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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天元区湘江司法鉴定所尽快出示伤情鉴定及医疗费用

2018-11-8 12:40:30发布8次查看
请求天元分局泰山路派出所督促湘江司法鉴定所关于杨爱民受害一案的伤情鉴定及医疗费用事宜
本人姓名杨爱民,年龄49岁,住址,湖南湘潭县石梅村大坡组。事发当日为11月7日,本人在株洲市中心医院附近的一个三元麻将馆(该麻将馆老板姓徐)打牌,因一点点口角之事被当时也在麻将馆的徐映时砍掉手腕,后送入中心医院治疗,泰山路派出所民警当时开具了《鉴定聘请书》,要求我们到株洲市中心医院湘江司法鉴定所的425办公室做鉴定,但负责该适宜的鉴定法医一直以各种理由推委,直至今日也未做成伤情鉴定,导致泰山路派出所民警无法立案。并且一直都是由我们家人东拼西凑借的医疗费用,实在负担不起了,我们要求该负责的派出所督促对方负担医药费,但该派出所负责的民警以没有立案为由不管不问,鉴定也无法做,医药费也无人出,本人实在走投无路,只能请求红网,相关上级领导以及各界社会舆论帮帮我,事发至今日,作为受害方该案件毫无进展,派出所以及鉴定所互相推委,不知公平正义何在!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感谢您对我院的关注!请您留下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我院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核实,姓名:杨爱民 联系电话:15197388007
2017-11-23 2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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