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初婚生小孩子上户口这么难
来信人: 徐洪斌 来信时间: 2016年05月15日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来信内容: 我老婆是二婚,生了两个小孩,现已经离婚,法院判了一个女儿给我老婆,我是初婚,曾未有过小孩,现在生了个小女孩孩为什么要罚款,为什么不给我办生育证,小孩子快三岁了,需要户口,难道我初婚也要罚款吗。为何在我结婚的时候不告知我,难道要剥夺我的生育权
回复内容:
徐洪斌:
滩头镇接到信访局交办的该信访函后,镇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计划生育副镇长蒋剑武为组长,计育驻村干部周禹江、行政驻村干部卿驾云为成员的调查小组,于2016年5月24日进行了调查处理。
一、信访事项的调查情况
通过与峡山口村村干部及跟你电话调查了解,并调取计划生育有关档案资料,你妻子申莲花系再婚,申莲花与原配偶于2004年11月23日生育有一个孩子,女孩,2009年4月27日生育第二个孩子,男孩。申莲花2012年9月与你再婚后于2013年6月25日生育第三个孩子,女孩。
二、信访事项处理意见
1、你们夫妇生育第三个孩子,不符合《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属非法生育。
2、小孩出生落户需当事人根据公安部门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办理落户手续。
滩头镇人民政府
二o一六年五月三十日
回复单位: 滩头镇 回复时间: 2016-06-29 10:27:35
2013年实行的《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根据你的情况,当时还没有实行新的计划生育政策,而2013年的《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 计划生育和落户有关系么
凡事都有个特殊情况,所以根据情况,特殊对待!
既然女方和男方正式离婚,法院把孩子也分配了,那就证明双方已断绝,没有任何瓜葛,后来女的重新找了个初婚男孩结婚,那么就是3口人,而且女方带来的是女孩,按规定完全符合再生一胎!如果是农村户口的话,就算女方带来的是男孩子的话,同样对方二胎时代政策,何来的超生?还要罚款!这有点过份了
2016-07-18 11:12: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