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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举临武县寺冲村支书强占良田建采石场等违法行为

2018-11-7 20:54:46发布9次查看
尊敬的省纪委领导:
根据党的十八大以来各项规定,围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谨遵守反腐倡廉,“老虎苍蝇一起打”和反“四风”的指示精神,必须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鉴于我村支部书记雷满生任职以来一桩桩一件件令人瞠目结舌,铁证如山的严重对抗党中央十八大以来各种规定的违法违纪事实。我们曾多次向乡、县、市反映至今压案不查,放任、纵容、包庇、拖延不决。现为此因,我们将有关材料再次如实反映给上级领导,渴望上级领导引起高度重视,尽快督察此事,其有关材料如下:
1、雷满生在2010年村支两委换届中拉帮结派,请客许愿竞选村主任,落选后,纠集他人将当选人雷洋主打伤,至今村民还心有余悸。
2、2010年雷满生伙同他人在本乡力坪村委庄周田村强行开挖煤矸石将该村30多亩良田填埋(县检察院有案底)该村因出于其淫威而忍气吞声。
3、多年来雷满生利用各种手段和关系接任其姐夫的支部书记以来,任人唯亲,唯利是图,以1万至5万元不等或请客送礼、旅游等各种名义卖党票培植雷统昌、雷玉国及其子女、妻弟等亲信。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侵蚀了党组织的纯洁。
4、雷满生利用有关公职人员职权和影响力在我村林地上非法开设红砖厂,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造成周边环境污染,农作物产量下降,引起本村及周边村民多次投诉上访。
5、雷满生在利用2013年7月17日瓜农事件,在未办理合法建房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利用非法聚敛而来的钱款擅自在舜峰镇新屋场喜上喜地段建造成多处房产出售,非法获利特别巨大。
6、在未征求我村同意,利用原县委有关领导及有关执能部门入股的公职人员职权,强行填埋我村60余亩良田。擅自非法开办采石场。在有关媒体记者在石料场调查采访时,还遭到雷满生等十几个人的威胁恐吓和围攻,因而该场至今还继续违法开采,致使国家公益林遭到严重破坏。引起周边太阳山、大塘、龙头江等自然村村民多次上访,导致矛盾激化,各种纠纷不断。
7、2014年以来,雷满生多次利用宗族势力和手中权力制造事端,故意损坏龙坪村的水管及其他水利设施,带领村民掘毁通往小湾村的公路等设施,致使周边村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8、近年来,雷满生依仗汾市镇党委书记的权势和亲属关系强买强卖,将我村大部份山林及乡村合办的寺冲电站廉价承包占为己有,并不通过招投标程序擅自将寺冲电站几百万的提质改造工程发包给他人,从中获得最大利益,土地乡广大人民群众反映非常强烈。
9、在去年市人大换届期间为争当选市人大代表资格,多次采取以能办理一百万元信用卡为诱饵,骗取有关领导和代表的信任从而当选郴州市人大代表,至今广大人民群众愤愤不平
10、今年二月,雷满生以我村山岭被侵占为由,召集组长以上干部会,要求每组派出20人以上,每人发100元工资到大塘村唐友喜放牛的山上将所围铁丝网毁坏并将所有钢管劫回村里,造成唐友喜直接损失7万多元。案发后,雷满生又利用请吃和其他手段贿赂镇党委书记和汾市派出所领导致使涉案人员受到庇护得不到法律追究,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11、在今年村支两委换届中,雷满生为达到多票当选候选人的目的,竟动用巨额村委集体资金发放给二百多名党员和村民代表。如此严重的贿选事件发生被举报后,非但未得到查处。雷满生反而上蹿下跳,贿赂人心,依仗镇党委书记的亲属关系,至今还继续主持村支两委全面工作,汾市镇党委书记如此荒诞之举,岂不是促使其继续为虎作伥,胡作非为吗?
