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郴州市汝城县泉水镇三星村村民,举报我村主干朱述明、朱友军、朱光德,驻村干部刘传兵、朱进明、曾艳青、周道,利用职位违法、违纪,如下
一、2012年12月31日,合伙私吞农户危房款,目前已知的有5户,其中有二组的村民朱仕兴20000元,袁田珠20000元,朱胜春10000元,一组的村民朱波文10000元,三组的村民朱永生9000千元,私吞共计69000元。
二、2013年汝城县爱卫办拨给农户以改侧户,每户500元,至今分文未给于农户。
三、2014年8月,汝城县工业园征收三星村农户自留地,承包给泉水镇政府领导刘传兵,每亩38000元,可是村主干以刘传兵为首的合伙,付给农户自留地征地款却只有31000元每亩,每亩自留地多出的7000元用于私分。
四、2015年10月汝城县工业园以自留地每亩38000元、稻田地每亩63000元承包给泉水镇政府领导刘传兵,可是他们和村主干联手贪污,付给农户自留地征地款每亩29200亩,其中每亩自留地私分1800元,农户的责任稻田以每亩36530元付给农户,其中每亩责任稻田私分26470元,三星村被征收的农户责任稻田,二组98.6亩,四组78.4亩,五组46.3亩,三组28.2亩,共征收稻田251.5亩,私分农户责任稻田款共6657205元。
五、2014年12月,村主干和驻村领导刘传兵,朱进明,曾艳青,周道合伙,变向私分三星村集体征地款,购茶子油270斤,每斤60元,共计16200元,把付款单据纳入到村民胡开兵,朱环松的工程,进行非法造假,驻村主干刘传兵动用集体征地款向村小组长发封口费每人2000元。
六、1.我村近年来的集体征地款累计700多万元,至今未向广大群众公布过,集体各种承包款未收。2.2014年我三星村进行新农村建设,三星村以空心村改造征收农户房屋,以每平方米40元、60元、80元的三种价格征收农户房屋,村干部以及县、乡领导联手房屋开发商以新农村建设套取上级资金3500万元,建房后以每平方米1200多元卖给农户,他们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形式主义,骗取上级的资金,上级政府怎么看?广大群众怎么看?其中一部分农户因为老房屋被强行占有,现在又无钱买房,可怜到几口人挤在20平米的房子。
我村近年来在驻村干部的操纵下,对于上级扶贫对象从不公开公事,关门造假,应该扶贫的没有享受到政府的关怀,而有些村民有车有房、儿孙满堂的却被村干部及驻村干部评为五保对象,还有一些村民有新房、有门面出租、有大小(汽)车,却被村干部及驻村干部评为扶贫对象,广大百姓完全被乡、村干部为了利益所践踏的行为难道党和政府一点都不关注吗?以上情况我村广大党员群众多次向上级领导反应无果。
这个数据很大,是真是假啊!会要人脑袋的啊!不能乱说
2016-10-01 22:1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