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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伍家村村民含泪求包公,为儿伸冤

2018-11-8 14:01:06发布8次查看
我叫章小香,现年65岁,汉族,中共党员,系娄底市新化县琅塘镇伍家村六组村民,现就我儿子伍光南蒙冤受害的事实与诉求陈述如下:
事实:一、我儿子伍光南蒙冤受害均系伍荣、伍炳才、伍满才等上门侵害造成的。伍荣兄弟先是请社会烂仔杨斌等上门侵害,继而借口我骂他为由上门侵害,伤我夫妻俩人(伤情见已递交的法医鉴定结论)。后又勾通公安败类,琅塘派出所所长杨智文,取假证进行陷害,并对我儿子在派出所掘打成招,刑讯逼供,威逼利诱。
二、伍荣又勾通新化县第三人民医院曾志文,法医刘建国、刘若清,撰改病历,制造假伤情,搞假法医鉴定进行陷害。
三、伍荣勾通新化县人民法院法官刘志文、解胜,宴请办案人员,致使刘志文、解胜等法院法官,无视事实,偏信证据,枉判错判,无视司法公正。
四、我方申请对伍炳才伤情重新鉴定,结论虚假。重新鉴定结论的理由如下:1、重新鉴定结论没有鉴定医院加盖的公章和没有鉴定医院主任医师的签名,重伤鉴定结论必须有四个或以上的医师签名才合法,而我拿到的鉴定结论仅有省高院的章和电脑打上去人名王卓琼而已,这明显不合法,是虚假的。
五、而伍满才、伍荣、杨玉平证实伍炳才入宅行凶。为什么枉判我儿子伍光南的刑,所以我不服,申诉到高院,他们又勾通省高院火上加油。这可恨的就是2016年4月5日清明节一天,伍荣、伍满才对我没完没了的进行打击报复,把我屋打烂、家具烧掉,陷害我无家可归;我一家怎么活下去?再三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正归清官,申张正义,为民申冤。冤上加冤的事实2017年7月21日8.20分琅塘派出所所长张新和太平群公办的陈历勇在娄底火车站把我骗到上梅镇派出所关进牢房、关到7月28日下午5点,什么证件也没有,还说我吸毒,但是我什么事也没有做,对我进行没完没了的打击报复。
申冤人:伍光南、章小香
2017年6月22日
关于“新化县伍家村村民含泪求包公,为儿伸冤”的答复
章小香: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镇已知悉,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2002年,你章小香一家与同组伍炳才发生纠纷,你章小香的儿子伍光南将伍炳才砍成重伤,后经新化县人民法院、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伍光南有期徒刑五年,民事赔偿伍炳才41734.4元。2009年8月12日,你章小香因其子伍光南法院判决不服上访一案,经县领导曾德祥、朱伟雄、刘永涛,杨柳、曾安平主持,我镇领导苏传佑、饶立中、魏旭华、谭复初、刘琼明、伍家村支书伍先才、文书伍珍华参与,对章小香、伍光南母子做了大量的法制,政策的解释工作和思想工作,并达成了如下协议:
一、被告人伍光南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现已刑满释放,不再提出异议。同时,对新化县人民法院做出的(2004)新刑初再字事情不大,在于原初一口气
多次非访,如我不是潘金莲。
调解太难,基层官员脑壳疼,
但愿新化,多宣传邻里关系
2017-09-22 09: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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