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政府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娄底市新化县曹家镇人民政府:
本人张晚娥,女,43252419361224****,1936年12月24日生,汉族,新化县曹家镇青云村6组,电话:13873856063
事情发生过程如下:
2016年7月3日17时40分许,肇事司机曹清泉驾驶车主曹晓武的湘k6xw89小型客车自南向北(新化驶往曹家方向)行至新化县曹家镇青云村地段时(上坡路段),将我撞伤,已多处骨折(详见附件),造成重伤。当夜即送长沙湘雅医院手术,当时的曹某态度谦卑,愿意承担责任,手术等各项费用已花费7万元,但剩下的医疗费用仍急需10余万元(曹某不再愿意承担)。出于本是同镇人,相煎何太急的心,我对曹某也没有过多的苛责,虽然一直都是我的女儿们在照顾我,直至2017年5月11日(其实在此期间已经调解过很多次了,无果),本人到曹清泉家调解,要求曹某出钱治疗,但肇事司机曹清泉和车主曹晓武不尽人道,倚仗权势置我于不顾,当地政府以“踢皮球”方式解决问题,我已心寒。请大家平心而论,一位80多岁的老人在屋檐的阶梯上苦苦等候了7个昼夜,房门大锁,拒绝支付医疗费用,更可恨的是曹家人竟然将唯一的水源都断了,真的是泯灭良知!曹清泉为了躲避事故责任,至今不曾露面。现如今我已走投无路,膝下儿女都贫寒,在我最后的日子里,只得求助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帮帮我,现在已欠新化县人民医院住院医疗费用2余万元,只得回家卧床等末日到来!曹某不讲仁义道德,既不愿面对现实负法律责任,又严重损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置老人的生命于不顾,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故特具报告前来请求政府,出面维护本人以及所有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以免诸如此类的事情接连不断,避免让更多无辜生命遭遇黑手!谢谢!
以下是本人近况
曹某人家况
网友“chenjiao531314”: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2016年7月3日,曹清泉驾车将张晚娥撞伤,此系典型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处理,首先由交警大队现场鉴定,划分事故双方责任后,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在事故双方都自愿的情况下,可由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组织双方协调。
该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方曹清泉已承担前期手术费用及部分住院费用,县交警大队也已组织双方多次协调,由于在陪护费用方面双方分歧很大,协调没能成功,同时,保险公司以没有伤情鉴定结果为由,暂不予理赔,进而曹清泉没有续交张晚娥的住院治疗费。随即,张晚娥子女便将老人送至曹清泉家。
曹家镇综治办得知此事后,与派出所、司法所,组织事故双方进行多次协调,综治办、司法所也分别与事故双方单独多次交流,同样因陪护费用分歧大、保险公司暂不予介入等原因,调解没能成功,遂建议张晚娥及其子女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7年5月中旬,曹家镇综治办将该案向县政法委进行了书面汇报,请求县政法委安排县三调办出面协调。2017年5月22日下午3点,县三调办组织县交警大队、曹家镇综治办、曹家镇司法所以及该案涉事双方进行了协调(保险公司因故未能参加)。事故双方就陪护费进行了初步磋商,同意等伤情鉴定结果出来后,再进行最后的调处。
县三调办调处后,肇事方曹清泉已付清新化人民医院所欠治疗费用并预交了相关费用。至此,此事已回复,感谢您对曹家镇政法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曹家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2日
2017-05-18 12:20: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