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公安分局和站前派出所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岳阳市巴陵尚都小区业主实名血泪控告信)
巴陵尚都业主自2012年初入住五年多来,消防工程从交付使用起消防设备就一直处于全面瘫痪状态,2017年7月25日晚9时许,巴陵尚都地下车库负一层被福隆开发商保安擅自放入私改油灌车一台,在向一台三码车和两台轿车上的大型塑料桶非法交易灌装汽油时(这是一起特大汽油走私贩运治安刑事案件,据现场目击者和报警人称:交易量超过一吨以上;而第二天我们去派出所过问案情时,却被郑晗隐瞒不报并大事化小,变成只200公升汽油了,再后来被郑晗说成只100公升汽油了,甚至还被说成是柴油了),出现重大泄漏事故,险些引发特大爆炸,危及到整个小区安全(站前派出所未作重案查处,草菅人命,我们要求将案情公布并向业主通报,派出所一直搪塞了事、敷衍应付业主,为此,特请求上级公安机关重新立案彻查事实真相,追究郑晗的渎职责任)。消防车和消防官兵进场后,因消防设备瘫痪导致无法施救。这起事故引起了全体业主的极大公愤,并给业主造成极大恐慌和担忧。此时的巴陵尚都业主这才猛然醒来拿起法律武器奋起维权,造成消防瘫痪的根本原因,除了消防工程本身存在全面造假和重大质量问题外,就是物业服务不到位和多头管理造成责任不明。福隆开发商将前期物业贤恩公司合同内规定的物业服务范围进行分割,将地下车库、巴陵中路临街商业楼、巴陵尚街和住宅区分别分割给福隆公司、汇德丰公司和贤恩公司管理,由此一个管理区域被违规分割成了三个管理区域,从而导致了管理极其混乱的局面。从此业主们享受的是低质劣品的服务,三家物业公司只收钱不服务,许多设备任其锈蚀和损坏,因消防和管网都是共用的,从而导致互相推诿,致使无人维修和保养,业主5年来天天处在水深火热和极其危险之中,怨声载道。
我们一直理性维权,合理合法维权,得到了许多政府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肯定和支持。小区业委会是为民义务服务的,是为政府排忧解难的自治组织,然而我们的正义维权和合法维权却被公安机关认定是非法的,真是没有天理了。我们不禁要试问:
1、公安机关为何不保护小区业主的利益,而只去保护不良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利益?公安机关明明知道开发商和贤恩5年来未进行过任何消防维保,没跟任何消防维保公司签订过任何维保合同,消防和其他设施设备损坏得一踏糊涂,满小区脏乱差现象不堪入眼,我们炒掉这样的只收钱不服务和不作为的物业有什么不应该,公安机关有什么资格插手这样的民事事务?特别是福隆公司(开发商)没跟业委会签订有任何物业服务合同关系,非法霸占物业管理权长达5年之久,公安机关凭什么认定福隆公司霸占物业管理权是合法的?公安机关还厚着脸皮说是维稳,借维稳来保护物业公司的利益,而损害的是广大业主的利益,明明业主的利益受到了严重侵害,业主天天过着苦不堪言、提心吊胆和担惊受怕的生活,为何不去借维稳来保护业主的利益?我们明显感觉公安机关只偏袒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一方,这其间是不是存在利益输送?我们跪求纪检部门进行严查。
2、每次协调会上政府主管物业的权威部门和市、区政府领导都表态说:巴陵尚都成立业主代表大会是合法的,大会作出的表决是合法的,要求统一物业管理权是合法的,解聘贤恩公司的程序是合法的,收回无合同关系的由福隆公司和汇德丰公司非法管理的物业区域及管理权是合法的,实行小区物业自治是合法的,各部门都应支持和配合巴陵尚都小区尽快收回物业管理权,早日实现物业管理自治,任何人不得进行干扰和干涉。可是在每次协调会上唯独岳阳楼区公安分局和站前派出所不表态支持巴陵尚都小区的合理诉求,并在每次的协调会上赤裸裸竭力强调福隆公司管理物业是合理合法的,他们大言不惭地公然践踏我国的物权法、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有录音为证)。我们不禁要问,政府主管物业的权威机关说我们的诉求是合理合法的,为何你公安机关却说我们的诉求是违法的?你们凭的是什么法律依据?难道公安就能以权代法、以身试法、一手遮天吗?
3、公安机关判定我们的正义行为违法而认定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耍赖行为和非法霸占物业管理权行为是合法的,公安机关不问贤恩公司同前“业委会”签订的合同是否违约,而只借由有合同关系没解除,可福隆公司5年来非法霸占商业楼、商业街、地上停车场和地下车库物业管理权而没同业委会有任何物业服务合同关系,这又怎么解释?请问:公安机关有什么资格当这个裁判员?有什么法律依据当这个判官?法律规定只有人民法院才有这个资格,怎么让你们给取代了,是谁给你们的这个权力,是哪部法律赋予你们的这个资格?
4、福隆公司非法进行物业管理的事实:福隆公司出于方便出售剩余铺面和车位(经查实,车位产权属全体业主所有,福隆无权销售车位和管理车位)的需要,通过关系强行将前期贤恩公司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尚街、商业楼、地上停车场和地下车库的的物业管理权划归自己管理都是违反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同时,又将贤恩公司同巴陵尚都原“业委会”签订物业合同后,继续从合同中把上述物业地盘划归自己管理,即是违反了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更是违反了合同法相关条款。前“业委会”只同贤恩签订了总体区域的物业服务合同,根本没有同福隆签订任何物业服务合同,试问福隆有什么资格插手巴陵尚都的物业管理事务?明明是福隆非法霸占小区的物业管理权,却还被公安认定是合法的,真是没有天理了。业委会跟福隆没有任何物业服务合同关系,收回商业楼、尚街、地上停车场和地下车库物业管理权完全合理合法,试问公安有什么资格插手和干涉这样的民事纠纷和民事事务,有什么资格判定我们收回管理权是违法的?
5、为了降低维权成本,对付这样的不守法的耍赖的物业公司我们完全走的是广义司法途径,而且全国也有很多这样的先例,都是业主自发组织请出这些无赖物业公司的,当地派出所并没有干涉和插手这样的民事纠纷,唯独岳阳楼公安分局和站前派出所却要这样兴师动众,这是为什么?公安的逻辑是,业主无权赶走物企,要赶走物企必须走司法途径,而他们所谓的走司法途径就是必须经法院判决才行,并说我们这样做是破坏法制的行为。物企一旦被依法解聘,赖着不走,就是处于非法经营状态,这就相当于保姆被依法解聘后赖着不走,房主可将视其为盗贼看待,房主人可以予以驱赶盗贼的道理一样。对此,我们不禁要问:哪部法律规定了业主不能赶走非法经营的物企,又有哪部法律规定了只能通过法院判决胜诉后才能赶走非法经营的物企?难道强盗进屋了,业主不能赶走强盗而只能干着急等待法院的判决胜诉后才能去赶走强盗吗?我们是把强盗盗窃的和抢劫犯劫走的财物通过合法途径要回来,难道违法了吧?4月7日岳阳楼区公安局和站前派出所在不明真相、在未调查核实事实真相、在不由业主分说的情况下直接听从福隆公司(福隆报警)的指挥派出大批特警来我小区大批拘捕无辜业主达16人以上,我们的合理诉求没有任何过分要求,更没有带任何非法目的和非法行为,完全是在维护属于业主们自己的正当权益,楼区公安分局局长余昕你凭什么法律依据要特意指使办案人员将民事纠纷办成刑事案件?请问,我们究竟违反了哪一个刑律?
