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湖南省攸县联星派出所一自称刘姓主任的工作人员在调解民事纠纷时,欺骗老百姓不懂法律,直接认定一方不合法,调解时严重偏向另一方,事实上就调解的事项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属于法律的空白。刘姓主任的这种行为有勾结另一方之嫌,没有站在法律天平的中间处理问题,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只会使百姓丧失了对政府职能部门的信任。并且在制作调解文书时采取隐瞒手段再次欺骗老百姓,使这起纠纷案处理严重不公平。
是的,这个姓刘的主任大多数被他调解的人都有像你这样的同感。这样的人为啥还能留住联星派出所,希望攸县公安局是否让他脱离这个他并不能信任的岗位,免得调解出好多冤案来!
这个调解员的素质太差了,不懂得调解的方法,以权压人,不是以理服人。调解时维护强势一方,听信伪证,没有一点调解能力。
根据有关法律,如果你觉得调解员素质太差,不公,或有受贿嫌疑,可以申请换调解员!你为什么不换调解员呢?
2015-08-12 10:2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