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九华购房之后
为推进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全面消化商品房库存,经湘潭市政府会议通过,政府办公室于2016年和2017年先后下达了潭政办法[2016]23号和潭政办法【2017】16号文件。于是老百姓也口口相传:买房吧,买房吧,政府有补贴。于是怀着对湘潭(九华)未来发展的无比期待,以及购房有补贴的惠民政策,本还犹豫不决的购房者立马下手,有刚需要求的更是“喜大普奔”,还有一些收入较低者,本没有购房意向或是相等3,5年再购房的,也东拼西凑拿上首付款加入购房队伍。
购房款付了,眼巴巴的望啊,补贴呢?文件提出“购房奖励资金按照分级、分片负担的原则安排,所购住房属于园区、示范区的,由所在园区、示范区负责;其他范围由市财政部门和城区政府按7:3的比例分担。
于是,按文件提示的办理流程和所需资料,到九华管委会房屋管理部门指定窗口办理补贴申请,被告知政策未实施,不予办理。之后多次在相关部门询问,答复都是九华暂未实施,各种拖延不受理。
直到2017年9月28日,潭政办法【2017】78号文件公布说:库存去化周期回归正常,停止执行相关购房补贴政策,并且雷厉风行的于9月29日立即执行。需要申请购房补贴的还必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这是怎样的一种“公平、公正” 一边是窗口不开,不予办理;一边是逾期不予受理。老百姓“领补无门”。
为什么一直没有任何答复??!!!要说法!!!
我们应该一起问问市政
强烈谴责市政的行为
作为湘潭人,市政的作风一贯如此,习惯就好!!
2017-10-15 22:3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