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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城管局副局长违法执法制造非法堵车事件

2018-11-6 2:54:11发布6次查看
汉寿县城管局副局长高益华执法违法在元月29日制造一起非法堵车事件
湖南红网:
今年元月29日,汉寿城管局副局长高益华执法违法在汉寿的天济城碧桂园工地制造了一起非法堵车坑民害民扰民的堵车事件,害得广大草根翻斗车司机无不怨声载道,严重地损害党的形象,尤其是汉寿地方政府的执政形象,使地方政府失去了公信力,这是广大百姓反映最强烈的一个问题,今天在贵网站投诉,就是要呼吁尽快在汉寿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法行政之举措,特别是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的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纲要不能让高益华这样的披着城管执法的外衣的人,于着执法违法,坑民害民的勾当,专门支持红顶垄断公司,垄断汉寿县城的土方工程,既害了开发商,又害了我们的微小企业,他们非法干预市场而不是服务市场,单讲元月29日高益华率一伙城管人员打着执法的幌子堵着汉寿依宪渣土公司的拖土车不许进入碧桂园工地倒土,把该公司的车堵成一条长龙阵停在街道上,造成安全隐患,时间整整达一天之久,到晚上还把车堵住门口不收兵,这一天堵车给汉寿依宪渣土公司这个微小企业造成的损失至少达六万元以上,这个损失的责任该由谁承担?该公司将走法律途径去维权。
因为我们是证照齐全的合法公司,高益华一伙所谓城管执法人员,是怀着支持“红顶垄断公事”,扼杀由草根司机依法组建的微小企业,其动机和目的是见不得阳光的,所以我们要走“民告官”的法律途径去维权。这是任何大小官员不敢剥夺的老百姓的民主权力。
汉寿依宪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日
依宪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你好!
2016年2月2日你在红网的百姓呼声版块发了名为《汉寿县城管局副局长违法执法制造非法堵车事件》的帖子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安排局纪检组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 主体合法。
汉寿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汉寿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湘政函[2005]204号)文件规定具有此项职权: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采取相应强制措施的权利。因此,我局有职权也有职责,对未经许可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采取相应强制措施的权利。
二、适应法律依据准确。
依宪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在天济城碧桂园工地运输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是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二是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三是违反《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的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需具备以下条件:(1)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5)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6)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三、程序合法。依宪渣土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我局渣土办曾多次采取口头和书面文字通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其停止其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汉寿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高益华同志在执法过程中主体合法、程序合法,适应法律准确,并无不当之处。依宪渣土公司所反映的情况并不属实。
汉寿县城管执法局
2016-02-02 1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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