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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胡家村娄涟公施工方偷工造假,偷毁未征收的公益林

2018-11-8 14:21:13发布6次查看
我是娄底涟源市蓝田办事处胡家村七组村民胡剑。1994年底,我家和几个村民共同承包了本组的公益林山地。二十多年来,我们不畏风雨艰辛在林草稀疏的山上种植了许多珍贵林木和小量经果林:如紫枫、杨梅、楠竹、杉木、松树等。经过多年的苦心经营,现在树木都茂盛成材。由于娄涟公路以前的始建与近年的扩建,我们全力支持与配合政府的重点工程建设。我们忍痛割爱,把承包林地按最低征地补偿标准,包括林木和山地每亩3万多元征给政府支持娄涟公路扩建。
一、八月份,施工方黄某歌偷工造假,用挖机残忍的摧毁我们没有征收的,付出几十年血汗的公益林,然后毁尸灭迹。把需要拖出去的几千方渣土,堆放加高扩建的娄涟公路护坡上,增加工程量而增加工程收入。造成了长达160多m、宽30多m、高5m左右的渣土长堤,渣土堆占山地5.5亩,直接造成我们4亩多成树林数千棵紫枫、杨梅、杉树等活生生的毁灭。这种连根毁灭的行为远远越过盗伐森林的破坏程度(除松木都可以再生)。我们前去察看树木毁损状况,反而遭到施工人员的粗野谩骂与威胁。施工方在征地红线外,共堆放数千立方渣土土方。这样第一是偷减拖土开支10多万元;第二是把渣土堆高增加公路护坡工程。
这里本来就是没有粘土的风蚀粉石头山地,是严重的泥石流常发区,原来设计明洞,就是防止泥石流塌方的针对性设计方案。2002年有个杀猪的农民就是因为泥石流塌埋丧生在这护坡下。以前的整土护坡都造成了塌方死人的血案。现在施工方黄某歌为了偷减施工程序,伪造护坡成死亡护坡。为国家重点工程埋下后患无穷的血光后祸,为林业承包人员造成了人身安全威胁和国家工程的巨大财产损失。
二、毁灭森林数量巨大、影响极坏、态度恶劣,护林人员两个多月汇报无果,我们对于个别领导干部对我们的汇报诉求,采取的推诿搪塞的不作为态度进行了录音记录。
工程承包户黄某歌,明知被毁森林是承包权利人为胡某唐、胡某平、张某华(2015年因为没有补偿青苗而毁坏树木发生磨擦,工程方黄某歌的表弟持匕首对胡某唐行凶未遂)。八月份,工程方擅自大片毁灭未征用公益林,伪造红线界桩,故意对被毁林木现场毁灭证据,并且指使施工人员谩骂威胁森林承包护林人,情节十分恶劣。造成国家森林资源损失严重。
根据《刑法》第345条第一款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0至50立方米,或者幼树1000至2000株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通过我二十多年的风雨辛酸和心血汗水。每年的风霜冰冻季节,我们都冒着严寒打雪护林。现在大部分树林已经达到胸高直径15公分左右的成材树林了,其中还有胸高直径达到20公分的林木,最密的小树胸高也有12公分的直径了
我们1994年底承包的这片公益林,通过涟源市林业局的专家周仁元工程师的专业指导与密度规划,并且由林业局提供良种杉树幼苗,以每个平方一颗杉树的栽植间距栽植(因山势坡陡向阳而适应密植有利于杉树成材挺直)。如今这些茂盛成材树木居然在两个月以前被残忍的摧毁了。我们几位承包人怀抱流血的心,多次向办事处、工程指挥部及多个部门汇报无果。
四、案情反响极大,办事处林业站与市林业局曾志局长闻听消息,十分震惊并且高度重视。
蓝田办事处林管站副站长肖冠飞和林业局工程师谢涛接到安排,十分重视。先后于10月17日至19日,两次登山到案发实地察看调查。他们冒着寒雨,踏着工地泥淋烂路,对毁坏树木的残蔸烂根拍照取样。工程师谢涛根据被毁林木的现场,参照旁边幸存的不稀不密的正常树林,每平方一棵树的稀密为标准;树木的大小标准是抽了一棵中等规格的,以离地1,5m以上的直径15cm的杉树作为参照标准。他们的鞋子里全是黄泥巴,头发和衣服都汗湿了。并且回到办公室立即认真仔细的翻阅了相关资料,确认林地属于公益林区域。案发地毁灭了0.25立方/棵大小的树木,多达几亩地,两千多棵的巨大损失。谢涛感觉案情重大随即汇报到了涟源市林业公安局。
我们于10月26日听到工程师谢涛的察情反馈,心里又惊喜又担心。惊喜的是案情冲破层层人情阻力,得到市林业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担心的是执法人员会不会被人情与权势束缚了手脚?
我们希望在党中央的阳光普照下,没有法律的灯下黑,让此案尽快执法到位;更希望人们的环保意识与森林保护意识大大提高。
我们翘首以盼,希望此案能够尽快依法完善!
胡某电话:13762812918
2016年10月27日
安心等待执法人员的结果吧
2016-10-29 11: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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