6、我们小区完全是走合法程序实行物业自治管理的,并得到了政府物业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肯定和支持,可贤恩公司却单方面视我们实行自治管理是非法的,贤恩公司项目经理刘某某于4月1日一早带一帮保安到业委会向我们宣布自治管理是非法的,并向业主大打出手,打伤业主,砸烂业委会设备,撕毁业委会的墙上文告,欲冲进业委会办公室继续打人被业主们制止,真是猖狂到了极点,刘某某口口声声威胁我们业主说:“我们要红道有红道,要黑道有黑道,你们业主能斗得过我们吗?”事后不久,果然又调来上十个黑衣小混混来我小区威胁我们业委会领导。我们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于是报警救助,站前派出所警官来后,我们强烈要求将贤恩公司刘某某违法行为进行处置,然而,这么严重的恶性刑事事件派出所竟没采取任何措施。可是我们4月7日完全按合法程序收回物业管理权的正义行动却被派出所定性是非法的,并非法大批拘捕我们的业主,请问这还有天理没有?我们4月7日依法进行物业交接的行动完全是有礼有节的,是合理合法的,是和平过渡的,我们提前若干天就事先向政府部门和开发商及物业公司送达了告知函(而且是多次送达催促他们退场的文告,给予了他们充裕的退场时间达8个月之久),并多次告诉贤恩和开发商:现在是法制社会,如不服,你们完全可走司法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会服从法院的判决,我们已经做到了仁至义尽。这次物业交接过程完全是和平过渡,没有发生任何肢体冲突,却被公安机关捏造事实、信口雌黄认定我们有暴力行为,还倒打一耙污陷我们涉黑,并定我们两项罪名: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寻衅滋事罪。试问:我们在自己家园里采用和平善意行动把强盗请走,我们触犯了哪门子法律?我们在自己家园里开展义务公益劳动手握的劳动工具为何被认定是作案工具?我们在自己家园里开展公益活动究竟触犯了哪部法律?我们在自己家园里把非法经营的物企请出小区与“社会秩序”和“寻衅滋事”挂得上钩吗?我们和平善意请出侵权物企退场没有发生任何肢体冲突和殴斗及打砸现象,却定我们有罪,我们究竟触犯了哪条刑律?公安是在风平浪静的环境下,在没有调查核实事实真相的前提下,悍然派出大批特警冲进业委会办公室大打出手,干警砸烂我们的办公设备,不分青红皂白直接拘捕我们的大批工作人员达16人以上,公安这种象土匪一样的行径符不符合公安部的办案程序和规定?更值得全岳阳人民深思的是:公安机关非法拘捕大批业主之后,开发商的保安队长(德胜村的小混混)满脸奸笑并带洋洋得意的口吻对愤怒的业主们说:你们再提统一物业管理权的事,我们就叫公安来抓捕你们,看你们还敢不?!大家看看吧,人民公安全然只保护涉黑开发商和涉黑物业的利益而不顾人民的死活,他们出警的不可告人的目的已昭然若揭。这次抓捕的都是一心无私奉献,义务为业主服务的业委会的骨干人员和无辜的物管人员及保安,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被抓捕的人绝大部分不是知情人,如我们请的物业管理人员和保安根本就不知情,更谈不上参与,然而这些10多名无辜人都被抓捕了。说明要抓什么人,公安机关早就是按照福隆开发商和贤恩物业公司的意愿和指令来定的。他们这样做只有一个理由可以解释:他们只听了福隆开发商和贤恩公司的一面之词就开展了这次非法拘捕行动,也进一步证实他们就是受开发商和贤恩公司雇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来直接为他们这帮黑恶势力服务的;也预示着公安机关在这次行动中还隐藏着一个巨大的阴谋:想阻止我们的消防维权,让我们的消防维权彻底失败后就无法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了。大家看清楚了吧,我们向公安举报贤恩打人涉黑,举报江华和福隆公司恶性侵权,公安却不闻不问、不当回事,而贤恩和福隆请他们来收拾我们,他们就义无反顾、闻风而动了。人们不禁要问:这支公安队伍究竟是人民的公安还是福隆开发商和贤恩的公安?动用这么多特警是要楼区公安局长余昕亲自审批的,可见楼区公安局多么黑,大家就可想而知了。余昕在华容和君山区为职多年,而开发商和贤恩一把手都是华容和君山的人,这其中的奥妙还需要去猜吗?金中环广场开发商老板将我小区公共财产(150米围墙和650㎡高档花园式休闲平台,超百万价值)非法拆除,为江华公司多开发出11个大型门面和一个大型超市,增加近两千万的价值,可这都是牺牲邻里小区的利益为前提,然而没有补偿我们任何损失,数次谈判无果,该老板因跟余昕有深交,我们维权时,余昕同样借维稳为由滥用职权违规调集大批特警来恐赫抓捕我们的业主。
公安这种作死的节奏还要不要我们老百姓活命?难道这就是我们中国人所需要的理想中的法治中国吗?说穿了,如果没有公安机关的插手,巴陵尚都的物业管理权早就统一了,巴陵尚都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早就得到了解决,巴陵尚都的物业管理混乱局面早就解决好了,巴陵尚都问题成堆完全是辖区公安局余昕和派出所郑晗私欲作祟造成的。
顺便说一下,我们隔壁小区金中环广场小区的前期物业是江华置业公司的下属公司,因服务质量差被业主大会合法解聘了,也因郑晗的插手并动用警力赶走了新来的物业公司,让业主和受聘物业公司损失惨重而导致迟迟不能实现业主更换优质物企的心愿(其实也是余昕暗中授意的),可见余昕和郑晗与开发商是多么铁,他们俩的核心工作就是保护开发商的利益不受侵犯,这其中不可告人的勾当不言自明。
圈内人都知道站前派出所因辖区内有火车站、老红灯区、宾馆茶楼林立、商业发达及旧城改造项目多,是岳阳市区灰色收入来源最肥缺的一个所,有人戏称在这里争取一个所长职位比争取一个副局长的职位还难,但这个所长任期都不长,往往都是受处分走人。然而,郑晗却是个特例,在本辖区他为官最长,达8年之久,但并不因政绩卓著之因,而是靠的政治背景和后台,他在为官其间,许多治安痼疾问题和重大案情都被他隐瞒不报,导致本地区居民严重缺乏安全感且民不聊生,骂声一片。本辖区卖淫嫖娼、打牌赌博、吸毒偷盗抢劫现象非常突出,整个站前路一线暗娼非常猖獗,所有宾馆特别是茶楼都是聚众赌博和色情场所,黑恶势力泛滥,是吸毒偷盗抢劫的重灾区,可以说,黄赌毒随时可到辖区抓现行,希望有良知的媒体来我们这个热点地区暗访,我们将提供线索,再不曝光尽快整治,将长久严重贻害百姓,艾滋病若泛滥将不可逆转地永远祸及岳阳的子孙后代,如果岳阳的艾滋病泛滥成灾(据世卫组织数据,艾滋病现已经进入性传播为主要途径了)郑晗绝对是罪魁祸首。