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彭清海,家住龙山县红岩溪镇村撮箕村1组。龙永高速公路爆破施工,致使我家房屋受损严重且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一位普通老百姓合法的维权之路是如此的艰难!
第一回合:飞来横祸,房破人伤
我家有木房一幢,建于1999年,四代同堂居住,使用情况一直良好。龙永高速公路开工以来,爆破威力巨大,我村村民多次交涉无果。2014年6月,一声巨大的爆破闷响传来,大地颤抖,瞬间,我家房屋地基开裂崩塌,西侧梁柱落空,房架摇晃拉扯,剥脱落地的壁板将我的母亲陈富云(71岁)砸倒在地,致使其腰骨受损,右手臂骨折。
伤人事故发生后,施工方在工程指挥部协调下,为家母亲提供了检查救治,住院一个多月后,家母出院疗养,施工方认为我家木房已不安全,为家母在红岩溪集镇租了房间用以疗养,2014年10月,参照交通事故处理方式,双方协商一致,对家母受伤一事进行了补偿,并承诺租房直到我家木房处理妥善为止,对此,我对镇政府、指挥部表示感谢,对此事处理表示满意。
但提及房屋处理问题,给予答复说:此事,以后专门再说。
伤人事故发生后,施工方进行了安全整改,基本停止了大功率爆破。而我家房子雨漏不止,壁板空荡,房内暴露,硬化坪院断裂倾斜,四分五裂,触目惊心。但为了从事农业生产,维持生计,我不得不住在这破房里,担心受怕,提心吊胆。
第二回合:专横协解,信访铁牛沉河
因我寨各家房屋均受到不同程度损坏,县工程指挥部、镇政府汇同县房管局等部门深入我村实地勘察,针对各家损坏程度制定相应补偿、安置、修复方案,逐家开展协解工作。
勘察方认为我家房屋损坏程度有限,可以原址原房修复,坚持采取原地修复、加固保坎的补偿措施,基于对家人生命安全的担忧,我及家人对此方案均表示疑质,向镇政府表达了意愿,镇政府表示自身权力有限,难以答复,家母于2014年10月底向县信访办实名、亲自递交了书面申请更改方案的报告,递交时,接待工作同志说会在一个月左右有答复,事后证明,纯是哄老百姓的,没人来问,没人来查,连电话都没接到一个,更别提正常行政信访件的书面回访签字了。
第三回合:讨价还价,群众权利是讲生意
经多轮协解,反复磋商,仍有部分群众对补偿方案表示不满意,不签字,有部分工作同志开始威胁:“你们不同意,我们就不管了”,民怨沉沸。
为了尽快让家不再是危房,我愿配合工作,逐同意指挥部指定的原址修复、加固保坎方案,其实这个方案,有许多绕不开的问题。
1、 方案不科学不合理,费时费钱。本村山高路烂,全为红砂土岩,加固保坎所需石料,需要外地运来,而且公路离我家还有80米小路。此小路民房密集,挖土机无法入场,石料、沙、水泥等材料的搬运需要人工搬运,肩挑背负,用俗话说就是:“豆腐盘成肉钱”。
2、 原裂崩保坎的土石方先要开挖运走,开挖前,房子需要临时加固,如没处理好,怕新保坎还没修,房子先塌了,何况,整个地基已松散,如何加固房子还是一个技术活、麻烦事。
3、 土石方量较大,地面房子损失能量传自地下,地基已成散渣,现在保坎宽15米,高2米,至少需新修保坎60个立方以上方能确保房屋安全,而且为防房屋背后的土坎发生泥石垮塌,也需要进行土石方加固。
4、 坎下紧邻别家村民的木房,上面修坎破土动工,难免会有落石渣土,甚至会威胁下家的生命财产安全,邻家不同意上面拆坎施工。
前来勘察、协调的同志,可能也认识到这些问题,怕麻烦,图方便,说让我自行修缮,他们一次性给予补偿,。
我说我不要钱,让他们组织施工,确保安全就好,他们不接受,说怕我们嫌他们的工程质量不好;我说叫人来看,只要有一半的人说可以,就算质量通过,他们就是不同意,坚持他们补款,让我自行修缮。
于是,我再次妥协,那就坐下来谈修缮保坎的款项算法,他们最初提的是修保坎及修复木房合计几千元,我没有同意,然后他们愿出到一万多元,我也没同意,14年年底他们给出的价是补3万元,我依然没有同意。
不是我想占谁的便宜,更不是漫天要价,他们在土方算法上紧缩,在施工难度上略过,如果谁愿接这个工程活(保坎与木房修缮),我愿自认倒霉,再自掏1万元,只要确保这房子正常使用年限不出现变形走位,确保我家人生命安全!
