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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大气粗奔驰车主口角后开车行凶,湘乡百姓差点丧命

2018-11-7 20:19:16发布10次查看
案发经过:2017年8月30日18时23分,我和我的家人永远无法忘记这个时间。这一天是我的女儿十岁生日,我开车载着我的全家老小,包括79岁老母,岳母,老婆,女儿,姨妹子以及2岁的外甥于当日18时零几分许,从湖南省湘乡市银河故里居酒店附近的立交桥拐入下方的龙城大道,行驶过程中从左后方开来一辆白色奔驰车强行变道压我车头,我马上刹车避免了一场车祸。当时对方车尾离我车头不超过一米,对方车辆继续行驶到厚山私房菜馆门口停下。
我把车子开到和奔驰车并排位置,放下副驾驶车窗告诫对方车主“兄弟,你这样开车不安全啦,如果我当时刹车不及时就撞到你的车了”,对方车主把半开的驾驶位窗户全部打开,一个染着黄色头发戴着手指粗金项链的人威胁我“你要怎么搞!我敢撞你你敢撞我吗?老子有的是钱搞死你!”。我本想和他争辩几句,我老婆在副驾驶位上劝我“算了算了,今天是女儿十岁生日”于是我把车子开走,临时停靠到离厚山私家菜馆门口40至50米的路右侧停车位。我下车打开后备箱取我女儿的生日蛋糕以及饮料,家人也开始陆续下车,我母亲由于79岁高龄所以动作缓慢还没有下车,这时从车道左后方高速冲过来一辆白色奔驰(湘a h4385),以80码以上速度撞到我车子的左前门位置。
这次撞击直接导致车内我79岁的母亲头部受伤,我马上跑到白色奔驰驾驶位置和司机理论,发现肇事司机就是刚刚威胁我的奔驰车主。同时一辆黑色的奔驰车飞速开到我的车头前方停下,白色奔驰车以及黑色奔驰车内下来男女共8人围着我(我老婆怕我受伤拍下了他们的照片)。这时,白色奔驰车主下车指着我的鼻子说:“现在撞了你,你要怎么搞?”我问:“你什么意思?”他说:“老子就是要撞你!老子本来是要到前面调个头撞死你的!”我气愤万分说“你凭什么这么嚣张?”他说:“就凭老子有钱,老子投了高额保险撞死你我也赔得起···”此时他旁边一个叫“三哥”的青年指着我的国产广汽传祺车说“你这破车值多少钱?撞了你又怎么样?老子赔辆新的给你(后来这“三哥”在交警队黄警官面前重复了这句话。这个黄警官可以作证)!”
我老婆见对方气势汹汹劝我忍气吞声息事宁人,十岁的女儿当时吓得脸色苍白,哭着对我说“爸爸快点跑,他们会撞死你的!”79岁受伤的老母亲老泪纵横的劝我“不要冲动,算了,我不需要去医院,这世界只有亏好吃!”我马上拨打110报案,接线员帮我转接了交警队。我一想不对,这不是交通事故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怎么交给交警队呢?所以我再次拨打110说明情况(以上通话110接警中心应该全部有录音)。
这样过去了十分钟左右,交警队的车子到达案发现场。交警队黄警官问我是不是要他们处理,我说这是故意伤害不是交通事故应该要派出所处理。本人又拨打110后大概十分钟后,望春门派出所来了两个警官,其中一个姓成的警官是负责的,他问了我的情况后(交警队有录像记录),又推给交警队要他们处理。我不服,问这是故意伤害怎么交给交警队处理。他说,先要交警队鉴定后再移交。我说,我们有口角在前,现在对方车辆后方几十米远都没有刹车印记,并且撞向我停在路右边的车子驾驶室左车门上,这不是故意伤害是什么?现场有双方人员还有第三方目击者都听到了对方车主的威胁,这么多人不要问口供吗?他说交警队鉴定后再说,说完就开警车走了。
事件接下来就是双方车辆被拖走,我和奔驰车主被带到交警队询问口供。我被询问完口供后已经晚上十点左右。事后我听说对方在交警队的口供只承认说我拐弯占了他的车道所以后来故意撇我一下因此发生口角,后来不小心高速撞到了我停在路边的车(交警队口供为证)。真是信口雌黄,当所有人都是无知小儿吗???当现场其他的目击者是无物吗???当法律是自家的保护伞吗???我79岁的母亲由于头部受伤造成意识模糊被送往湘乡第二人民医院急救,至今一直在湘乡第二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书:1、脑震荡 2、头皮血肿 3、头皮挫伤。我的车子被交警队扣押在种子公司附近的伟成汽车修理厂,我要伟成汽车修理厂的工作人员对我的车辆进行了车损鉴定。鉴定结果是车损9130元(车损清单交予望春门派出所)。事故发生后,我请了两天假。8月31号和9月1号这两天我交警队派出所两头跑,终于在9月1日星期五下午17点半左右案件移交到了湘乡市望春门派出所。9月6日星期三上午11时10分本人收到106391010171的短信,说案件已经受理为治安(行政)案件。本人不服,这明显是刑事案件怎么变成治安(行政)案件?根据我事后查询相关法律,奔驰车主至少构成危险驾驶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毁损公私财务、故意伤害三种刑事犯罪嫌疑,所以登录“湘警网”进行投诉(湘警网上有记录)。事后派出所的调解过程中,成警官几次暗示这个不算案子本人提出母亲的住院医药费用时成警官回答钱在对方口袋里要对方肯出等等言语。
