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湘潭市房地产产权监督管理处(地级行政机关)的一封公开信
尊贵的湘潭市房地产产权监督管理处:您还好吗?
非常抱歉!4月19日下午4点04分-09分,我因有事咨询,不小心打扰您的正常睡眠了,在此向您表示深深的歉意!
我是非湘潭户籍的外来农民工,2015年底,在贵市华金社区认购商品住房一套,并签订了一个手写文本合同。无奈合同签订后,就一直没有了音讯。在经过无数次的咨询以及2年多时间的漫长等待,终于迎来了该售楼部邀请签订电子合同的喜讯。
然而,购房电子合同可以签了,问题也来了。
你有一个电子询问表必须签,不签就签不了电子合同。而且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要求回答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一旦签字确认后,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我是遵纪守法的良民,不敢弄虚作假。因此,电子询问表第2.3.1是否为农业转移人口在湘潭市城区首次购买商品住房:(否);第2.3.3项是否为非城区户籍的外来人口首次购买新建商品房:(否);非本人真实信息。
请问:
1、该电子询问表存在的意义何在?是否可以废除?如果不可以,那么,该虚假信息谁来担责?
2、如果说上述条款主要是针对当时政策性奖励购房,而【文件】——潭政办发【2016】23号、潭政办发【2017】16号文件已取消“三种人”购房奖励,只能选择否。请问:该文件已经废止半年多时间了,为什么这么多的废话不在系统中直接删除?政府的执行力在哪里?
3、作为一界政府职能,明知不可为的事,为什么硬要老百姓弄虚作假?这不是逼良为娼吗?
4、如果说该表只是一个程序问题,为什么无用的程序不及早废除?是否考虑过这些废话浪费了多少人的时间和精力?又制造了多少毫无意义的质疑和答疑吗?浪费了多少纸张和印签吗?
5、您对外公布的0731-58262521办公电话工作时段为什么设置成传真?浪费了多少求助对象的通信费?
6、我知道您很忙,忙到接听电话的时间都没有。但有必要将电话置于摘机状态吗?
您摘掉的仅仅是一个未接电话吗?
您是政府职能部门,是地级行政机关,是权威执法机构,牛皮得很。但我依然要弱弱地问一句:您拿着纳税人的俸禄,不履职尽责,工作时间睡大觉,难道不觉得脸红吗?
此致
敬礼
01397371****期盼您的回音
尊贵的湘潭市房地产产权监督管理处:等了您很久,迟迟不见您的回音,您还好吗? 恕我直言,您可以无视百姓呼声,但您不应该忽悠0731-12345市长热线嘛!您这么做,让百姓怎么好帮你说话呢?温馨提示:本号码全天24小时为您候机,别说联系不上哦?
尊贵的湘潭市房地产产权管理处:此信发出已近一月,至今未见回音,你还好吗? 您作为一个地市级行政部门,竟然不关注舆情,置百姓呼声于不顾,可知其后果?
2018-04-24 01:3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