第四回合:霸道摊牌,维权路漫漫
我们家用一张薄膜当临时壁板,度过了唯诚唯恐的清凉夏秋冬,2015年春节后,各单位已正常上班,我打电话致指挥部,电话里答:炮损工作已结束,施工商已把补偿款打到他们帐下,要的话自己来取。我想多问下,对方已挂断电话。
天下竟然有这样的协解,他们愿怎样补就怎样补,管你同不同意,他们自认为给你补偿到位了,你就得接受。
还有,红岩溪集镇房东打来电话,说施工商为家母租来疗养的房间,没有送来租金,已被房东租给别人了,唉,原来说好的我家是危房,不适再居住,他们会租到我家木房处理妥善为止的承诺呢?
我跑县城到指挥部去问这事,他们要我拍照、写材料,交给信访局,都是踢皮球的高手!哎,没办法,谁叫我不满意他们的处理方式呢,谁叫我是一个老百姓呢,我还是老老实实找人拍照、写材料吧,房破、人伤、低人一等、奔波受气,反倒像是我把他们房子炸坏了,求他们宽大处理一样。我知道,我的维权辛劳之路,才刚刚开始。
经过这些事,我个人感觉,感觉部分参与协解工作的干部同志选择站在了施工商一方,成为他们的卫道士,披着确保重大项目建设顺利的外衣,做着损害人民群众合法切身权利的勾当。
他们对百姓的生计冷漠,不太听取群众意见,不太站在群众立场思考,不太顾虑群众疾苦,甚至背离了人民群众,断决专横,同时擅长各种手法与群众周旋:你跟他讲损失时,他给你谈补偿政策;你给他谈政策时,他给你讲:你的情况我都晓得;你向他请求解决时,他又表明情况不熟,让你补材料……与群众周旋的越久,就好像他们工作能力越强、取得的工作成就越大一样。
当然,一分为二,有些干部还是挺好挺优秀的,不能一杆子打死一船人。
以上陈述,有人证,有物证、有录音。
厉害
为人民服务……实事求是……汗!
单方成过失造成别人财产损失,原则上以恢复原貌为索赔标准。
你这情况一是修复施工比较麻烦,二是施工方不愿多出钱,甚至不排除他们公关了调解人员帮他们说话,由此上演了如此一场真实的话剧。
不用多加工,本文可以当一本批判现实主义电影的剧本了,事件、人物、情节、铺垫、悬念一个都不缺。
本人所遭遇与楼主无异,普通百姓维权路漫漫其修远兮也!
如果是事实,就一直揪着咬着不放松,扳倒那些只为权贵服务、视百姓呼声为草芥的官员,现在习总抓得紧,别放弃!只有这些人倒了,人民群众才有盼头!
1、答复所说:“红岩溪镇共涉及炮损理赔143户,已经完成协调135户”,余下的8户呢?你们撒手不管了,你们把好办的都办了,完成了93%,可以给上级汇报漂亮的数字了,收工,把余下的、难办的,踢给地方政府,让老百姓找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又去找谁?有没有告之老百姓,有没有转交的函或文件呀?你们不是协调指挥部吗?是谁规定的炮损理赔协调截止2015年1月25日?为人民服务有终点吗?
2、答复所说:“该网民反映与事实多处不符“,其中还列了一条,”彭清海母亲的实名信访,县龙永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按相关政策已经答复”,答复在哪?有百纸黑字没?发来看看就不用打嘴巴战了!
3、答复中承认多次协调都没有结果,原因认为补偿过低,补偿高了,谁不同意?其实可以不给受损户大笔钱的,只要把受损户被破坏的东西修缮好就成,搞这么麻烦!
4、答复中最后摊牌了,意思就是协调指挥部不管了,早就知道答复中会是这样的结果,意料之中。
其实在协调之初,估计你们就冲在于第9标段的前面,为他们充当了谈判手,与老百姓讨价还价,希望老百姓多让一点,没端正好自己的位置,忘了你们只是协调,谈判是第9标段与老百姓面对面的事。现在出麻烦了,丢下个结论,想闪人了?不急,慢慢玩呗!
2015-03-04 09:3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