投诉内容:1、本人投诉湘乡市望春门派出所的成警官渎职,在接到报警电话并且出警到达案发现场后不进行车辆痕迹鉴定,不对当时在场双方人员以及三方人员进行口供录取,只是推诿责任不管受害人的反对把案件强行私自转交给湘乡市交警队处理。
2、湘乡市望春门派出所的成警官在受害人强烈要求把案件转入湘乡市望春门派出所后,他依然没有积极取证办案只是一句话对方不承认是故意行为所以没有办法。他对嫌疑人不仅没有进行控制反而客气有加,对受害人及家属则态度很差,他通过种种暗示表明他只负责录口供录完口供后交给湘乡市法制办,至于立不立案就是法制办的事了,他还威胁说交警队只扣车一个月超过一个月后对方如果把车子开走派出所也没有办法等等。试问一下各位警官如果有甲乙双方事前发生口角,几分钟后甲方开车把乙方撞死,只要甲方不承认是故意行为就可以当街草菅一条人命吗???当时犯罪嫌疑人撞车后还对本人进行了威胁并且承认是故意行为嚣张万分口口声声要撞死我,当时双方人员以及第三方人员全部听到为什么至今都没有录取口供?你们徇不徇私我不知道,但你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枉法!
3、为什么这个案件变成了一起治安(行政)案件?本人不是法律工作者,但本人知道对方至少构成危险驾驶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毁损公私财务、故意伤害三种刑事犯罪嫌疑。为什么到你们这里却大事化小到一起治安案件,而且还对本人种种暗示只要对方不承认那么治安案件都不算。难道个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可以按某些人的个人意志想怎么变就怎么变?
本人只是一个企业职工,只是一个普通老百姓,无权无势,一直以来安分守己,可却活得没有任何一点安全感,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有钱就能草菅人命,有钱就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现在是个什么社会????谁能告诉我!!!!我想不通!!!!我不服!!!!!我相信湘乡市公安局我相信湘乡市望春门派出所可结果是案件拖了一个多月,2017年10月9日湘乡市望春门派出所给出一个不解释不立案不赔偿的答复。我不管对方有什么通天的背景,也不管对方花了多少钱买通关系。如果湘乡不能处理,我去湘潭,湘潭不能处理我去长沙,长沙不能处理我去北京,跪到中南海前求个公道,天理昭昭,自有青天,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有钱不能肆意妄为,有钱不能横行霸道,我相信党、相信政府,我绝不会放弃,会一级一级向上寻求公道!!!!
对于这种无视别人生命和财产的人应该严惩,社会多点正能量。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案件,我局一直在依法依程序开展相关工作,由于案情复杂,目前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之中。同时您反映的民警不作为问题我局执法监督部门正在进行核查。请放心,我们将始终坚持秉公执法,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公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湘乡市公安局
2017年10月11日,有人在红网发表帖子,名为“财大气粗奔驰车主口角后开车行凶,湘乡百姓差点丧命”乍一看像是一件让人非常气愤的事,想必大家会纷纷指责“奔驰车主”,同情“湘乡百姓”。但事实究竟如何,“湘乡百姓”这篇帖子可信度又有几分呢,我也想借红网一角,来揭开一句句谎言,还原事实真相,还奔驰车主一个清白,痛揭“湘乡百姓”那不为人知的真实目的。
  没错,我就是奔驰车主,车祸的当事人。但首先也说明一下,我就是一普通的农民工,既没有房产,也没有公司,其实除了特殊情况得到的这辆二手车外,可以说一无所有。“财”既不大,“气”何来粗?所以凭我的条件,决不可能是他帖子中描述的那般为富不仁,横冲直撞的人,那个形象,完全是他根据仅有的一辆车“文学创作”出来的!
  车祸的发生,也很简单,当时我想侧方位停车,把精力过于集中在和女朋友争吵一件小事上去了,没有注意到右边停靠的一辆广汽传祺,结果车头擦到了对方的车门上。这事就交通规则而言,无疑是我的过失大,我也没有追究对方停车是否合理,作为一个有担当的人,交警来后,我就直接认定我是全责,心想事情不大,又没有人员伤亡,帮对方把车修好就行了,大家可以不要伤了和气就解决好一个车祸。万没有想到的是,对方不仅不感激我的爽快,反而无休无止的纠缠起我来了!现在我明白了,虽不是故意碰瓷,但借机要讹诈我一把的性质已经和碰瓷很类似了!于是,也就有了红网的那篇漏洞百出的帖子。且看对方是如何撒谎的,那些凭空杜撰的话是何等的经不起推敲!
