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啊!湖南省嘉禾县公安局为了包庇镇政府官员,对我乱用警戒、警押、乱作为。公安认定的是造假、撒谎、伪造材料欺骗上级领导。造假生事抓我劳教和看守所羁押37天,七次拘留,打击报复。
事实和理由:湖南省嘉禾县公安局,挂着公安的牌子,乱用警戒、警押、乱作为,公安认定的是造假、撒谎、伪造材料欺骗上级领导,,有违法违纪犯罪事实隐瞒。歪曲我上访事实真相,故意造假生事夸大冤枉我。挂着公安的牌子滥用职权,何者怀疑就随便抓人到看守所,拘留所羁押,有钱放,无钱关,造假生事。塘村镇政府官员周圣敏为了阻访打我轻伤,刘胜到我家搜抢钱财,公安局为何不抓犯罪嫌疑人。群众打伤干部当场抓到看守所羁押。因为我有证据举报镇政府官员。我民告官,所以我案件长期得不到解决,不但未得到解决反而公安局为了包屁故意造假生事冤枉我,造成我多个冤案。公安撒谎说我多次向塘村镇政府索要财物5次,总计5700元。到北京非访,公安局是胡说八道;答:(一)我到火车站给身份证买票,县镇办公室报警,塘村镇政府接访人员8人到半路上火车上拦卡堵截,拦到宾馆绑架我限制自由,给我钱、哄、骗我回家。而公安局拿不出非访索要财物的发票签字证据见面。(二)公安局造假非法定我扰乱公共秩序为由:上访共12人我塘村5人就唯独我和王国菊两人强行抓我冤枉劳教一年,七次拘留,而公安局又拿不出扰乱公共秩序的录像证据见面。(三)公安局又故意造假寻衅滋事抓我到看守所羁押37天。生事夸大起诉我移送检察院5次退回5次审查,现因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检察院因我合理的诉求不能排除,对我不起诉决定。我诉求告镇政府官员就移送检察院,而李干建告国土局就未移送,冤啊!我的生命经常受到公安的威胁,抓我到公安讯问羁押恐吓20多次。打击报复。造成我长期申冤严重的成本损失。公安为了阻止我控告镇官员,监视居住长期压制我身份证未解除。公安局违反刑法行为(玩忽职守,打击报复,包庇,徇私枉法)。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公安部门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彻查此案。追究有关领导的法律责任。赔偿我所有的一切损失。冤民彭三兵 2015年10月6日。
到处狂叫,恶有恶报,时间就到。
你在贴子里称你被嘉禾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留37天,然后又将你起诉到嘉禾县检察院,检察院多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最终认定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予起诉决定。针对这一情况,本人建议:
1 向嘉禾县公安局申请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及其精神损失的国家赔偿;
2 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3 依法追究办案人员的法律责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第六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执法过错责任:……(三)因办案人员的主观过错导致案件主要犯罪事实错误,检察院不予批捕、不起诉或者人民法院判决无罪的;(七)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或者超过法定期限办案情节严重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第一款“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你完全可以追究该案办案人员的法律责任。
2015-10-13 11:22: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