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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法院执行法官办假案终结案件,检察院查实后法院拒不纠错

2018-11-7 12:15:42发布8次查看
株洲市荷塘区法院弄虚作假,伪造当事人签名,制作虚假法律文书,违法终结执行案件,检察院等有关部门查处后仍不纠错。
一、株洲荷塘区法院执行法官伪造虚假法律文书,违法终结案件和违法终结执行本次执行案件,拒不恢复执行。
1、2015年4月,我根据已经生效的株洲市荷塘区法院(2015)株荷法民一初字第14号民事判决书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弄虚作假,伪造当事双方签名,制作虚假法律文书。
2、2016年我申请执行人格权纠纷的民事判决。被执行人付执行款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到法院账户后,法院不把钱给我,就冒充我和对方当事人签名伪造案件材料违法终结案件执行。法院违法截留我的执行款在法院账户上达一年之久。我找过法院各级领导多次,都不肯给我,直到检察院介入,法院见瞒不住了,才把贪污我的469块钱给我。
针对上述情况,我找到荷塘区法院领导和株洲市中级法院领导反映情况,亲自去找过多次领导,还通过书面材料的方式反映执行法官的违法犯罪行为,他们都推诿不管,包庇袒护。在反映情况过程中,荷塘法院和株洲市中院的领导都对我冷硬横推的恶劣态度。
二、法院对检察院执行监督阳奉阴违,拒不纠错。
1、在株洲市两级法院受了很多气后,我知道在法院内部的救济行不通,我只好到株洲市检察院举报执行法官的违法行为。后经检察院介入监督,经检察院调查核实,我申请执行案件中的送达回证、询问笔录、申请结案报告、廉政监督卡等案卷材料上的签名和笔录,均系承办法官伪造!(证据图片附后)检察院查明基本案件情况后,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整改,并要求法院恢复执行。荷塘区法院在给检察院的书面回复函中信誓旦旦说要牢记并践行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两到三年内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承诺。荷塘区法院面对检察院执行监督时的信誓旦旦和豪言壮语却是阳奉阴违,并没有落实到执行工作中来。
2、荷塘区法院的院领导和执行局把我当宝戏弄,他们要我向他们法院领导和办案人员一次又一次反复提供财产线索,到一个部门或者办事人员手上就用提供一次,原来他们都没有互相转交,害我疲于奔命,没有互相协调、便民利民的观念,而是戏弄人民群众,使人民群众为提供财产线索一事都要疲于奔命。我按检察院的通知找法院重新恢复执行,他们又耍无赖,相互推诿。在检察院执行监督的介入下,荷塘区法院工会主席和主管副院长打电话要我去法院,我书面提供了被执行人的多条财产线索。但是执行局仍不恢复执行,我又找到执行局承办法官韩涛,韩涛扬言我的执行案件以前出过什么事跟他无关!胡说什么“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一律由申请人提供,法院不负任何调查财产线索的责任!”我国法律赋予了法院执行权和司法查控调查权,怎么能说法院没有义务和责任依法查找财产线索呢?这是执行法官韩涛渎职不作为典型心理状态的反映,我向韩涛提供多条被执行人到期财产线索,韩涛却不讲道理刁难我要我把相关判决书打印交给他。这些相关判决都是荷塘法院作出的,他出于执行需要完全可以调阅并打印,我作为一个老百姓法院怎么会给我调阅和打印。韩涛典型推诿和不作为。案件申请执行三年了,荷塘法院也不把被执行人张昌城和罗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庇袒护老赖,使其得不到信用惩戒。韩涛年纪不大,却满身官僚习气和衙门作风,明明复印室就在隔壁,他自己不去,却命令的口气要我去一遍一遍的复印证据材料在案件有财产执行的情况下,把我的执行案件搁置一边,不去作为,任由被执行人的财产白白流失,涉嫌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我后来又找到检察院,检察院主管民事监督的同志打电话要求法院恢复执行,法院也打太极。
3、荷塘法院对湖南省政法委的批传函件也置之不理,拒不执行,拒不接访。2017年11月15日,我到湖南省委政法委法院株洲荷塘法院的违法问题,省政法委员会的同志给我开具了来访转介函,我立即交到株洲荷塘区法院立案庭,请他们转交院长处理,至今也没有任何人找我,更谈不上法院恢复执行了!
人们常说: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荷塘区法院的所作所为,如何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如何取信于民?面对省委政法委的转介函和检察院的执行监督都置之不理,不去执行,难道荷塘区法院是无法无天的地方吗!?
荷塘区法院对省委政法委来访转介函置之不理
检察院向法院发出了检察建议,但是法院阳奉阴违,拒不纠正执行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2017-11-29 13: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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