  谎言一:“开车行凶”之说。众所周知,车碰车是极其危险的事,真出事的话谁死谁活无法预料,难道“肇事者”事先有把握自己车上的人不会受伤而只会伤害你车上的人?难道“肇事者”开的是有碰撞必胜把握的火车?难道“肇事者”自己不要命了?大家会相信有这么脑残的“肇事者”吗?再说了,如果是要行凶,我为何还要留在现场配合警方处理事故?为何不撞完后开车直接走人,难道要坐等警察来抓我?只能说你这故事编的有点离谱了。
  谎言二:车速。编得更离谱的是车速。帖子中的描述是“80码以上的速度”“撞上去”“后方几十米没有刹车印记”请注意这些语句都是引用你原文的。庆幸的是原文还附了现场图,谁都看得出只是场刮擦事故,到要不然的话谁都会以为肯定发生车毁人亡的惨剧了。80码!撞上去!不刹车!兄弟,你撞一个给我看看,后果会只是如图那样吗?你吹牛皮也不打打草稿,污蔑人也不尊重起码的物理常识,你以为别人会像你一样不经思考,不会判断?你这样信口开河的夸大事实,毁谤他人,殊不知恰恰暴露了你的想敲诈勒索的真实目的!
  谎言三:你母亲的“伤”。且看你贴中的“精彩”描述:“79岁受伤的老母亲老泪纵横的劝我,不要冲动,算了,我不需去医院”“我79岁的母亲由于头部受伤意识模糊被送往医院急救。”唉,这两句话放一起我们真不知该信哪一句了,敢情你是根据“剧本”需要,要她头脑清醒就清醒,要她头脑模糊就模糊啊。只想奉劝你一句,做个孝子,别再拿老人做你讹钱的道具了!
  谎言四:故意营造“被围攻”的气氛,博取同情。帖中描述:黑白两车八人围着“我”,看起来挺像是电影中的“黑帮”气派,“我”看起来的确是到了“千钧一发”的危机时刻?
  但这种描述其实和车速谎言一样,毫无可信度。我不否认事故发生后确实过来了另一辆车,车上的人也有和我们一起的。他们为什么过来?同伴的车发生了碰撞,你难道一走了之,不会过去看看?他们下车后干了什么?有威胁你们的半句言语没有,有半点要为我撑腰压制你们的意图没有,有半点伤害你方人员和财产的行为没有?请凭你的人性和良心讲一句。如果没有,请不要误导读者和警方,如果有,请拿出证据。温馨提示,你不是说你老婆拍了八个人的照吗,欢迎你拿出来,让大家看看这些人到底是凶神恶煞的帮凶呢,还是些普普通通的围观群众;他们当时到底只是在围观呢,还是真的有威胁你们的行为。真相大白的时候大家就会知道,原来你只是在骗取同情!
  啼笑皆非的是,你满纸谎言,毫无底线的污蔑我也还罢了,居然还和我们的办案警官较上了劲。成警官随机出警,总不至于是是我事先找好的“帮手”吧,他“先鉴定,再移交”有错吗?你的宗旨我算是明白了:警方也罢,政府也罢,反正你不帮我,作出对我不利的判决我就不服你的,就告你,一个刮擦要“从湘潭长沙一直跪到中南海求个公道”是你的决心,对吧。当地警方和政府会连这样的事都处理不了吗?中南海领导天天闲着没事干?何其荒唐可笑!还有更可笑的。一个车祸,居然给我弄出了三个罪名“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故意伤害”,我只能说你的法学学得太好了,居然知道这么多罪名,其实你可以直接说我“故意杀人罪”呢,只可惜法律上这些罪的定判都是需要严格的条件和充足的证据的,不是你说有,法院就会依你的判,要不,我还真会被你这一派胡言草菅人命了去!
  好了,事实说到这里大家应该都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也明白对方是怎样的人了。再看看他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吧。要我赔车?我认了,一切修车费用由我负责。她母亲受伤要医药费?虽然老人现场明确表示“不需去医院”,也不管对方是不是故意利用老人住院来做文章,只要是医院的正规发票,我也全部认账。而且我也已经先后两次垫付了5000元的费用(对方贴中对这样的事实却居然只字未提),这样的做法,应该说是诚意十足了,也应该是符合交通事故的有关赔偿法规的。令人百思不解的是,这些居然不是他的最终目的!他的最终目的是:还要赔偿车辆“挂红”费,“后续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等数万元!一切谎言,一切污蔑,最终只为了这个狮子大开口的目的!
  这样的费,有法理吗,有依据吗,有休止吗??这样的行为,是不是讹诈?被逼无奈,今天,我也借红网一角来痛揭对方的不齿行径,为自己来伸张一下正义。法制社会,也希望有关部门,能让证据说话、按法律办事,不要让那些“不劳而获”想得不义之财的人,达到他无耻的目的。
关于厚山撞车事件,经过湘乡市公安局公正公平秉公执法的处理,本人与对方已经达成调解。在此特别感谢吴正兴警官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
2017-10-09 14: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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