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在长沙工作两年有余,住房公积金额度虽然不高,但是也有胜于无。到了目前婚娶的年龄,急需购买一套婚房。
根据公式计算,我的贷款额度可以有(480x12x30+7000)x2=35w。但是实际似乎并非如此。被多方告知我这个额度最多贷款20多w,想30w以上几乎不可能。难道这个计算公式只是一个摆设吗?
省公积金可以贷款到我需要的额度,但是现在再也不能市转省。
那么就代表着,市公积金只能贷款20多w。想购买90平的小户型都无法使用。市公积金就成了一个花瓶。对于我们这些刚需的年轻人,公积金就成了摆设吗?
您好!根据2013年2月8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长金管委[2013]2号)的规定,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按照可贷额度公式测算,工资收入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推算确定,月偿还贷款本息额与家庭月工资收入之比不得超过50%。您的贷款额度根据公式测算可贷35万元,但需结合您的家庭收入、征信、购建房等方面情况进行测算后取最低值。
根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为按照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计算。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您的缴存基数和缴存额偏低,是您单位没有按照《条例》规定规范缴存,导致您贷款额度偏低。
谢谢您的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