2015年7月19日湖南经视专题报道《岳阳火车站旅馆猖獗“拉皮条”谁来管?》,全国各大新闻媒体都铺天盖地报道了,然而站前派出所所长郑晗牛逼哄哄仅只受到停职15天处分后继续当他的所长,皮毛未损,可见他的政治背景和靠山有多硬,更让人值得深思的是,这起黄赌毒事件是发生在轰动全国的东莞扫黄行动有前车之鉴的历史背景下的次年发生的,东莞扫黄是2014年2月9日上午,央视对东莞市部分酒店经营色情业的情况进行了报道。下午,东莞市委、市政府迅速召开会议,统一部署全市查处行动。东莞市从9日下午开始,共出动6525名警力对全市所有桑拿、沐足以及娱乐场所同时进行检查,并针对节目曝光的多处涉黄场所进行清查抓捕。在东莞国安酒店,警方查处了多对涉嫌卖淫嫖娼的人员。2014年2月9日下午,东莞开始出动大批警力,对全市所有桑拿、沐足以及娱乐场所同时进行检查行动。东莞此次扫黄行动处分了很多不作为的公安负责人。2014年9月,东莞将扫黄纳入每年的年度考核,涉黄单位一票否决。当时岳阳的黄赌毒比起东莞可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直到现在其猖獗程度有增无减。然而郑晗却是在上述背景下稳坐如泰山的,为何没有相关组织去深究他的渎职责任很值得深思,也足见我市公安部门对祸及子孙万代的色情服务业的扫黄和整治工作是多么的不重视。
由于站前派出所不作为乱作为,也导致该辖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和离婚家庭剧增。近几年巴陵尚都小区被盗被抢、车辆被砸被划数十次,破案率为零。在本小区的聚赌场所报案无数次都得不到解决,我们小区二栋的一处聚赌场所危害小区安宁多年,年年月月报警后不解决任何问题,最后还是靠成立后的新业委会组织全体业主齐心努力才将赌徒驱赶出小区的;2016年8月16日左右,巴陵尚都6栋2004室谷女士家里被盗金额竟高达20万元,报案后站前派出所同样借无监控为由唐塞拒绝办案,无数次催办无果,按规定此案属于特大重案,应报上级公安机关备案列入重大督办案件和必须请求上级公安机关协查,可所长郑晗却怕影响政绩而继续玩惯用伎俩隐瞒不报,致使案件毫无进展。2017年7月25日晚9时许,巴陵尚都地下车库负一层被福隆开发商保安擅自放入私改油灌车一台,在向一台三码车和两台轿车非法交易向车上的数十个大型塑料桶灌装汽油时出现重大泄漏事故,险些引发特大爆炸,危及到整个小区安全。这是一起特大汽油走私贩运治安刑事案件,据现场目击者和报警人称:交易量超过一吨以上;而第二天我们去派出所过问案情时,却被郑晗隐瞒不报并大事化小,变成只200公升汽油了,再后来被郑晗说成只100公升汽油了,甚至还被说成是柴油了。站前派出所对此案未作重案查处,草菅人命,我们要求将案情公布并向业主通报,派出所一直唐塞了事、敷衍应付业主,为此,我们特请求上级公安机关重新立案彻查事实真相,追究郑晗的渎职责任。
本辖区小区的消防和物业管理乱象和民不聊生的局面,完全是郑晗和余昕插手太深和渎职造成的,该他们搞正事破案的时候不见他们俩人影,但一旦业主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发生权益摩擦的时候他们俩就立马出面并联手双簧了,三句话没讲完就恬不知耻、大言不惭地公然申明要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并炫耀他俩滥用职权在为保护开发商征地拆迁和善后楼盘民事纠纷出警镇压正当维权业主和恶意将民事纠纷转化成刑事案件(非法拘捕业主)处置的业绩(有录音为证)。郑晗不但在同事中口碑很不好(说他水平极差、讲话都讲不完整、独断专行、贪心十足),更在人民群众中形象极差,他们没有为辖区人民保一方平安,更没有为辖区人民谋福祉,反而在这里制造混乱,挑起社会矛盾,一手制造社会不稳定因素,他们打着维稳和保障国家建设的旗号,干的却是不可告人的勾当,派出所的主业不干,只热衷于与开发商勾结在一起,为开发商保驾护航,只要哪里有开发商在征拆有召唤,只要哪个善后楼盘的业主在与开发商维权时,开发商只要发出指令,他们俩的身影就一定会立马出现在那里,并且会立马调集大批特警进驻捕人,只要是与开发商无关的事,问题再严重,事情再大,也不会看见他俩的人影儿。例如:我们小区消防隐患这么严重,我们先后两次写给区委、市委常委和省公安厅的消防紧急求救信都转发给了相关部门并要求相关部门向我们回复并尽快处理,唯独岳阳市公安部门没有回复我们,余昕竟一次都没来我小区察看过消防全面瘫痪的惨状,我们多次强烈要求他来察看现场,他都拒绝来看,更气愤的是:2017年9月27日余昕到了我们小区门口,许多业主都强烈劝他进车库察看消防瘫痪惨状他都拒绝了。他们经常制造白色恐怖,滥用手中职权,违规动用国家机器用来保护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利益并镇压正当维权的业主为前提,严重违背公安部下发的《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和公安120号令之规定,深度介入开发商的征地拆迁和开发商的善后楼盘的正当民事纠纷,也严重违背了最近党中央和中央政法委高层的连续发声和三声五令:严防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严禁公安部门随意插手民事纠纷,禁止将民事纠纷列入治安刑事案件进行侦办,杜绝错案发生。但余昕和郑晗却总拿党中央和中央政法委的决定当耳边风,置若罔闻,与中央相对抗,阻拦国家法制改革的大方向,阻挠地方经济和民生的健康发展,随意将不带有任何非法目的和违法事实及违法行为的维权的民事纠纷一律给予非法刑事化处理,他们非法滥用职权几乎到了疯狂的地步。我们跪求检察纪律检查部门尽快对余昕和郑晗立案调查,把这两个公安队伍中危害一方百姓的蛀虫和害群之马尽快清理出公安队伍。
公安部门这次制造出的骇人听闻、震惊岳阳人民的白色恐怖事件的真实目的分析:
巴陵尚都房地产项目是一个特大腐败项目,许多市、区级领导干部因其在该项目中涉案腐败而受到追究法律责任。特别是巴陵尚都的消防工程完全是一个全面造假和伪劣工程,完全是一个从交付使用时就是一个瘫痪工程,其造假程度、造假手段和手法到了登峰造极、无以复加的地步,令人发指、不寒而栗、心惊胆战,整个消防设施设备满目疮痍、触目惊心、惨不忍睹。巴陵尚都业主从入住起就发现消防一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年年提出整改,年年无人整改,年年提出维保,年年无人维保,消防安全隐患成了沉疴宿疾,成了巴陵尚都全体业主的切肤之痛。这个腐败工程被曝光并将岳阳市消防支队告上法庭后,一些参与违规验收的消防和公安人员及主管领导都慌了神,这些人竭力阻止我们进行司法鉴定,竭力策划组织人到现场灭失证据,竭力阻止我们的官司胜诉。参与巴陵尚都综合验收的领导干部都不在位了,这些不在位的领导或受到处分撤职或坐牢,这些人不可能再对巴陵尚都业主的合法维权产生阻力和威胁,然而唯独参与消防工程验收和消防年检(郑晗每年消防年检必定参与,是最清楚消防瘫痪惨状的,他为什么要承担风险亲自出马参加消防年检,难道是为了解决问题?