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纪委、公检法机关纪委核查《关于正在经营的门面被他人用虚假的手续进行房产登记》一案
关于正在经营的门面被他人用虚假的手续进行房产登记一案,在各部门反应已经有3年多的时候。由于有保护伞和涉黑利益集团的保驾护航,此案当事人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于2016年7月20日(2016)湘行再1号裁定如下:一、撤销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常行终子第76号、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2014)武行初字第00022号行政判决;二、本案发回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重审。
但案情鬼妙得很:武陵区法院执行局法官杨冬初在得知省高院和公安局的立案通知书后,为起到给黑社会保驾护航的作用,杨冬初是迫不及待确保黑社会人员先下手,由黑社会人员高闽泽一人晚上7点左右,到门面进行查封,当周边的群众问道:“省高院已经撤销了,怎么由你混混个人来查封,是不是假的?”高闽泽言道:“老子就是法院,老子养活他们十几年了,今天就是老子查封,怎么了?和我斗。”一个法官是拿着人民的俸禄,却被黑社会的人员养活着,这是为什么?难怪百姓眼中:法院是压在老百姓头上的“黑蛇”!为什么一个涉黑人员就可以替代法院查封他人财产据为己有?(此情况武陵区政法委已经找到当地群众核实,但未处理)。
此案,到现在为止,还在中止审理阶段。造成当事人精神和财产损失巨大,本人合法购买的房产没有了,还要赔偿近7万多,不知是法律有问题还是人为造成的?一个没有买卖房屋关系的人,仅凭一个用虚假手续通过与房产局内鬼串通取得的房产证,就可以窃取他人的合法财产,人民财产还有何安全可言?
一个明眼人一看就明白真伪的事情,为什么在武陵区法院个别法官眼中就不明白了呢?这就是涉黑利益有组织的犯罪集团在操纵,才能起到的效应。
此案:首先是涉黑性质有组织的集团犯罪。原常德市市规划局局长李迪伟,涉黑人员梅恒用虚假的资料,通过在房产局做事的梅德运在没有买卖的情况下,串通将他人办理房屋产权证。如果没有李迪伟这个大庙的庇护,一个利益集团共同作案,任何一个官员和普通人是根本做不到的。取得房产后,他们并不到现场,也不知道自己的房产在哪儿,而是时过很多年后,在合法购买人将门面经营好了以后,再通过涉黑人员高敏泽邀集社会等闲杂人员到合法购买者经营门面闹事。一计不成,再通过涉黑法官王秀峰《此人已经被处理,调离审批队伍,但审判的冤假错案没有纠正》,在省高院判决撤销武陵区法院和市中院的判决后,执行局法官杨东初通过涉黑人员高敏泽将判决执行,强行占有合法购买者的门面。这是典型的官员涉黑性质有组织的犯罪集团)。
其二,典型的司法涉黑勾结,打虚假官司谋取钱财。在李大局长的撮合下,武陵区法官和王秀峰、杨东初等法官和涉黑人员高敏泽勾结打虚假官司已有十多年,已经形成利益链,公开地知法犯法,对抗党纪国法。
其三,对李迪伟及其武陵区法院法官做出的荒谬判决要进行问责。不处理保护伞和涉黑恶势力,此案的官司无法做到公平公正,也不可能启动。为拯救别人也是帮助自己帮助转帖,让贪官无处可藏,维护百姓利益。
联系电话:18573664546
法院是出卖公权的的地方。
评论1:这是一个典型的官员、司法、黑社会合谋有组织、有计划的犯罪利益集团。案中涉黑人员武陵区法院法官王秀峰、张孝春、杨东初,黑社会人员梅恒、高敏泽、梅德运,保护伞就是原常德市规划局局长李迪伟。涉黑放高利贷的梅恒在没有买卖关系的情况下,将3名合法买卖房屋业主的房子,用虚假的资料串通房产局的工作人员办理了房产证(至今该小区的合法买主都没有办理房产证)。买主7年的时间期间一直在打理门面(水电立户、门面装修、出租)。追责 1、为什么梅恒能在卖主不存在的情况下,仅凭自己一人能在房产证办理产权登记?众所周知:如果是买卖,必定有卖方才会有买方。房产公司已经证实梅恒没有在公司买过房屋,公司即没有梅恒购房的缴款凭证也没有梅恒买房的流水登记。
中央太黑了
常德市的法院怎么这么黑
评论2:这是一个典型的公权私用,为涉黑利益服务,法院成为某个人的机器。原常德市规划局局长李迪伟之女李莹,邀集3批社会闲杂人员,每次达10人左右,到门面闹事。最后邀集涉黑人员高敏泽一群人到现场闹事(在派出所都有案底的),在当事人出面调解时,将当事人打伤。由于有涉黑法官王秀峰的帮助(涉黑人员高敏泽这伙人一直和武陵区法院 法官王秀峰、张孝春、杨东初等法官涉嫌黑官司),起诉当事人承租户的侵权官司,当事人知情后,先后12次找到承办法官王秀峰要求纳入诉讼,被无理由拒绝。王秀峰充当涉黑势力的保护伞,在进入官司程序后,王秀峰于6月12日晚上8点左右,到门面找到租户进行恐吓(此案武陵区政法委也做了调查,但一直没有处理)。当事人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针对违法登记行为,起诉行政官司,然而被行政庭法官张孝春无理由要求遗漏重要的利害关系人房产公司,才允许立案,导致一审被驳回的错误判决。问题是法官张孝春在庭上明确表示法院没有义务查明案情事实。众所周知:法院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地方。然不顾事实真相的判决,能起到公平公正的效果?
