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兴尚品国际车位2017年12月7号已经取得了预售许可证,部分业主买了车位交了钱给开发商当时都只签了一个使用合同,说以后可以办产权。现在车位预售许可证已经下来一个多月了,为什么拖着不给业主办理签订电子合同呢。毕竟只有房产局网上备案才能有保障。早期签的与开发商的合同的车位号和房产局备案的车位号不一样。
然后据说车位办理产权,开发商说业主要交一半的办证费,买车位不应该和买房子一样开发商交开发商的费用,业主交业主的费用么?应该没理由要业主承担额外费用吧?
希望得到房产局的回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
对你所反映的湘乡市燕兴尚品国际拖着不给业主车位签电子合同是否违规的问题,我局进行了认真调查。
经了解,燕兴尚品国际业主购买的地下车位,早期与开发商签订了相关买卖协议,双方协议明确约定,燕兴尚品国际出售的是地下车位的使用权,并未出售地下车位的不动产权,出售的使用权年限与土地使用年限一致,双方签订的协议是有效并受法律保护的。
现开发商应业主的要求,申请了地下车位的预售许可。如您希望另行签订地下车位电子合同办理不动产登记证,请与开发商进行协商,重新签订地下车位买卖协议。您也可以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主张合法权利。
湘乡市房产管理局
2018年1月18日
2018-01-14 18:4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