决不是。但只检查而问题年年存在且一年比一年严重无人解决,请大家想一想,他亲自参加年检的目的是什么?)的关键人物都还在位,这两个关键人物一个就是消防支队的裴某,另一个就是站前派出所所长郑晗,这两个利害关系人一直在联手策划寻找机会抓捕我们小区参与维权的核心人物,以达到瓦解参与办案人员的信心和力量,让我们错过诉讼时效,并阻止我们胜诉。这应该就是公安部门这次为什么要无端策划和制造这次大规模的白色恐怖事件的真正目的和缘由了。这些人真是胆大包天,楼区政府针对巴陵尚都消防全面瘫痪状况,三声五令要求关停车库和营业场所,实行全面消防整改,结果整改根本没有到位也没有结束,仅仅只搞了极小一部分地方的整改也就是做做样子就草率收场了。实际情况是:巴陵尚都的消防整改后的真实状况仍然是处于全面瘫痪状态,喷淋系统、烟雾报警系统、整个风机系统、特别是整个消防用水系统根本就无法启动,如果将高压喷淋泵房的水泵和五栋天台的常压消防水池进行全天候全面启动,所有住宅楼、商业楼、巴陵尚街铺面、地下车库就会出现全面漏水,整个楼面和地下车库就会变成水的世界,而且这次解除查封前根本没有按照整改合同要求,进行消防工程检测和竣工验收,这次消防整改方案和解封根本就没有征得业委会的同意,业委会对此根本不知情,更没有让业委会参与整改工程的监督,派出所和消防支队竟然是在消防仍然处于全面瘫痪的情况下继续违规决定于2018年2月12日解除查封的,他们真是到了利令智昏的地步了,仍然还在消防问题上继续造假,蒙混过关。他们这种草菅人命、倒行逆施、不负责任的做法,完全是在拿人民生命财产开玩笑,让巴陵尚都近5000业主对政府公信力彻底失望,也让巴陵尚都人民深切感受到了来自腐败的力量是多么的令人可恶和可怕!我们跪求检察、纪检部门尽早来我小区察看消防腐败工程现状,对参与违规验收人员追责,决不能姑息养奸。
我们相信党,相信法律的公正,相信正义的曙光迟早会照亮巴陵尚都,那些胡作非为、不可一世的腐败分子终究会要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坚决用法律武器来追究余昕和郑晗故意制造白色恐怖事件的法律责任,并以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对他们提起刑事诉讼。
我们也奉劝还在继续对抗中央反腐败的决心不动摇的心存侥幸心理的腐败分子,现在该是你们悬崖勒马的时候了,多行不义必自毙,不是不报,而是时候未到。
我们跪求检察纪检部门尽快对余昕和郑晗进行立案调查。
湖南省岳阳市巴陵尚都小区全体业主泣血控诉
2018.5.12
附:《历数岳阳楼区公安深度介入开发商的征地拆迁和插手开发商善后楼盘的民事纠纷,与开发商狼狈为奸的事实真相陈述》
我们翻开这几年维权的所有历史资料一看,我们发现,业主们的正当维权只要是与开发商能挂上钩的事(包括开发商的下属物企),只要是开发商报的警,余昕就会义无反顾立马调集大批特警拘捕正当维权的业主,只要与开发商无关的民事纠纷甚至是治安纠纷,他都会无动于衷,我们业主的每次治安案件的报警最多就只两人出警,并敷衍了事。同时开发商和物企有组织性地对业主行凶(见4月1日,贤恩对业主行凶视频),公安不抓人不处置;若开发商或物企只要报警,哪怕未发生任何肢体冲突和违法行为,公安就会一律不分青红皂白、平白无故调集大批特警抓捕大批无辜业主(见“4·7事件”公安抓捕无辜业主16人真相介绍)。公安对待开发商侵权和业主维权完全采用天壤之别的双重执法标准。请看如下铁的事实。
一、江华置业有限公司(金中环广场开发商)和岳阳福隆置业有限公司(巴陵尚都开发商)联手,公安部门予以配合对巴陵尚都恶性侵权事实陈述:
原岳阳市卫校因腐败导致该地盘被人为分割成两个独立规划小区:巴陵尚都小区和金中环广场小区。巴陵尚都项目于2008年开建,至2011年初主体工程结束,于2010年预售完毕,于2011年售罄完毕(只有部分尚街门面未卖出),按规划法和物权法规定,楼宇一旦出售,其建设土地使用权人即利害关系人就发生了转移,也就是说巴陵尚都项目的建设土地使用权人从2010年底(这时已经售出楼宇面积超过90%了)起由福隆转移到了巴陵尚都全体业主所有,若有变更项目必须经巴陵尚都全体业主同意方可变更,然而福隆公司却从2012年起就跟江华公司签订了一系列未经规划部门许可的非法变更协议;金中环广场项目于2013年下半年开建,于2017年6月向业主交付楼宇。
1、2012年12月12日,巴陵尚都按照独立小区获得综合竣工验收,整个院落有完整的周界围墙,与金中环广场小区完全是封闭式隔离的。2014年10月左右江华公司非法将我小区巴陵尚街西面150米围墙拆除,有业主以侵犯财产罪报警,要求对肇事者刑事调查,派出所不但没拘捕开发商的人,却还竭力为他们辩护说是根据规划许可执行的,其实经查没有任何规划许可依据。这件事若倒置过来,巴陵尚都业主不知要被派出所拘捕了多少人了。
2、2015年2月12日(古历24过小年)江华公司将我小区巴陵尚街一个价值超百万的650㎡汉白玉石装饰的高级花园式平台非法拆除,其报警理由和拆除理由同上,都是在派出所保护下非法拆除的。派出所这次滥用职权为江华公司最少创造附加值近两千万元(多开发出11个门面和一个大型超市),而未向我小区补偿任何损失。这件事若倒置过来,巴陵尚都业主不知要被派出所拘捕了多少人了。
3、2015年10月未经尚都业主同意非法将金中环广场项目的污水管网接通尚都污水总管,造成我方尚街地面全线下沉至今未恢复和管道疏通成本增高。这件事若倒置过来,巴陵尚都业主不知要被派出所拘捕多少人了。
4、为了金中环广场小区进行违规消防验收的需要,2016年10月将我小区住宅北面围墙非法拆除,并非法用挖掘机破坏我小区绿化带数十平米(至今未恢复)用来修消防通道应付金中环广场的消防验收,这次合法维权是全体业主不再听从派出所和办事处忽悠和恐赫的情况下开展的(派出所多次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名恐吓我们并阻止我们正当维权),虽然取得了维权胜利,但由于派出所和办事处的竭力阻拦,导致这次维权成本极高,耗费数百业主几个月的心血和误工,损失惨重,也耽误了许多小区事务的正常开展。这件事若倒置过来,巴陵尚都业主不知要被派出所拘捕多少人了。
5、2017年9月23日,江华公司(开发商)非法将我小区尚街街道地面开挖,把污水井井壁和挡水墙打破,造成地下车库永久性渗漏;同时下埋地下管道被打破,天然气管道被暴露,随时会引起天然气管道爆炸,差点酿成极其严重的后果。我们以破坏公共财产罪报警并要求拘捕嫌疑人,派出所却以办了合法手续为由(根本没有任何合法手续),未作任何处置,被郑晗定性为一般民事纠纷(见郑晗录音证据),郑晗公然理直气壮向我们受害方宣布:不属于治安刑事案件范畴。大家看清楚,这是人家小区的人跑到别人小区非法开挖,破坏人家的公共财产,就相当于你的家的墙未经你许可就被人家把你家的墙掘开了的道理一样,就象你家的门被小偷破门而进的道理一样,象这种情况竟然不是违法,却被郑晗定性是一般民事纠纷,这还有不有天理?但是,我们明确地告知全社会,这件事若倒置过来,即若是巴陵尚都的业主开挖了江华开发商的地面,这起事件就会100%要被郑晗果断定性为治安刑事案件了,巴陵尚都业主不知要被派出所拘捕多少人了。而且还要告知全社会的是,凡是我方报警,派出所就只来一两个干警,只要是开发商报警,楼区公安分局就一定会出动大批特警来抓捕我们的业主了。
