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原湘潭市蓄电池厂下岗职工,一直合法租赁该房管所直管公房,湘潭市河西滨江风光带建设,利国利民,我很支持,但在拆迁过程中,中山房管所及他们聘请的拆迁人无视法律,无视百姓,在警察面前,拆迁人公然在本人家中门囗围挡我们,不准出门。组织非正式工作人员非法撬锁、踢门、恐吓、打人,甚至撬开门后,故意引导收废品人员入室搬东西等一些手段和非法断水、断电、断气的方法强迫本人搬迁。本人被迫签订空白补偿协议书后,单方给价强制拆迁。本人为此事,曾多次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却未得到解决,每次房管所称是按政策拆迁补偿,给足我们了,但却看不到文件,难道这么大的拆迁,是他们说给多少就是多少吗?如此胡作非为,请问这个社会还有人能管住他们吗?希望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与公平、公正的处理,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下图是本人被迫签订的空白补偿协议书,请问这是合理合法的协议书吗?
红网网友:
您好!根据您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投诉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湘潭房产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潭办﹝2017﹞48号)规定,您在投诉中提到的原中山房产管理所已成建制划转,并重组为湘潭房产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潭房资产”)。该公司依法承接了原中山房产管理所自有资产等经营与管理职能。
二、欢迎网友到潭房资产公司反映、解决您提到的投诉事项。地址为:湘潭市雨湖区中山路168号;联系电话:55550104。如未能妥善解决,网友也可以向湘潭房产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诉求。地址为:湘潭市雨湖区湖园路16号;联系电话:52870051。
我们将积极对您的诉求进行调查落实、予以解决。
此复。
湘潭房产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1日
红网网友:
您好!根据您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投诉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湘潭房产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潭办﹝2017﹞48号)规定,您在投诉中提到的原中山房产管理所已成建制划转,并重组为湘潭房产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潭房资产”)。该公司依法承接了原中山房产管理所自有资产等经营与管理职能。
二、欢迎网友到潭房资产公司反映、解决您提到的投诉事项。地址为:湘潭市雨湖区中山路168号;联系电话:55550104。如未能妥善解决,网友也可以向湘潭房产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诉求。地址为:湘潭市雨湖区湖园路16号;联系电话:52870051。
我们将积极对您的诉求进行调查落实、予以解决。
此复。
湘潭房产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1日
你公司在回复本人信访内容中,有中山房管所直接负责拆迁主管的四个负责人签名,并伪造当事人签名的“假协议书”,对拆迁中打人事件,非法强拆的违法行为只字未提,置之不理,如果拆迁补偿是公平、公正、合理、合法,为什么要制造“假协议书”?用所谓的“合法”手段来掩饰自己的“合法”权利?还有潭房集团信访复查处理意见书,明显是有失公平、公正,完全是推诿、搪塞敷衍。请问这个社会的公理何在?本人只求得到公正对待,不管怎样,我将拿着他们的违法证据维权到底!
2017-08-10 11:16: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