违法是执法者的专利,因只有它们才执法权,加上官官相护老百姓明知合法权被侵害也只能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咽。
常德法官的判案原则是以金钱为依据,以权力为准绳。为掩盖其丑恶嘴脸,假借最高法院规定,不准当事人对庭审录音、录像,自已却违反最高法院规定销毁庭审录音、录像。
评论2:这是一个典型的公权私用,为涉黑利益服务,法院成为某个人的机器。原常德市规划局局长李迪伟之女李莹,邀集3批社会闲杂人员,每次达10人左右,到门面闹事。最后邀集涉黑人员高敏泽一群人到现场闹事(在派出所都有案底的),在当事人出面调解时,将当事人打伤。由于有涉黑法官王秀峰的帮助(涉黑人员高敏泽这伙人一直和武陵区法院 法官王秀峰、张孝春、杨东初等法官涉嫌黑官司),起诉当事人承租户的侵权官司,当事人知情后,先后12次找到承办法官王秀峰要求纳入诉讼,被无理由拒绝。王秀峰充当涉黑势力的保护伞,在进入官司程序后,王秀峰于6月12日晚上8点左右,到门面找到租户进行恐吓(此案武陵区政法委也做了调查,但一直没有处理)。当事人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针对违法登记行为,起诉行政官司,然而被行政庭法官张孝春无理由要求遗漏重要的利害关系人房产公司,才允许立案,导致一审被驳回的错误判决。问题是法官张孝春在庭上明确表示法院没有义务查明案情事实。众所周知:法院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地方。然不顾事实真相的判决,能起到公平公正的效果?
当法院的法官成为涉黑利益的保护伞后,何谈依法治国,何谈公平公正
问题:1、杨冬初对抗上级法院判决。执行书到杨冬初手中后,本人递交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在2016年元月23日作出了(2015)湘高法行监字中央司法腐败,导致民不聊生,抓涉黑法官已经到了义不容辞的时候。武陵区法院法官王秀峰、杨东初、张孝春这些法官已经丧失了作为一名法官、一名党员起码的基本道德和做人做事准则。拿着党和人民的工资到单位点卯,暗地里拿着涉黑人员的工资,残害法律的公正和威严。
一个典型的官员规划局局长李迪伟伙同涉黑人员高敏泽、梅恒采取的豪夺百姓财产。再由涉黑法官王秀峰、张孝春、杨冬初这些腐败之人,利用法律的空子,巧取豪夺百姓财产。这些涉黑法官不除,社会矛盾将日益突出。要引起各级领导、各级纪委重视了。
这是一个典型的带涉黑性质、恶性的司法腐败案
这是一个典型的带涉黑性质、恶性的司法腐败案
司法腐败不实实在在查处,很难说有反腐成效。司法腐败影响社稷、关乎民生。
武陵区法院法官王秀峰、张孝春、杨冬初这些社会败类常年勾结涉黑人员高敏泽打虚假官司,从中某黑心钱每人达百万之多,司法混乱已经到了百姓无法容忍的事态。常德贪官横行、司法混乱,已成为黑势力的保护伞。
武陵区法院法官王秀峰、张孝春、杨冬初这些社会败类常年勾结涉黑人员高敏泽打虚假官司,从中某黑心钱每人达百万之多,司法混乱已经到了百姓无法容忍的事态。常德贪官横行、司法混乱,已成为黑势力的保护伞。
腐败不除,国无宁日
2017-04-05 23:3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