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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与医保政策

2018-2-23 6:41:11发布14次查看
本人原籍是湘潭县的农村户口,2006年于湖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后一直在长沙的私人公司工作,户口一直挂靠在省人才交流中心,但单位给我缴纳的保险是从2012年7月开始(之前工作单位2010年给我建立了社保账户,但一直给我欠费,直到我2012年3月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注册到单位后,单位不得不把我的劳动合同到社保局备案才给我缴纳设保),2012年8月结婚,妻子的户口是益阳桃江县的农村户口,入的农村医保,2013年2月底我小孩出生,现在尚未买房,一直租住。请问我的小孩可以落户长沙否?如果不能,我小孩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我已经咨询过湘潭县的农村医保政策,就算我马上把户口迁回后给小孩上农村医保,小孩的医疗费用也不能报销;我咨询了桃江县农村医保办的政策,是小孩可以随母亲享受一年的农村医保,但我小孩是在长沙市生的,长沙市的医院又对没有医保卡的新生儿无法开出参保通知而且医院给出的答复是小孩如果在28天内落户长沙并办理好长沙的医保,可以报销,而我自己的保险也没办法给小孩报销费用,更尴尬的是由于我的保险是从2012年7月缴起,连我老婆的费用在长沙报销都报销不了,当然她倒是可以在桃江县报销区区几百块钱的。现在简而言之就是,我小孩的医疗费用在那里也报销不了。我现在请问的是如果我不在长沙买房就一定不能把我小孩的户口落长沙不?如果不他不能落户,他将来就读如何办,难道我们高等院校毕业生进了私人单位就连小孩都受歧视,连个进城务工人员的待遇都给不了?就算我小孩不落户长沙,他的医疗费用如何办?本信件请不要转什么公安局的户籍管理部门了,我已经在他们那咨询过了,他们回答很热情很详细,但就是解决不了问题,我也相信他们给我正确的政策解答了,我更相信我的小孩想上个长沙户口目前是空谈了。我现在有工作能力,这点生产费用和小孩的医疗费用几万块钱我还是承担得起的,我也相信过两年付个按揭在长沙买个房子不成问题的,但现在想问市长的是,我们80后的高校毕业生也是国家的公民,也是兢兢业业在工作的,但我们的权益如何保障,我们的城乡差距为何就这么大?请市长在制定政策的时候考虑我们这个群体的权益,也在制定政策考量公平公正的时候把我们这个群体的意见考虑进去。我也不期望这封信能解决我的什么实际问题,但我希望这封信能够直接呈送市长,期望市长能够解决这个政策的宏观制定问题,当然如果不在我们市政府的权限范围内,请直接回复,我再向省长提交,确实很多政策不是长沙市政府范围的内,我完全理解。
根据《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长政办发【2011】9号)、《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问题的复函》(长劳社函【2008】44号)等文件规定,长沙户籍人员的直系亲属可参加我市居民医保;新生儿在出生28天之内参保的,自出生之日起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负担。您可持本人户口、婴儿出生证明及照片到您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小孩办理参保。小孩在出生28天之内参保缴费的,其自出生之日起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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