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常宁市的一名普通教师,每天兢兢业业在学校工作上班,每个月拿着那份微薄的工资,首先感谢党和国家关注教育工作,提升了我们的住房公积金缴纳百分比,也能让我们教师能买的起房子,有一个自己的窝。我们每个月工资都按时的扣除三险一金,但是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却并非如此,现在已经三月底,而我们的住房公积金却只缴纳到11月份,并且显示的缴纳的只是我们个人缴纳的部分,单位缴纳部分呢?在今年,我拿出了所有积蓄在衡阳交了一套房的首付,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却遭遇了难题,因为公积金查询我的公积金缴纳只到11月份,有5个月的住房公积金未缴纳,不能办理贷款。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难道不就???为了让我们买房减轻压力吗?我们每个月按时扣的住房公积金却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单位补的公积金也没按时到位,那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还有什么意义?因此希望教师的住房公积金能够按时缴纳,让我们这些奋斗在一线的贫苦教师也能享受我们应有的福利,能够顺利的办理公积金贷款!谢谢!
不按时还不足额
确实!这到底是哪个部门哪个单位的工作人员不作为,影响人家购房,新成立的监察委应该要去查查吧!
从缴纳记录上查看一下,教师公积金没有按时缴纳,好像是半年才补交一次,是不是足额交的就不知道了。
2018-03-31 21:4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