6、请大家看清楚,终于轮到利害关系倒置的时候了,看公安是怎么用双重标准对待开发商和业主的:2017年9月27日,巴陵尚都在多次跟江华置业有限公司提交文书要求索赔不理睬的情况下,我们无奈只好采取恢复原有围墙和平台的合法行动,我们预计江华公司会授意楼区公安分局派出大量特警,因为我们触及到了开发商的利益,我们深深知道,只要是触及到了开发商的利益,楼区公安局就一定会派出大量特警为开发商服务,果然不出所料,突然大批特警如潮水般涌来现场,他们进场后根本不由我们分说就进行暴力拘捕我们的业主,却还倒打一耙说我们袭警了,楼区公安分局长余昕还在几次协调会上多次拿这说事,并扬言“我们会随时对你们袭警的业主进行拘捕”(他的话终于兑现了)。大家看明白了吧,只要把利害关系互换一下,公安部门保护开发商利益的意图就昭然若揭了。要让大家明白的是:这次维权完全是走了合法程序的,我们充分做到了有礼有节的,没有任何违法目的和违法行为,而且是在自己家园里发生的维权事情,完全与扰乱社会秩序和寻衅滋事挂不着边,完全属于一般民事问题,却被郑晗和余昕定性是治安刑事案件。
7、再请大家看清一个事实,下面是最近发生的两件事,我们来对照分析一下,再一次通过下面两件铁的事实,来证明上述的逻辑推理是不是正确的。
我们小区完全是走合法程序实行物业自治管理的,并得到了政府物业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肯定和支持,可贤恩公司却单方面视我们实行自治管理是非法的,贤恩公司项目经理刘某某于4月1日一早带一帮保安到业委会向我们宣布自治管理是非法的,并向业主大打出手,打伤业主,砸烂业委会设备,撕毁业委会的墙上文告,欲冲进业委会办公室继续打人被业主们制止,真是猖狂到了极点,刘某某口口声声威胁我们业主说:“我们要红道有红道,要黑道有黑道,你们业主能斗得过我们吗?”事后不久,果然又调来上十个黑衣小混混来我小区威胁我们业委会领导。我们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于是报警救助,站前派出所两位警官来后(大家看清楚,我们业主报警就只来两位警官),我们强烈要求将贤恩公司刘某某违法行为进行处置,然而,这么严重的恶性刑事事件派出所竟没采取任何措施。可是我们4月7日完全按合法程序收回物业管理权的正义行动却被派出所定性是非法的,请问这还有天理没有?我们4月7日依法进行物业交接的行动完全是有礼有节的,是合理合法的,是和平过渡的,我们提前若干天就事先向政府部门和开发商及物业公司送达了告知函(而且是多次送达催促他们退场的文告,给予了他们充裕的退场时间达8个月之久),并多次告诉贤恩和开发商:现在是法制社会,如不服,你们完全可走司法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已经做到了仁至义尽。这次物业交接过程完全是和平过渡,没有发生任何肢体冲突,却被公安机关捏造事实、信口雌黄认定我们有暴力行为,还倒打一耙污陷我们涉黑,并定我们两项罪名: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寻衅滋事罪。试问:我们在自己家园里采用和平善意行动把强盗请走,我们触犯了哪门子法律?我们在自己家园里开展义务公益劳动手握的劳动工具为何被认定是作案工具?我们在自己家园里开展公益活动究竟触犯了哪部法律?我们在自己家园里把非法经营的物企请出小区与“社会秩序”和“寻衅滋事”挂得上钩吗?我们和平善意请出侵权物企退场没有发生任何肢体冲突和殴斗及打砸现象,却定我们有罪,我们究竟触犯了哪条刑律?公安是在风平浪静的环境下,在没有调查核实事实真相的前提下,悍然派出大批特警(大家再看清楚,这是开发商报的警,你们看,伺候我们却是大批特警,可谓天壤之别)冲进业委会办公室大打出手,干警砸烂我们的办公设备,不分青红皂白直接拘捕我们的大批工作人员达16人以上,公安这种象土匪一样的行径符不符合公安部的办案程序和规定?更值得全岳阳人民深思的是:公安机关非法拘捕大批业主之后,开发商的保安队长(德胜村的小混混)满脸奸笑并带洋洋得意的口吻对愤怒的业主们说:你们再提统一物业管理权的事,我们就叫公安来抓捕你们,看你们还敢不?!大家看看吧,人民公安全然只保护涉黑开发商和涉黑物业的利益而不顾人民的死活,他们出警的不可告人的目的已昭然若揭。这次抓捕的都是一心无私奉献义务为业主服务的业委会的骨干人员和无辜的物管人员及保安,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被抓捕的人绝大部分不是知情人,如我们请的物业管理人员和保安根本就不知情,更谈不上参与,然而这些10多名无辜人都被抓捕了。说明要抓什么人,公安机关早就是按照福隆开发商和贤恩物业公司的意愿和指令来定的。他们这样做只有一个理由可以解释:他们只听了福隆开发商和贤恩公司的一面之词就开展了这次非法拘捕行动,也进一步证实他们就是受开发商和贤恩公司雇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来直接为他们这帮黑恶势力服务的;也预示着公安机关在这次行动中还隐藏着一个巨大的阴谋:想阻止我们的消防维权,让我们的消防维权彻底失败后就无法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了。大家看清楚了吧,我们向公安举报贤恩打人涉黑,举报江华和福隆公司恶性侵权,公安却不闻不问、不当回事,而贤恩和福隆请他们来收拾我们,他们就义无反顾、闻风而动了。人们不禁要问:这支公安队伍究竟是人民的公安还是福隆开发商和贤恩的公安?动用这么多特警是要楼区公安局长余昕亲自审批的,可见楼区公安局多么黑,大家就可想而知了。余昕在华容和君山区为职多年,而开发商和贤恩一把手都是华容和君山的人,这其中的奥妙还需要去猜吗?金中环广场开发商老板将我小区公共财产(150米围墙和650㎡高档花园式休闲平台)非法拆除,为江华公司多开发出11个大型门面和一个大型超市,增加近两千万的价值,可这都是牺牲邻里小区的利益为前提,然而没有补偿我们任何损失,数次谈判无果,该老板因跟余昕有深交,我们维权时,余昕同样借维稳为由滥用职权违规调集大批特警来恐赫抓捕我们的业主。
