她!在2017年1月我和她一起到顺丰湘南区部对质的时候,她还称不知道此事,后来告知她是工行后,她又称她镇上无工行自己没在意,卡是她微信发给我的 她会不知道吗?我根本就没有拿过她一分钱何来还钱!她还要求我赔偿12万,这就是在敲诈!
贵网发表的文章后被公司知晓,公司介入调查,前期公司一直是同张元香进行沟通,直到1月17日才通知我到衡阳无张元香进行对质,当天双方就结算未达成共识,双方约定年后再进行协商,年后公司负责此事的吕伟和印振立来到益阳,在同原负责桃江的主管袁奇峰就合同未签进行沟通后,第二天直接去了安化同张元香再次进行协商,此次来益阳未同我有任何沟通,后听同事说由于张元香仍要求按7元结算,双方未谈妥,同时张元香还要求公司将我辞退。3月30日下午5点半左右二人再次来益阳,我主动要求吕伟当天有什么事情当天说清楚,其称有事,要我第二天上午再进行沟通。第二天我休年假,只好放下手头的急事,匆匆忙忙赶到公司,到公司后吕伟叫我到办公室,简单的寒暄后,吕伟直接对我说“经过公司决定同我解除劳动合同,从4月1日开始你不要上班了!”,当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不寒而栗,这就是我奉献了快11年的公司,这就是在外界标榜给员工尊严的公司,尽然为了个别人的绩效来让我成为牺牲品。整个事件中除了1月17日有了解情况外,再也没有联系过我,也没有对我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取证,单方面听信张元香给予我不公平的处罚。在吕伟同我短暂的沟通中没有说到任何的补偿。
从2006年9月我成为顺丰速运益阳第一批收派员,到走上基层管理岗位,10年7个月的辛酸与付出却被这样无情的否决,尊严被残忍的践踏,曾经湖南区的优秀主管,湖南区学习的榜样,现在已成为有些人的“眼中钉,肉中刺”,我奉献了11年青春的公司,现在就用这种不公平的方式把我扫地出门,我只是个很普通的打工者,没有任何背景,我对这一切无力抗争,但是我相信政府,相信公理,相信法律,希望有关部门能替我做主,无任最后顺丰速运给予我何种补偿,我都会把它留作纪念,纪念我无法回去的青春!同时也请相关部门处罚歪曲事实,对我名誉侵权的张元香,还我公道!
一个为了企业奉献了10年的人,蒙冤辞退,人生有多少个10年 还他公道。
顺丰的垃圾,自作自受。搞人家的时候怎么没想到自己也有这么一天吧。报应啊。这叫作不时不报而是时候没到。
2017-03-31 17: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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