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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严查宁远县禾亭村集体土地被非法倒卖一事,当地国土局渎职

2018-11-6 11:58:28发布6次查看
请求严厉查处禾亭村集体土地被非法倒卖一事
从2012年开始,因为宁新公路的改建,使得我们村3组、8组、9组、10组、11组、12组,6个村民小组58亩农田正好分布在公路的两边,以前是用来做秧田的,全是我村最好的田,从2012年开始,开发商赖国旺等伙同镇政府少数干部,则以新农村建设的名义来强征我们的58亩农田,属于集体土地,开发禾亭镇、搞好禾亭建设为口号,开发禾亭我们老百姓并不反对,应该合理合法征收,但是在没有协商、没有任何安置、没有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强行征收,把农田掩土,这是置老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啊。以5万元一亩的价格强行征收,折合75元人民币/平方,这样的价格下,又没有任何土地安置,大多数村民不同意领钱、签字,但是喜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不管村民是否同意变卖农田,直接按照5万元一亩的价格平均到每户家庭,直接打款到村民的邮政农合补贴账户上,真是“太喜剧了”,糊
请求严厉查处禾亭村集体土地被非法倒卖一事
从2012年开始,因为宁新公路的改建,使得我们村3组、8组、9组、10组、11组、12组,6个村民小组58亩农田正好分布在公路的两边,以前是用来做秧田的,全是我村最好的田,从2012年开始,开发商赖国旺等伙同镇政府少数干部,则以新农村建设的名义来强征我们的58亩农田,属于集体土地,开发禾亭镇、搞好禾亭建设为口号,开发禾亭我们老百姓并不反对,应该合理合法征收,但是在没有协商、没有任何安置、没有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强行征收,把农田掩土,这是置老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啊。以5万元一亩的价格强行征收,折合75元人民币/平方,这样的价格下,又没有任何土地安置,大多数村民不同意领钱、签字,但是喜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不管村民是否同意变卖农田,直接按照5万元一亩的价格平均到每户家庭,直接打款到村民的邮政农合补贴账户上,真是“太喜剧了”,糊弄上级说村民都是自愿领钱的。老实的农民与奸商、不匡扶正义的官员,这是一场持久的战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同时该法第63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赖国旺等人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其擅自非法出卖村集体土地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应该予以严惩!
为了敛取更多的不义之财,之后赖国旺伙同刘国成等心腹及亲友以参股的方式,一起开发建设和高价倒卖该地块,从中牟取暴利,村民曾多次向政府部门反映,请求查处赖国旺等人违法倒卖农田的行为,要求还耕农田,赖国旺等人认为村民阻碍了其发财之路,恼羞成怒,唆使一些社会烂仔威胁、恐吓那些正常反映问题的村民,并扬言搞出事他来负责,其气焰十分嚣张,就连我们都知道,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农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俗话说,“人有三分田,养活一口人”,这58亩农田,本是我们村大部分村民维持生活的生命保障,《土地管理法》第10条:“农民集体土地依法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第14条:“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其承包经营权属于村民所有,在承包期限内,如非遇国家政策及法律规定等因素的调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承包方的土地经营权。而赖国旺等人却无视国家法律和村民利益,在没有征得承包方的同意之下擅自出售村民承包土地给他弄上级说村民都是自愿领钱的。老实的农民与奸商、不匡扶正义的官员,这是一场持久的战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同时该法第63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赖国旺等人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其擅自非法出卖村集体土地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应该予以严惩!
为了敛取更多的不义之财,之后赖国旺伙同刘国成等心腹及亲友以参股的方式,一起开发建设和高价倒卖该地块,从中牟取暴利,村民曾多次向政府部门反映,请求查处赖国旺等人违法倒卖农田的行为,要求还耕农田,赖国旺等人认为村民阻碍了其发财之路,恼羞成怒,唆使一些社会烂仔威胁、恐吓那些正常反映问题的村民,并扬言搞出事他来负责,其气焰十分嚣张,就连我们都知道,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农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俗话说,“人有三分田,养活一口人”,这58亩农田,本是我们村大部分村民维持生活的生命保障,《土地管理法》第10条:“农民集体土地依法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第14条:“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其承包经营权属于村民所有,在承包期限内,如非遇国家政策及法律规定等因素的调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承包方的土地经营权。而赖国旺等人却无视国家法律和村民利益,在没有征得承包方的同意之下擅自出售村民承包土地给他人作为建设用地,谋取非法利益,严重违反了《刑法》第228条之规定,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应当以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更严重的事,到现在都还在打压老百姓,有的到现在还没有拿到一分钱应有的补偿款,真是悲哀,到现在答应老百姓的优惠政策一点都没有落实,也没有安置地,、、、答应本村村民卖田给与优惠就是他妈的放屁,,本村曾多次在红网上发表文章,全部被他们花钱酸掉了,老百姓的就是砧板上的肉,开发商就是刀,政府就是拿刀的人,老百姓以后还有出路吗?
此致
宁远县委、县政府、县信访局、县纪委、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6月10日
不愿卖田的实名举报人:禾亭人民
网友“天理何在”您好,该问题已多次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我局安排执法监察大队、用地股、信访室的同志进行了多次的调查,通过查看现场、走访群众、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了禾亭镇禾亭村土地被征收情况。大致的情况是: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政府“五个一”工程需要,全面推进小城镇建设步伐,禾亭镇于2002年对本镇规划范围内位于省1818线与禾亭镇医院之间的16亩集体土地,经请示县委政府同意并立项后已报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2002]政国土字国土局的回复欲盖弥彰,宁远县失地农民将依法起诉你们的土地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明确规定,共涉及3个条款,4项罪名: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刑法根据《刑法》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土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时要构成土地犯罪:(1)非法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2)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3)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4)非法审批土地的违法行为;(5)非法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违法行为;(6)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违法行为。目前我国《刑法》规定了四项土地犯罪法定罪名;(1)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2)非法占用耕地罪;(3)非法征用、占用土地罪;(4)非法低价出让固有土地使用权罪。追究土地犯罪刑事责任的范围涵盖了用地、管地、土地使用权流转三大领域。
失地农民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根据《刑法》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土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时要构成土地犯罪:(1)非法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2)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3)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4)非法审批土地的违法行为;(5)非法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违法行为;(6)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违法行为。目前我国《刑法》规定了四项土地犯罪法定罪名;(1)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2)非法占用耕地罪;(3)非法征用、占用土地罪;(4)非法低价出让固有土地使用权罪。追究土地犯罪刑事责任的范围涵盖了用地、管地、土地使用权流转三大领域。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严禁非法占用耕地的通知农村的事情太复杂、有些基层领导就是喜欢占法律的空子、以人民的名义侵犯人民的利益
不会有结果的,将不了了之
2018-06-13 00: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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