从以上事实证明:开发商为所欲为,明明都是违法犯罪行为,明明属于治安刑事案件,公安部门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视若不见,放任不管,一律按一般民事纠纷对待,但巴陵尚都业主一旦向开发商维权,公安特警就倾巢出动来为开发商保驾护航,凡业主参与的正当维权行为(一般民事纠纷)一律按治安刑事案件来承办,他们对待开发商和业主完全是采用的双重执法标准,好象中国的法律就是由余昕和郑晗制订的,他们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他们拿中国法律当儿戏,真是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了。
上述7件恶性侵权事件都是站前派出所长郑晗亲自操刀导演,但从2017年巴陵尚都发生的事起就出现余昕的身影了,余昕就成了郑晗的幕后授意和指使人了,从这时起尚都人真的苦日子就正式到来了。郑晗于2010年入职本辖区;余昕于2016年8月任岳阳楼公安分局局长,同年11月任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余昕入职楼区公安局长一职后就大势高调、深度、越权介入许多善后小区业主与开发商的维权民事纠纷,并滥用职权将民事纠纷刑事化(许多小区在举报他的恶行),只要与开发商能挂上钩的事,他就会不遗余力为开发商效力,并以牺牲小区利益和镇压小区业主为代价来竭力保护开发商的利益。
二、关于违规成立巴陵尚都前“业委会”的情况及物业合同有效性说明,以事实揭穿派出所郑晗的狡辩。
巴陵尚都原“业委员”(主任徐湘平)是没有通过合法程序于2014年5月16日备案成立的(备案表中楼区物管办没有加盖公章,后来发现我们在追查这个问题,于是补盖了物管办公章),完全是凭的关系办理的备案手续,根本没有召开业主大会,故在备案档案中没有业主大会选举资料,没有一张原始业主选票存档,事实上压根儿没有召开业主大会,全体业主可以作证。鉴于上述违规行为(办事处作出了违规调查,有办事处的文件为证,按照此文件的精神调查取证证实前“业委会”成立时的违规事实后方可批准成立首届业委会),由办事处牵头组织巴陵尚都全体业主通过走法定程序于2017年5月5日备案成立了巴陵尚都首届业主代表大会和首届业主委员会。以上事实说明,前“业委会”完全是违规成立的,故跟贤恩公司同前“业委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是无效的,然而派出所郑晗却说是有效的。
三、前期物业违规情况说明,以事实戳破派出所郑晗的谎言。
前期物业有两家,首先是中航物业,于2010年12月30日通过招投标程序正式签订合同进场,因发现消防工程是一个伪劣工程并处于瘫痪状态后怕担责不起,于2013年9月主动违规退场;同年9月27日贤恩物业未通过招投标程序违规进场同福隆开发商签订了前期物业合同;于2016年4月1日由徐湘平独自一人违规跟贤恩签订的物业合同,未经业主大会和业委会讨论通过,同时另一个事后补签字的是非业主叫黄小俊。两家物企同福隆签订的物业合同注明的总建筑面积为15万㎡(另一个合同注明的是14万㎡,实际尚都的总建筑面积为14万㎡,涵盖整个小区)涵盖巴陵尚都整个管理区域即包括整个住宅区、商业楼、尚街、地上停车场和地下车库以及公共用地,但贤恩违规将尚街、商业楼、地上停车场和地下车库分割给福隆公司和汇德丰公司管理,从此导致了管理混乱的局面,这是贤恩严重违背合同的行为,也是严重违背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的行为。需要说明的是,因2017年5月5日成立的是首届业主代表大会和首届业委会,故贤恩仍属前期物业,这说明贤恩同徐湘平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是无效合同,同时此合同的签订过程不但全体业主不知情,而且原“业委会”成员也都不知情,特别是贤恩将管理区域违规分割给福隆管理的过程原“业委会”和全体业主均不知情,这种行为也严重违背了合同的约定,更是违背了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以上事实证明,两个前期物业退场和进场及在管理过程中都存在重大违规行为,特别是福隆霸占物业管理权完全是非法的,没有任何合同关系,却都被派出所郑晗视为是合法的。
四、解聘贤恩公司情况说明,以事实驳回派出所郑晗的胡言。
1、2017年7月19日巴陵尚都业主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投票全票通过表决解聘了贤恩公司,参与大会监证的有办事处司法所长赵丹和德胜社区网格员张珺,参与大会见证的有贤恩公司代表和业主家属老人代表;大会结果通过业委会文件尚都字[2017]第3号《关于第三次业主代表大会会议结果通知》主送了贤恩公司,抄报抄送了岳阳市房产局物管办、楼区物管办、站前路办事处、德胜社区、站前派出所和福隆公司。
2、2017年11月19日巴陵尚都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物业管理由业委会过渡管理。
3、2018年3月4日巴陵尚都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五项决议:
①成立物业服务中心,实行物业自治管理;
②授权业委会制定物管办法;
③授权业委会收取物业管理费;
④确认收取物业费从2018年3月1日开始;
⑤收回小区物业管理权,并设立专项资金,从物业费中列支。
关于收回小区物业管理权的通知都送达到了贤恩、福隆及汇德丰公司。
我们对违规违约贤恩公司的解聘过程履行了这么多的合法程序,都被郑晗否决,并被他公然说成是非法的。
五、揭露福隆公司非法进行物业管理和车位产权的真相,以事实证明郑晗事事处处对开发商的袒护和包庇。
福隆公司出于方便出售剩余铺面和车位(车位产权根本不属于开发商所有)的需要,通过关系强行将前期贤恩公司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尚街、商业楼、地上停车场和地下车库的物业管理权划归自己管理都是违反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同时,又将贤恩公司同巴陵尚都原“业委会”签订物业合同后,继续从合同中把上述物业地盘划归自己管理,即是违反了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更是违反了合同法相关条款。前“业委会”只同贤恩签订了总体区域的物业服务合同,根本没有同福隆签订任何物业服务合同,试问福隆有什么资格插手巴陵尚都的物业管理事务?明明是福隆非法霸占小区的物业管理权,却还被公安认定是合法的,真是没有天理了。业委会跟福隆没有任何物业服务合同关系,收回商业楼、尚街和地下车库物业管理权完全合理合法,试问公安有什么资格插手和干涉这样的事务,有什么资格判定我们收回管理权是违法的?