12、雷满生在任职期间私设小金库,利用公款请客送礼,多则报账十几万元,少则几万元,至今账目未能公开,去年七十多万元票据不按规定程序报账,财务管理十分混乱。今年在村主任的岳父丧葬时利用小金库资金,规定村干部,组长100-200元,村委1700元不等的资金送礼。更令人气愤的是每次群众反映雷满生有关问题都 被其乡镇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亲信通风报信致使投诉人遭到其恐吓、报复打击。雷满生现在到处扬言“你们谁告都奈x不何,到时我一个个整死你x!”有些党员村民都沉浸在十分恐慌之中。总之,雷满生的违法乱纪事例之多,不胜枚举。
综上,雷满生利用手中权力,依仗各种关系和宗派势力,多次组织,指挥参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大量填埋良田。非法开发房地产、开设红砖厂、石料场、大肆请客送礼,公开进行贿选活动。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并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我们认为,一个横行乡里,劣迹斑斑,肆无忌惮的村支书被广大党员和村民投诉控告而始终得不到查处。究其原因就是雷满生关系广,后台硬,有保护伞支撑,有关部门的不作为,慢作为才促使其胡作非为!
为维护党纪国法尊严,惩治贪腐,彰显公平正义,确保国家、集体和公民的财产不受侵犯,故特于此,我村及周边村党员干部群众强烈要求上级纪委,司法部门介入彻查,重拳痛打“贪蝇”雷满生,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临武县汾市镇寺冲村和周边村党员干部群众
2017年 6月 20日
关于反映汾市镇寺冲村雷满生问题的情况答复
网友你好!我镇获悉有网民在红网上反映寺冲村雷满生问题后,镇党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批示镇纪委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调查组通过走访调查,调取相关资料,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一核实,现将你所举报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雷满生的基本情况
雷满生,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高中学历,汾市镇寺冲村5组村民,200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至2017年4月担任寺冲村党支部书记,2016年当选为市第五届人大代表、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
二、有关情况说明
1、关于反映“雷满生在2010年村两委换届中拉帮结派,请客许愿竞选村主任,落选后,纠集他人将当选人雷洋主打伤,至今村民还心有余悸”的问题。
2011年寺冲村村委换届,雷洋主是村委主任候选人,雷满生是村委委员候选人,2人并无冲突,2011年换届后,雷洋主当选为村委主任,雷满生当选为村委委员。2012年寺冲原支书雷统祥病逝,雷满生当选为支部书记后,同雷洋主团结一致,带领群众建设新农村,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肯定。将雷洋主打伤一事纯属无中生有。(熟悉村委换届的人应该知道,村委主任候选人一般2名,二选一,村委委员候选人为3名,三选二。同一人不可能同时为村委主任和村委委员候选人)
2、关于反映“2010年雷满生伙同他人在本乡力坪村委庄周田村强行开挖煤矸石,将该村30多亩良田填埋,该村因其淫威而忍气吞声”的问题。
2010年,寺冲红砖厂在力坪村庄周田自然村挖煤矸石,填埋了5亩荒土,赔偿了相关村民,经询问庄周田村村民,庄周田村民并无意见。
3、关于反映“多年来雷满生利用各种手段和关系接任其姐夫的支部书记以来,以1至5元不等或请客送礼,旅游等各种名义卖党票培植亲信。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侵蚀了党的纯洁”的问题。
