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洞口交警违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任性随意执法

2018-11-8 22:48:26发布9次查看
一直以来,湖南洞口县交警队城区车辆违规停放执法采取的是任性随意执法。作为一个执法部门,对违规停放的车辆采取的方式有两种:一、驾驶员不在车上。拍照后直接离开,无任何纸质的罚单或者告知;二、驾驶员在车上。悄悄靠近车辆,偷偷拍照,迅速离开,猥琐隐蔽,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顾,无执法人员严肃正直形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规定,执法人员对在场驾驶员应该先指出违法行为并口头警告,如果驾驶员拒绝立即驶离,才处以罚款。
对洞口交警如此任性随意执法,希望上级交警部门能加强执法规范管理,对相关执法人员人格素质、业务素质予以规范并提高。勿让洞口交警部门以及整个湖南交警系统在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中央精神和以严格执纪执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进程道路上掉队。
isora302网友:
您好!
洞口县城桔城路、双洲路等城区道路均为禁停路段,禁停路段是不允许临时停车的,这些路段均设置有禁止停车等禁止交通标牌,在这些路段停车属于“违反禁令标志”交通违法行为,不属于“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通民警在发现违法禁令标志机动车时,拍照固定违法行为证据后录入全国交通综合应用平台。
洞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03-24 17:46:02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