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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恢复桃江县2006年乡镇七站八所分留人员编制问题

2018-11-6 17:37:44发布6次查看
我们是桃江县2006年乡镇站所的分流人员。12年来我们的待遇没有落到实处,我们被分流后经济、生活处于极度的困难之中,无以为继。这次分流的不公平,我们不想多谈,我们只想赢得基本的生存权利,希望政府按照承诺落实待遇。人而无信,不知其可。政府作为权威部门更应当遵守承诺,而不应该敷衍塞责,应付了事。这12年来,我们感受到的是无耻、相互推诿、阻力重重,进而绝望至极。“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作为领导干部应当倾听我们的心声,为我们解决实际困难,我们强烈要求:
一、要求按照桃办发[2006]8号文件精神落实相关待遇
桃办发[2006]8号文件“第六点其他事项中的‘第一条,建立能进能出的竞争机制。今后经绩效考核淘汰和自然减员出现的空缺职位,优先在此次分流人员中经考聘程序补充’”(8号文件第10页)。而事实上,这十多年间考聘过几次,考聘过几人?8号文件有没有真正落实?所以,我们强烈要求上岗。
二、发放基本工资
我们被分流后,没有了经济来源,无法满足生活需求,这都是机构改革分流所致。面对家庭、生活压力,我们强烈要求按基本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现在各乡镇分流人员发放的生活费标准也不统一,要求同等享受待遇)。
三、五险一金、保留事业编制待遇
2012年11月27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研究处理乡镇站
所分流人员信访问题专题会议纪要》第二点第四条“四是财政为其缴纳社保、医保金的单位部分。”而县人社部门将我们除名,连缴纳社保都没有模块,致使我们从2015年开始至今一直没有享受社保。现在连起码的小企业老板都要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人社部门是否只监督个体企业老板?我们都曾是乡镇的正规编制人员,现在一是没有一分田土;二是没有享受国家住房政策。在2014年11月7日《关于乡镇站所分流人员有关问题专题会议纪要》中第二点第三条“原则同意乡镇分流人员按灵活就业人员的最低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据调查,有的乡镇按要求交了一部分住房公积金,而有的乡镇则分文未交,并没有按当时的决定而执行。所以我们强烈要求享有上岗人员同等金额的五险一金待遇与保留事业编制。
四、工资晋级问题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研究处理乡镇站所分流人员信访问题专题会议纪要》第二点第五条“五是乡镇事业站所分流人员退休后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享受同等退休待遇。”被分流后的我们,乡镇级领导无视我们的存在,也无人关心我们的工资晋级问题,更无人通知职称考试之事。因此,导致我们蒙受工资经济损失,强烈呼吁各乡镇领导统一调配我们参与工资晋级的相关事项与考试。
桃江县作为当时的改革试点县之一,此次改革后再没有对其他市(州)和外省推行,证明此次改革是失败的,既然改革失败,不应该由我们这些人承担失败的后果。故请求上级领导废除当时改革方案,重新安排我们上岗为盼。我们将以主人翁精神,恪尽职守,为乡镇基层事业贡献我们的一切!
要求坚决恢复编制,继续上班。
强烈要求恢复编制,重新上岗!!
我们的呼声希望领导们重视,请不必推诿,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买豆腐
领导要站出来说话,不要让人民寒了心!
人无信不立,更何况是政府。
强烈要求继续上岗上编。不能为了自己的政绩而让我们这些最基础的人员受这改革失败的苦果。
改革失败,强烈要求恢复分流人员编制
信用度,信任度,红头文件都不能落实,是真的有困难,8号文件还是按12年前生活水平制定的,难道社会退步了吗?不管是个人还是团体如果没有人相信你了,后果很严重。
既然改革失败,为什么要让这些所谓的分流人员来承担后果
领导失信,说好的答复时间一拖再拖,谁来主持公道
强烈要求恢复编制,重新上岗!!!!
正当诉求,却变成了武力镇压
因领导失约而导致被迫向上一级政府部门来反应情况,领导不但不出面接待反而动用特警来驱赶群众
难道动用武力是现在政府解决问题的办法?
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改革是让人民群众的生活更加美好,在06年改革时,我们是拥护改革的是相信有公信力的党和政府的,我们是顾大局识大体的一群人,在改革中是做出了贡献和牺牲的一群人,希望改革的红利也让我们分享。
用特警来对待这些为你们改革付出了一切的分流人员,实在可耻,为你们的这种行为感到可悲!
建议自力更生,吸血鬼太多了老百姓负担不起
桃江县计生办的分流人员能够上岗,为什么其他站所的分流人员不能上岗。请问县委领导机构改革有这样做政策。
娄底市机构改革分流人员于2017年全部上岗。桃江县委领导,你们想继续忽悠我们到什么时候。是否要我们到省里才能解决????
应该要上岗!太不和谐啦!违背和谐的宗旨!
2018-05-17 09: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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