由于时间久远,雷满生是否以1至5元或请客送礼无法查实,走访中党员群众均反映无此事。
4、关于反映“雷满生利用职权和影响力及有关公职人员在其村林地上非法开设红砖厂”的问题。
2001年寺冲村村民雷辉国、雷国兴、雷瑞林承包了村里凤凰岭一带荒山开办红砖厂,2009年,雷国兴、雷瑞林退股,雷满生和雷和平入了股,2011年砖厂投资扩建,加入了雷旭辉和雷生国2个股东,办理了营业执照,雷生国的法人代表,2015年6月后按上级部门要求进行技改,2016年一直停工,技改后需经济局、环保部门验收后才继续开工。2001年砖厂开办以后,解决了农村劳动力就业,也方便了农村建房,更无相关执法部门认定其非法开设,2009年雷满生并非村支两委干部,故反映“雷满生利用职权和影响力及有关公职人员在其村林地上非法开设红砖厂”的问题失实。
5、关于反映“雷满生在未办理合法建房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利用非法聚敛而来的钱款擅自在舜峰镇新屋场喜上喜地段建造成多处房产出售,非法获利百余万元。”的问题
据雷满生本人交代以及提供的相关证件,2006年底,由新屋场村民陈学光提供187平方宅基地,雷满生等6人出资建房,建成了6层楼房,由出资人和陈学光平分。陈学光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缴纳了4650元手续费用,另缴纳了24347.00元国土手续费。该处喜上喜地段房产均属小产权房,有特殊的时代背景,此类问题在全国城市郊区较为普遍,缴纳了相关国土手续费用,但是无法得到国家房产部门颁发的产权证。现暂无相关部门执法部门对该问题作出违法认定。
6、关于反映“填埋大塘村良田十余亩和侵占我村国家公益林数十亩。利用宗族势力和公职人员职权在未依法办理有效林业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非法开办采石场。”的问题。
根据临武县森林公安的调查,原土地乡夯基石场开办于2009年8月,由寺冲村村民雷建发、雷启国等人创办,2010年1月26日在县林业局办理了4亩的为期2年的临时占用林地手续。夯基石场股东众多,其中大股东为雷启国、黄智华、邝孔兵等人,法人代表为雷和平。2017年3月13日经县森林公安聘请郴州市旭鸿司法鉴定所对夯基采石非法占用面积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夯基石场占用农用地总面积103.1亩。目前夯基采石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已经被县森林公安立案侦查。根据森林公安反馈,涉案人员共4人,并无雷满生。
7、关于反映“2014年以来,雷满生多次利用宗族恶势力,故意损坏龙坪村的水管及其他水利设施,带领村民搞毁通往小湾村的公路等设施”的问题
寺冲与龙坪村纠纷为2009年的事情,寺冲与小湾村纠纷为2005年前的事情,雷满生2012年才担任村支部书记,2012年后寺冲与龙坪村、小湾村并未出现类似纠纷。
8、关于反映“近年来,雷满生依仗汾市镇党委主要领导的权势和关系强买强卖,将我村大部分山林及乡村合办的电站廉价承包占为己有”的问题
雷满生于20年前承包了村委山林,按照合同约定,到今年4月份到期,该处山林已经由村委收回。承包乡村合办的电站为寺冲电站,该电站为原土地乡政府与寺冲村委、黎坪村委、龙归坪村共同控股,原土地乡政府占股55%。2015年原土地乡政府召开党政联席会,决定将寺冲电站未来6年的经营权发包给雷满生、雷荣方等人,用于偿还因乡政府装修欠下的工程款,不存在强买强卖的问题。2016年原土地乡与汾市镇合并,2015年寺冲电站申请了提质改造项目,2016年下拨了提质改造专项资金,按照项目要求,镇政府要配套近三百万资金,不然下拨的提质改造的专项资金收回。镇政府无力承担配套资金,就此事专题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将寺冲电站延长承包期,由雷满生等承包人来负担提质改造配套资金。电站提质改造工程由县水务局牵头,在县住建局招标办进行公开招标,最后由雷满生、雷统标等人中标。
9、关于反映“在去年市人大换届期间为争当选市人大代表资格,多次采取以能办理一百万元信用卡为诱饵,骗取有关领导和代表的信任从而当选郴州市人大代表,至今广大人民群众愤愤不平”问题
