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山镇政府欺上压下,巧立项目,强征农田
尊敬的省市领导:
现有湘乡市月山镇政府借助世行贷款立项污水处理厂,于2016年11月在未与我组村民签订征地意向协议之前,就私自与新桥村委会签订了污水处理厂、燃气站、屠宰场三个项目的征地协议,总计征农田61亩,其中污水处理厂约19亩、屠宰场约20亩、燃气站约22亩,新桥村委会与镇政府在2017年3月才与我组签订征地意向协议书,在尚有十多户未签字同意的情况下,污水厂在2017年5月就开始强行动工,期间征地补偿款也未发放到村民手中,承诺解决我组村民生活出路的40套门面至今也未解决。在此期间,从未见任何征地批文和告示。在多次与政府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导致英雄岭全组村民自发在8月20日之后去污水处理厂维权至今,期间多次去湘乡、湘潭两级信访也未见任何实质性的答复。
基本农田是我们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此次月山镇政府在我组如此大面积的征地,导致我组现人均农田不到0.3亩,生活难以为计,我组村民大部分都是靠种田谋生,现生活状况堪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章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征收基本农田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因此我们强烈质疑,月山镇政府的这份征地批复涉嫌违法,侵犯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另外我们质疑月山镇政府出具的征地协议和征地意向书等相关手续涉嫌伪造,有录音和复印件为证。
针对以上这些情况,我们多次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但月山镇政府仍一意孤行,不理群众诉求。燃气站和屠宰场两个项目也未在省国土厅正式立项的同时,强行填土,现已废掉基本农田数十亩,如此恶劣的行径与强盗有何异?是谁给了他们这么大的胆子?又有谁在背后给他们撑腰?其中是不是存在官商勾结,利益输送,暗箱操作?
在此,我英雄岭组全体村民重申,支持国家公益项目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坚决反对屠宰场与燃气站在废掉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在我组的开工建设,并对已废掉的基本农田予以恢复,以上是我英雄岭组150多人的迫切呼声,恳请上级领导顺应民意,派人亲临现场督办,尽快解决为感!
湘乡市月山镇新桥村英雄岭组全体村民
2017年12月12日
2017年12月17日我们收到以“湘乡市月山镇新桥村英雄岭组全体村民”的名义关于月山镇政府欺上压下、巧立项目、强征农田的投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月山镇污水处理厂、湘乡市光宇液化气储配有限公
司和湘乡市连发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屠宰场)三个项目的征地由湘乡市发改局立项,湘乡市国土资源局与新桥村民委员会签订征地协议书。征地程序、手续完备,合法。
二、现建设中的月山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是世界银行
贷款建设项目,属中央环保督查的重点建设项目,是湘乡市重点项目,是月山镇重要公益性公共设施,各项手续齐全。根据市人民政府安排,市东山投资(惟楚实业)公司作为业主方、星大公司作为施工方、月山镇人民政府作为建设协调单位,在办理征地、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等方面是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的。湘乡市光宇液化气储备有限公司、湘乡市连发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未进入开工建设。
我们欢迎对镇人民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诚恳接受人民
群众正确的批评建议。
湘乡市月山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
质问:
第一,月山镇政府在我英雄岭征收的61亩耕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根据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的五不准规定第一条,不准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的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请问,燃气站屠宰场是否属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是否合法?
第二,根据《宪法》和《土地法》的相关规定,征收基本农田须经国务院批准,试问,政府此次在我英雄岭组征收的61亩基本农田是否上报国务院审批?
第三,月山镇政府伪造村民签字,签订《征地意向协议书》,对此作何解释?
2017-12-16 11:4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