这里需要说明一个事实真相:巴陵尚都车库车位(建设单位为福建开发商)产权经查实,产权百分之百属全体业主所有,福隆根本无权出售车位和管理车库,市国土局明确回复巴陵尚都小区:福隆公司无权出售车位。而福隆非法出售车位达到了250多个(非法销售超过了一半),值得深思的是车库无论从设计、施工还是消防,根本不合格,竟然通过了合格验收,我们正在按合法程序依法撤销车库的竣工验收,更奇葩的是车库至今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完全属于违建产品,这样的车库又怎么能够销售和运营?因车库严重违背规划要求未能获得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全国就此巴陵尚都一家,这样的产品竟然通过了工程合格验收。常识告诉我们,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连报建的资格都没有,却竟然通过了合格验收,大家说是不是天大的笑话?同时,福隆在我小区严重违背规划,并在楼宇全部售罄(按物权法规定,这意味着建设土地使用权人已经由福隆开发商转移到了全体业主了)的情况下非法超建了7号楼,7号楼总超建面积为27000㎡,而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23000㎡,超建面积抵销车库面积还超建了4000㎡。从这个情况分析,地下车库的产权完全属于全体业主了,福隆开发商对地下车库车位根本无权销售也无权管理,我们将所有文件依据和调查证据提供给派出所郑晗看后,郑晗却继续支持福隆开发商出售车库车位和非法管理车库,这完全证明郑晗是一边倒在开发商的,他是完全不顾及巴陵尚都小区业主的根本利益的。我们有礼有节请出福隆开发商派驻的非法物业管理人员退出管理场所,完全是走的合法程序,却被楼区公安分局余昕和郑晗定性是非法的,并大批拘捕我们的业主,这还有不有天理。
天伦国际(建设单位亦为福建开发商)小区的车库车位也同样由国土局回复了业主:开发商无权销售车库。楼区公安分局余昕却插手小区的一般民事纠纷,协助福建开发商非法销售车位,并派大批特警恐赫天伦国际小区正当维权的业主。
六、关于“4·7事件”真相说明
巴陵尚都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小区物业管理实行自治管理模式。为了尽快让小区的面貌发生改观,业委会决定从今年四月起利用周末开展义务劳动美化小区,决定2018年4月7日(周六)为第一个义务劳动活动日,并提前向广大业主发出了倡议书,业委会也提前购买了各种劳动工具,这一天自发参加义务劳动的业主有100多人;另外,我们有部分业主分别在做贤恩和福隆公司员工工作,请他们离开管理现场,业主们完全是在按合法程序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去劝离在我小区非法经营的物业公司,因为我们提前几天已经向上述单位送达了收回物业管理权的通知,并向政府单位备了案,已经多次给足了他们退场的时间。我们这次和平请出非法经营的物企,没有发生任何肢体冲突,更没有出现打砸现象,完全是在风平浪静的环境下开展这次活动的。同时,我们还对福隆和贤恩两个物企说:你们如不服,你们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诉我们,我们服从法院的判决,我们已经做到了仁至义尽。为了降低维权成本,对付这样的不守法的耍赖的物业公司我们完全走的是广义司法途径,而且全国也有很多这样的先例,都是业主自发组织请出这些无赖物业公司的,当地派出所并没有干涉和插手这样的民事纠纷,唯独岳阳楼公安局和站前派出所却要这样兴师动众,这是为什么?他们的逻辑是,业主无权赶走物企,要赶走物企必须走司法途径,而他们所谓的走司法途径就是必须经法院判决才行,并说我们这样做是破坏法制的行为。物企一旦被依法解聘,赖着不走,就是处于非法经营状态,这就相当于保姆被依法解聘后赖着不走,房主可将其视为盗贼看待,房主人可以予以驱赶盗贼的道理一样。对此,我们不禁要问:哪部法律规定了业主不能赶走非法经营的物企,又有哪部法律规定了只能通过法院判决胜诉后才能赶走非法经营的物企?难道强盗进屋了,业主不能赶走强盗而只能干着急等待法院的判决胜诉后才能去赶走强盗吗?我们是把强盗盗窃的和抢劫犯劫走的财物通过合法途径要回来,难道违法了吧?4月7日岳阳楼区公安局和站前派出所在平白无故、不明真相、在未调查核实事实、在不分青红皂白和不由业主分说的情况下直接听从福隆公司(福隆报警)的指挥派出大批特警来我小区大批拘捕无辜业主达16人以上,我们的和平行动没有任何非法目的和违法行为,没有一个业主与福隆和贤恩发生肢体冲突和斗殴现象,都是在有礼有节履行合法程序,然而公安却强加罪名,将民事纠纷违法办成刑事案件,让人毛骨悚然,这是岳阳历史上非常罕见的特大事件,楼区公安这种倒行逆施、践踏法制的行径值得广大岳阳人民去思考和谴责。
更令人义愤填膺和不可思议的是,我们没有涉黑也不可能涉黑,完全是合理合法、有礼有节维权却硬被楼区公安分局子虚乌有、颠倒黑白、信口雌黄说成是涉黑,公然还在电视电话会议上和今日头条上向媒体宣布巴陵尚都以组织名义集体涉黑,真是没有天理了。我们不禁要问:一个罪名成立是不是要经过侦查(公安)、批捕(检察)和定罪(法院)的过程?子虚乌有的事,余昕就在电视电话会上甚至今日头条上公然宣布巴陵尚都涉黑,这符不符合司法程序?特跪求相关部门查清事实真相,还巴陵尚都一个清白。
证据1
在高压、高频率反腐败竟然于2018年4月7日下午在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巴陵尚都小区发生了一起特别严重的“4·7白色恐怖事件”,该事件完全是由岳阳市岳阳楼区公安分局长余昕和站前派出所长郑晗联手违法恶性炮制的。此次事件共抓捕无辜业主和物业管理人员共17人,其中业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各1名、业主3名、保安10名和物业经理1名,还1名被网上追逃,并对无私无畏的业委会主任和副主任非法关押40天。这是一起地方公安极其严重对抗反腐败、蹂躏法制特大非法抓捕行动,震惊了整个岳阳人民,希望引起全社会和政法界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希望相关部门尽快组成调查组还清事实真相,还巴陵尚都全体业主的清白。余昕近几年严重违背公安部下发的《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和公安部120号令之规定,胡作非为、以身试法、以权代法,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棒高频率深度介入岳阳楼区开发商的征地拆迁和善后楼盘的民事纠纷,为保护开发商的利益故意炮制了许多白色恐怖事件,一律将民事纠纷定性为治安刑事案件,大势非法拘捕正当维权的征拆户和善后楼盘的业主,搞得楼区鸡犬不宁,现已经直接导致楼区至少有5个小区的业委会彻底瘫痪(巴陵尚都、天伦国际、天伦城、图书城、金中环广场等),民众怨声载道。希望有良知的新闻媒体尽快来我岳阳曝光事件的真相。
巴陵尚都小区被盗报警没下文,业主正当维权解聘不作为物业公安就快速派特警将业主关押一个多月,其中的利益关系不难看出。还有开发商消防不合格消防栓无水,万一火灾死伤无数,有人管管这些人吗??
我是纯业主,楼主所说情况属实,活生生的小区合理维权硬是办成刑事案处理,业委会负责人被关长达39天。公安执法部门在党中央三令五申,打黑涉黑期间居然顶风作案,可见黑势力有多么猖狂。希望上级领导能彻查此事,救民于水火。🙏🙏🙏
巴陵尚都小区被盗报警没下文,业主正当维权解聘不作为物业公安就快速派特警将业主关押一个多月,其中的利益关系不难看出。还有开发商消防不合格消防栓无水,万一火灾死伤无数,有人管管这些人吗??
上面所述均是在小区存在、发生了的各项问题,导致小区安全隐患重重,我们只是在自己的国土、自己的家园想尽力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希望作为一个中国老百姓能真正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希望相关政府部门能帮助巴陵尚都的业主解决问题,让我们有个安稳的家!
这次4.7事件后办事处主任余小华和小区临时负责人不但借权助长余昕的淫威,更可耻的是在余昕百般诱供吴邓不成并走入绝望的时候,他亲自出马为恶棍余昕了难,竟然冒天下大不韪并甘愿承担巨大法律风险违法穿着公安制服进入狱室诱供吴,让余昕的罪恶目的实现,可谓为余昕卖命拼了全力!余小华这次为余昕推波助澜甚至兴风作浪、煽风点火、火上浇油、落井下石,竟然作出和说出了许多违背法律常识的指令和言论,让巴陵尚都业主蒙受了巨大的耻辱和损失,也让本来破烂不堪的巴陵尚都雪上加霜。
楼主所说属实,业主依法维权却被公安抓起来那么多人,有的业主甚至被关39天才放出来,合法维权的业主没错却要被关,不合法的物业赖着不走打砸业委会却还有执法人员维护他们。恳请政府为老百姓彻查巴陵尚都的相关事件,谢谢!
