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慈利江垭镇中学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

2018-11-8 15:51:58发布10次查看
举报江垭镇中学,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超长时间早晚自习的违法行为
慈利县江垭镇中学的走读生作息时间如下:早上要求学生5:50要赶到学校做早操,晚上21:00下晚自习,走到家大概21:30左右。按学校的作息时间,走读生早上要5:20之前起床,中间还不能耽误,洗濑完毕后走到学校有时刚好赶到,有时还要迟几分钟,晚上回家后洗漱完毕,最早也要22:00才能上床睡觉,算上半小时的睡前时间,总计一天只能睡6个多小时,中午午休有一个小时,但在学校爬在课桌上午休,睡眠质量极差,根本就不能统计在正常睡眠时间内,一天算下来,最多的睡眠时间是不足7小时。经过调查一部分学生,很多都认为,现在的这种作息时间,不能满足睡眠要求,来学校上课有的人会打瞌睡,严重影响第二天的学习和正常的生活。
学校的这种作息时间严重违背未成人的生长发育的生理规律。专家建议:“8岁~12岁睡10小时;12岁~18岁睡9小时;成年人睡7小时~8小时”。初中生,按正常要保证每天9小时的睡眠时间。
学校的这种作息时间,也严重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条“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及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占用学生课间休息时间和放学后的时间。学生每天在校教育教学活动时间(含早读),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普通高中不超过8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的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10小时,初中生每天9小时,高中生每天8小时。寄宿制学校学生晚自习时间义务教育阶段不超2小时,高中不超2.5小时;晚自习结束时间,义务教育不超过21:00,高中不超过22:00;早上统一起床时间不得早于6:30。不住校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安排回校参加晚自习。”的相关规定。
为了孩子们的身体健康,让孩子们每天能精神饱满的投入学习。我代表大多数孩子的家长,希望教育部门能出面,管理一下江垭中学这种违法违规行为,修改一下不合理的作息时间,做出一份科学合理的适合初中生的作息时间。
尊敬的网友:
首先感谢您对慈利教育的关心。您所提出的问题,我局已于2010年9月6日专门行文予以规范,但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不到位的问题,我局将严格按慈教通[2010]6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精神,认真督促落实。
专此回复。
慈利县教育局
2013年9月26日
教育部最新有减负十条-----期待毛局长关注抓落实
2013-09-26 08:36:46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