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马龙坝村 “优秀”支部书记陈得胜同志基本情况,男,中共党员,1969年生,现任龙岭工业集中区马龙坝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配偶黄芝花,1977年生,结婚日期1997年11月11日,夫妻两于1994年10月29日生育一儿,(即其妻子17岁生下第一个男孩),后几年又生下一个男孩,为逃避社会抚养费征收、逃避处罚他们将第二个孩子户口落在妻子的妹妹名下,这两点都严重违反了计划生育法;陈得胜又是湖南丽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2013年12月19日,由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判决的《(2013)开民二初字第02659号》(档案编号:fy-008-6516-9192)判决书,判决湖南丽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应向湖南省长沙市木材公司支付租金等费用,2014年02月08日判决的《(2014)开执字第00184号》(档案编号:fy-336-0438-4180)和《(2014)开执字第00185号》(档案编号:fy-336-0434-0744)执行裁定书,裁定湖南丽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履行上述判决,冻结了其财产,2015年10月29日由于未履行判决和裁定,被列为了人民法院核定的
失信被执行人。多处欠下个人大量资金,为逃避债务在法院执行前资产转移到妻子名下,于2015年7月16日和妻子办理离婚手续,其实至今没有和妻子离开一天;他还利用村支部书记职权强揽新区工程(可以调查现在正在施工的标准厂房的承包老板);他还经常组织斗牛等赌博活动。希望各级部门调查、核实取消陈得胜支部书记,政协委员职务。
这种有明显刻意转移财产逃避处罚的人,法院都不处理的吗?
2016-10-09 19:1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