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一汽运有限责任公司实名举报株洲中院法官姜慧云不以事实为依据,反以权势为准绳,在株中法执字第115-11号执行案中,歪曲事实,违背法律,偏袒执行申请人吉政钦,严重损害我公司(被执行人)财产权,使得我公司原本欠吉政钦76万元工程款债务,除用784平方米临街门面房充抵外(法院实际判决我公司建筑面积594平方米临街门面房充抵吉政钦全部债务),还欠吉政钦248万余元,几近于明火执仗的抢劫,其违法行为令人发指:
1、将我公司021881号房产证建筑面积784.64㎡门面房中的套内面积593.8㎡仍然当作建筑面积给吉政钦的巨大错误,不顾我公司明明白白地损失了建筑面积190.84㎡门面房的铁般的事实。
2、1995年5月1日至262号民事判决还款期限届满之日的利息未进行审判,径直按执行二倍逾期利息,以执代审,1995年5月1日 至1996年8月31日期间的利息,多算36.207236万元(44.562752万元÷640天×520天)。
3、抵债门面房已于1997年底交付给吉政钦,裁定书凭空捏造了门面房直到1999年1月31日才交付的事实,多算了13个月的逾期利息25.593203万元(47.17939万元÷730天×396天)。
4、交吉政钦抵债的7个门面房的装修是原租赁户按照来装去丢的惯例留下的,作价13.8073万元,我公司作为房屋原所有人,当然应当享有此装修款,裁定毫无道理地剥夺了我公司的权益,使我公司多付了13.8073万元。
5、1995年4月30日我公司付给吉政钦利息款20.098382万元,并未记入262号民事判决书中的已付款,故115-9号裁定增加了我公司已付款20.098382。在没有证据证明此笔已计入已付款中,仅以付款时间推断就否定该笔款,使我公司损失20.098382万元。
6、以上第2、3、4、5四项共使我公司凭白无故地损失95.706121万元,从而使我公司本在1997年底已还清全部债务、并且吉政钦反欠我公司的事实,变成了我公司至今还欠吉政钦的债务,从而又计算了1999年2月1日 ——2015年12月31日的逾期利息180.4057万元,与前四项合计使我公司将损失276.111821万元,还要赔上门面房190.84㎡门面房,总计损失近 1000 万元。
此等错误不予纠正,为法律所不容,为良知所不容!我们深知此案申诉期,法官有错不纠,只因无形黑手在暗处,但我们坚信,公平正义虽然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即使吉氏家族官做的再高,法院同学再多,也无法与依法治国的大势为敌!不见公道,公司数百职工誓不罢休,坚决抗争到底!
问苍天,一桩由法官违法执行引发的价值千万元错案,一定要引发职工不断上访才能纠正?谁能监督并追究那些蹂躏法律的人的责任!?
求关注,求顶贴,拜求网友援助,彰显社会正义!
联系人:胡志球15873350596
法官有错不纠,只因无形黑手在暗处,但我坚信,公平正义虽然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
此等错误不予纠正,为法律所不容,为良知所不容!
如果是真的,相信当地政府会给你们公道的。
维护合法权益,给职工一个合理的说法。
世风日下,小人当道,还原事实真相。今天你选择沉默……明天,别人也会你对沉默……你不和强权作斗争,终有一天你会死在强权之下!
如果是法官违法乱纪,这种行为必会严惩!
黑法官
如此丑恶的事件不能容忍,让阳光和真理普照株洲!
在法制时代还有这种事情,强烈要求有关部门严查!!!保证我们公民对法律的公正,公平性!!!
今天你选择沉默……明天,别人也会你对沉默……你不和强权作斗争,终有一天你会死在强权之下!
引用楼上网友的话 我觉得是应该把这些不公都公布于众 让大家都看看某些官员的嘴脸!
今天我们选择不沉默
在当今和谐社会下居然还敢如此公然大胆的收受贿赂
把法律公正至于何处 政府公信至于何处
此等事件应该得到曝光
让株洲更加和谐才行!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
法制社会,希望有关部门严查。
严查此事!!!!!!!
做官要为民做主!!!
坚决不能沉默 !!!
一定要严查此事!
天天说加强法制建设,到了基层就是某些法官代表了法律。
法治社会让小人当道 作为平民百姓的我们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当今和谐社会下居然还敢如此公然大胆的收受贿赂
把法律公正至于何处 政府公信至于何处
此等事件应该得到曝光
让我们生活的城市更加和谐才行!
2016-03-24 15:5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