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6日上午,我儿子局办公室通知他说:因红网一问政湖南,2015年第192期,标题为“资兴城管打人何时休,暴力嚣张何时了”的一遍文章,取消他2015年度市先进一事。当时,我“蒙了”,等我看完这遍文章后,我为当事人的行为感到可恶、可耻。
2013年,资兴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原副局长何某某和其妻李某购买了一栋4层楼的门面加住房,与我家房子相邻地址在阳安路派出所隔壁。从此,我全家的日子都过不安宁了。何某和李某购买房子后,因后院有一块约10平方米的空地,多次想在上面建四层上去,因不符合相关法律政策,规划没有批准,李某提出要搭建在我家墙上,我们不同意。从此,他家怀恨在心。几年来,多次通过他的社会关系来施压,甚至请闲杂人员闹事、恐吓。用迷信手段请和尚做法,发无聊信息等,可以说是不择手段,严重危害我全家的正常工作、生活。
李某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进行了多次施工,其实质是故意侵害,把我家墙体地基故意损坏(附图),把自己家房子自损严重,说是搞装修。但没有办理任何批准装饰、装修手续。把一至四楼处于房屋中间的楼梯全部损毁,致使相邻共墙的一面受损严重。2015年6月5日,市政府就是否批准李某建房在已经召开了多次会议后再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市国土、规划、房产、质监、街道等职能部门听证。听证前,大家都看了现场,各职能部门都提出了不能批准建议,认为李某自损房屋严重,已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从2015年6月5日听证到现在,只半年时间,我家墙体裂缝明显增加(附图)。听证后,李某经常故意损坏房屋,说是搞装修,把我家房屋窗子的玻璃打碎,往房子里倒水,多次进行违法施工,我举报到市长热线多次。规划也下达了停止违法施工通知,这样反而加速了李某侵害的速度,2015年12月5日,12月6日又请了人打墙,也就是那篇文章中提到的受害人,李某的亲戚,才有了那篇文章中的诬陷,事实纯属编造。他们又是李某某上演侵害的另一个道具。法治社会,难道他们真的可以这么为所欲为吗?有些职能部门在我家房屋、我的合法财产受到侵害时,我寻求保护反被拒绝,在某些人诬陷时,反而要成为他们的帮凶吗?是这样作为与不作为吗?
我家房屋3年来在李某等人的侵害下已严重受损,基础被挖空,现下沉速度已明显可见。墙体多处开裂,特别是二层的过道主梁已断开。我家一楼是一个诊所,上面是住家,难道一定要等到房屋倒蹋,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才来做善后工作吗?
我一个老百姓,该怎么办呢?谁来维护法律尊严?谁来主持正义?
这样的名目张胆不就是黑社会吗!资兴还文明城市这样的领导,这样的官风配文明城市吗!
天下乌鸦一片黑
2015-12-21 15:4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