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们是何仙村科里、芦家两组的村民,历代务农,住居湖南省平江县龙门镇何仙村科里、芦家两组。两组共有三十二户,共有人口一百一十多人,总面积大约一千二百六、七十亩〈其中山林一千二百亩左右〉地处非常偏僻,从解放以来就没有通公路,到外界最近也有五、六里的崎岖山路,小孩就读、就医及基本生活极为不便。由此导致全民素质低下,生活极其困难。我村是全县有名的特困村,我两组又是全村的特困组。
去年,平江县编办、邮局来我村重点建设扶贫,将我两组组级路列入重点项目,村部公示,在各个会议上都提议。由于这个大好形势,我们两组从三月份就开始与外界各村各组协商,大约七月份由罗二先、罗湘林等两人到三十都村铺里组涉及的户上门协商多次,八月份还与方党世、吴荣来、吴新飞〈吴祖德的儿子〉等几人上山实地采看,后来又有罗怀清到吴荣来家协商,没有提出不同意,乃至十二月二号与各村组订立协议,协议上有书记吴甘树、组长徐德良、王根平、吴飞龙方党世等签字。十二月十二日下午二点半开工,中间十天时间,没有提出不同意,开工后没有提出不允许修,更没有任何人来阻工,直至我们资金完了才停止。后来吴祖德、吴荣来状告我们破坏了他们的权益,此后镇林业站找我们了解情况,说我们没有报批,我们一些农民法律知识淡薄,不懂得什么修路也要批,只知道地是国家的,路也是国家的,谁烧山,谁坐牢。从没听说过修路要坐牢,办公益事要坐牢,有镇林业站在我们泉水片办片,还有林业站副站长周旭斌同志在我村踞村办点〈订协议时通知了他,要他亲自到场〉修路前后历经大约一个月时间,中间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告诉村、组群众要向上级申报审批,在施工过程中无一人过问,也无任何执法部门下过停工通知。挖土机是村上联系的,工资是扶贫资金与村上结算的。况且从中央到地方把扶贫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现在林业部门说要抓我两组组长去坐牢。口口声声说要致富先修路。难道修路解决群众交通不便,是为百姓造罪吗?现在政府为什么要抓一个热心于办公益事的人、为民造福的人去坐牢呢?公理何存?望各级政府执能部门慎重处理。
何仙村科里、芦家两组全体村民求助,还百姓合理答复!
想抓你们坐牢的人肯定是一个猪脑袋,他只看到一小块空间损害,不知道事物是多因果,自己无能力去理解一些因果关系,衡量一些社会问题,这样的干部,留着就是害人!
求政府给普通平民百姓主持公道!!!!!!!!!!!!!
二位组长遇上“出了名的祖花子”,你们自认倒霉吧!
你们每家给他们一万块钱吧,这样比坐牢强多少。
口口声声说要致富先修路。难道修路解决群众交通不便,是为百姓造罪吗?现在政府为什么要抓一个热心于办公益事的人、为民造福的人去坐牢呢?公理何存?
平江三十都铺里组的山是花费了很大的气力才分到各家户管理使用并经林业部门发证,规定七十年不变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动用的。何仙村的二位组长未经山林各管理户主的同意,就擅自将山林占用了。事后也不去进行协议好,这又怎么能怪人家告你们的状?就算是修路也要事先协议好才对吧!俗话说的好,前半夜想自己后半夜想人家。二位组长也替人家想一想吧!
总有些人看着个人小利不放弃,整天就想占点小便宜,什么林权证、山权证等等,想想吧,这些人又能活到多少年。有人想把吵吵闹闹、伤筋动骨有必要吗?特别是执法部门,如果修路的公益事业不去理解与支持,这样的执法,就是自找没趣。如果是拘人了,那就请执法机关放人,因为这样的案件办下去就是教条、丢脸!
龙门镇新换了党委书记,对而随便拘人的事想必不会再随便发生,拘人以前只是龙门个别官员的手法。
但愿龙门应该是和谐天下,龙门百姓也该真正安居乐业才好。龙门百姓的伤疤应该不再受伤害。让我们共同祈祷和谐幸福吧。
祖老是名人,邻里乡亲没有不知道他的,现在快八十了,仍然英勇不减当年。
无流血者难以唤世人,修路坐牢,好事好事!
2016-03-22 20:5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