特别正告余小华:
举报腐败分子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力和义务,任何人无权干涉。余小华近日看到巴陵尚都业主们正在自发组织检举揭发腐败分子,心里发慌了,还正式利用职务之便以办事处政府名义写了一份对巴陵尚都业主的公开恐赫信,于昨日(5月26日)在业委会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派出大量不明身份的人像做贼似的深夜上门恐赫业主,还对业主拍照、录音并谩骂业主,信上公然把我们的正当维权说成是打砸抢,完全是颠倒黑白把公安局捏造的事实和制造的假证据当证据来继续迷惑我善良的巴陵尚都广大业主,这本身就是一种法律上的无知,也是一种政客惯用的法律讹诈手段,你既然做得这样光明正大,行得正坐得安,还怕我们举报你、诬陷你吗?我们决不会继续为你种下的苦果去买单。我们已聘请律师团从下周就启动司法程序,正式调查公安局办案人员取证的合法性。我们郑重正告你,别搞法律讹诈了,究竟是谁在诬告谁,谁在陷害谁,要法院栽定才算数。请问:余小华你有什么资格确定我们的正当维权是违法的,你有什么资格判定和确定公安的取证是合法的?你平时不是口口声声要我们走司法途径,要法院判定才算数吗?我们写的公开举报信若冤枉了你们,如果你屁股坐得正,你完全可走司法途经,可以向法院起诉我们,追究我们的法律责任,公道自在人间,何必要兴师动众来恐赫和阻止我们的申冤行动!为什么还要继续搞白色恐怖?你明明知道我们已经启动了司法程序,你凭什么在公开信上确定我们有打砸抢行为,你在现场亲眼所见了吗?你看到公安的证词了没有,我们的律师走司法程序都还没看到,你又是怎么知道的?明明公安是要你设圈套在风平浪静的情况下借协调会为名,骗得我们的信任(政府的公信力何在?),让大家相聚后再通知公安违规拘捕到了我们大批业主和物业管理人员,先抓人后调查取证,而且公安的取证没有任何业主提供的证词和证据,你凭什么就判定公安的取证合法?你有什么资格认定人家违了法?这符合公安部规定的办案程序吗?你这不是说的法盲话又是什么?这不是法律讹诈又是什么?4月1日贤恩聚众打伤尚都业主和打砸尚都业委会场所,你为何不叫公安来抓捕他们?4月7日我们依法将非法经营的贤恩和平请出,没有发生任何过激行为,更未有任何肢体冲突和打砸行为,而且是上午发生的事,你凭什么在下午设计算计我们,竟直接叫大批特警来尚都无缘无故拘捕我们无辜业主和物业人员达16人以上?更不可思议的是,公安竟在业委会办公室如同土匪般打砸(有监控为证),这像是人民公安在文明执法吗?难道这不是犯法吗?你和余昕这两个人面兽心的伪君子,竟还打着依法治国的旗号,你们配这个资格吗?中国的法律就是被你们这号披着法律外衣的人给践踏了,你知道不?你不觉得可耻吗?你知不知道世界上还有恬耻二字没有?你是不是又在对我们善良的业主来继续搞法律讹诈?一个极为负责任、无私无畏的巴陵尚都小区业委会,硬是活生生被你们彻底整瘫痪、整没了,你还为国家立了大功不成?你还在坚持说我们的正当维权不合法,还在继续美化公安将一般民事纠纷违规按治安刑事案件来侦办的错误做法。这次“4.7”维权完全是不需要公安插手的,你到网上搜搜,许多小区都是走的这条维权途径,人家公安为何不插手,我们的公安却要如此疯狂,难道你不懂这其中的玄机?江华开发商非法拆除我价值超百万的高级花园休闲平台为何报警不作刑案查处,若我非法把你家房子挖了,你是不要抓我坐牢?说穿了,法是你制订的,不是国家制订的,你说人家有罪,人家就能获罪。我问你,这叫不叫以身试法、以权代法?余昕事事处处都是这么做的,你竟敢还要继续助长余昕的淫威?你是不是吃了豹子胆,是什么后台在幕后给你这样足的底气?是谁让你执迷不悟、死不悔改,还继续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的?你曲解法律,误导业主,说我们无权赶走贤恩和福隆,说贤恩在依法解聘后的非法经营期间,我们实行自治并收取物服费和水费是违规的,说被非法关押的吴、邓出狱后,无权主持业委会工作。我问你:那部法律作了这个具体规定?你有什么资格当这个裁判和判官?5月14日上午你受余昕之托,违规穿着公安制服进入狱室,超规定时间做吴的工作,要他认罪并在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字,属诱供性质,你知不知道这法律后果?你以为是你的功劳,余昕才发这个善心,才买你账?余昕这么关心巴陵尚都的业主,这么关心吴主任,为何不在吴、邓一关进去的时候发慈悲,为何要等到公安的权限期到了才取保?你不去狱室,5月16日吴、邓照样放出来,而且绝对不会在取保书上签字,你信不信?我们故意没有去交纳取保金,难道是你交的?余昕就巴不得我们立马死,要是检察院能批捕,他会放过我们吗?就是余昕借刀杀人,让巴陵尚都业委会彻底瘫痪,让我们的维权进行不下去了,实现了余昕的罪恶目的,你知不知道这其中暗藏的玄机?!我们早就明白了你们的狼子野心和可耻勾当,凡涉及我们维权的事,你们就竭尽全力把它丑化、复杂化,刑事化;凡涉及开发商利益并与你们有利益输送关系的事,你们就竭尽全力去把它美化、简单化、民事化。今年元月,你亲自签发文件把图书城小区不合法成立的业委会的行政许可撤销了,而你这么关心巴陵尚都,我们求你几年了,要求你撤销前届不合法成立的业委会的行政许可,你却要我们打行政诉讼官司,甚至还暗示我们不要去打官司,别得罪了办事处领导后,对尚都工作有影响,现在看来,你是怕得罪了贤恩公司,了不了难了吧?若把前届不合法成立的业委会的行政许可撤销了,贤恩本来同前业委会违规签订的合同还有效吗?服务质量、社会信誉极差的贤恩公司还能这么张狂,还能这样赖着不走吗?还要我们花几年功夫召开无数次协调会和多次业主代表大会来解聘他们吗?连这等特别容易,举手之劳的事,而且是在你手中非常容易解决的小事,你都不能为巴陵尚都解决,你说,你还帮巴陵尚都能解决什么问题?如果你对巴陵尚都稍为发一点善心,献一点爱心,巴陵尚都也不会走这么多弯路了,也不至于会烂成这个样子了。说穿了,你是在存心让巴陵尚都死得越快越好,至于余昕的罪恶目的更是如此,你和余昕都是这样想的,只要开发商和物企满意,我去管你们小区的死活干什么!
我们严重正告你和余昕,我们业主的举报联名将继续,并准备继续直接上访中纪委,我们的正当维权行为,不会受你和余昕的恐赫所吓倒和停止!
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尚都小区被折腾得死去活来!!不知业主有何过错?竟受到如此不公正待遇
上面所述均是在小区存在、发生了的各项问题,导致小区安全隐患重重,我们只是在自己的国土、自己的家园想尽力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希望作为一个中国老百姓能真正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希望相关政府部门能帮助巴陵尚都的业主解决问题,让我们有个安稳的家!
恳请政府领导快来解救我们巴陵尚都人出水深火热!!!!!
望上级领导于以重视明察秋毫,查明事实。解救受苦受难的我们!
如果确有其事,可以试试微博曝光。
2012年1月11日一个刑事案到现在都没有给我交代,我看你们准备等到么里时候
2018-05-20 07:4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