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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2015新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实验室设备采购招标

2018-11-8 3:46:06发布7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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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2015新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实验室设备采购招标
 受新县垃圾处理场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其新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实验室设备采购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1招标项目名称:新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实验室设备采购
2招标项目性质:公开招标
3招标编号:新财公开招标[2015]027号
2、招标货物概况:
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 采购明细见下表:
 序号 招标内容及名称 设备数量 交货期 备注
 1 智能分光光度计 1台(包含数据处理用电脑一台) 合同签订后28日历日内全部交货
 2 智能消解器 1台
 3 codcr试剂 1盒
 4 氨氮试剂 1盒
 5 总氮试剂 1盒
 6 总磷试剂 1盒
 7 色度计 1台
 8 bod5分析仪 1台
 9 bod生化培养箱 1台
 10 ss测定仪 1台
 11 ph、溶解氧、电导率测定仪 主机1台及相关配置
 12 试验台(含实验边台和中央实验台) 1组
 13 药品储藏柜 1个
 14 生物显微镜 1台
 15 玻璃器皿 若干
 16 空调柜机 1台
 17 空调挂机 1台
 18 空气净化器 2台
 19 对讲机 2台
 20 万分之一电子分析天平 1台
 (注:设备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含100万人民币);
3)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和财务状况,能够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具有相关产品经营内容。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没有因设备质量或服务原因而败诉或被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1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潜在供应商,请于2015年5月14日至2015年5月2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2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不予受理。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6月3日15:3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开标有关信息:
1 开标时间:2015年6月3日15:30分(北京时间);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办理投标事宜及申请表格
联系人:马超   185 1391 1281
    邮  箱:

陕西科易实业有限公司
马超
13614866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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