关于此问题无具体线索无法查实,但是2016年县乡换届纪律空前严格,雷满生能成为市人大代表候选人,是县人大充分考虑雷满生履职期间的表现,并在寺冲村召开了50人以上的党员群众代表大会,对雷满生进行考察,依规依程序当选为市人大代表。
10、关于反映“今年二月,雷满生以我村山岭被侵占为由,召集组长干部会,要求每组派出20人以上,每人发100元工资到大塘村唐友喜放牛的山上将所围的铁丝网毁坏,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问题。
2017年2月,大塘村老板唐友喜在大塘和寺冲边界处开办养牛场,用铁丝网将牛场山岭圈起来,铁丝网将部分山林权属存在的争议的“横山岭”地带也圈了进去,导致了寺冲村村民的严重不满。2017年2月15日上午9点,寺冲村部分村民与大塘村村民在两村交界处“横山岭”地带发生冲突,将大塘村唐友喜在纠纷山岭圈地用的铁丝网拆除,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县公安局、汾市派出所、镇政府工作人员赶到后将事态平息,由于两村交界处“横山岭”地带山林权属界线纠纷由来已久,经镇政法组、汾市派出所和县林业局调纠办多次调解协商,大塘村与寺冲夯基石场签订了租赁合同,寺冲夯基石场支付寺冲村和大塘村双方租赁金,山岭纠纷暂时搁置。在发生纠纷当日上午9点30分,雷满生同村委主任雷洋主在玉美村参加县武水河沿岸治理项目暨紫薇天下项目开工仪式,仪式结束后欲往水东镇办事,途中接到镇党委书记电话后赶往现场。经核实,没有证据证明雷满生策划、组织、指挥寺冲村民到大塘村唐友喜放牛的山上将所围的铁丝网毁坏。
11、关于反映“在今年村支两委换届中,雷满生为达到多票当选候选人的目的,竟动用巨额村委集体资金发放给二百多名党员和村民代表。如此严重的贿选事件发生被举报后,非但未得到查处。雷满生反而上蹿下跳,贿赂人心,依仗镇党委书记的亲属关系,至今还继续主持村支两委全面工作。”的问题
2017年4月23日,寺冲村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推荐支部委员候选人会议,雷满生由于大塘村的信访问题未予提名,寺冲大部分党员和村民代表对雷满生抱不平,部分党员以联名的方式希望雷满生能继续留在村领导班子中,将村委正在建设的环村公路硬化工程、排污排水渠道、空心村改造等工程继续做完,为了顺利完成选举,考虑到寺冲村特殊情况,镇党委研究,决定将联系该村镇纪委书记唐碧玉下派,选举为新一届支部书记。4月30日,寺冲村召开党员大会,分组讨论时党员情绪激动,纷纷要求雷满生继续做好村里各项未完成的工作。唐碧玉当选为支部书记后,也希望雷满生能支持工作,并非由雷满生任代理支书。
12、关于反映“雷满生在任职期间私设小金库,利用公款请客送礼,多则报账十几万元,少则几万元,至今账目未能公开,去年七十多万元票据不按规定程序报账,财务管理十分混乱。今年在村主任的岳父丧葬时利用小金库资金,规定村干部,组长100-200元,村委1700元不等的资金送礼”的问题
2017年2月以来,根据换届工作要求,镇财务审计组对寺冲村2014年至2016年的财务问题进行全面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告在村里公示,2017年4月10日左右,县财务审计组再次对寺冲村财务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也已经整改到位,未发现有七十多万不按规定程序报账问题。寺冲村村主任雷洋主岳父于4月28日过世,去世当晚雷洋主以及其玉美村亲戚原支部书记刘继国均请示镇纪委如何办理葬礼,以免部分有个人恩怨的村民以此为把柄举报。镇纪委书记唐碧玉将党员干部葬礼规定要求告知雷洋主和刘继国。葬礼当天雷满生、雷光荣、唐小英、唐全国等村支两委干部以个人名义进行了看望,并未以村委名义送礼金。不存在规定村干部、组长、党员给予份子钱一说。
以上反映的情况,已经调查终结,由于是匿名举报,无法回复举报人,如有异议,可提供确凿证据到镇纪委,如一而再、再而三歪曲甚至捏造事实,恶意散播不当言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017-06-22 18: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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