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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区长青路潇湘派出所徇私枉法,包庇打人者

2018-11-5 3:48:42发布6次查看
这社会上到底谁能真正为百姓做主呢?
您好!我叫王小菊,今年50岁,,系湖南省衡阳市人,于长青路开了一家小牌馆,今天我一来是投诉石鼓区长青路潇湘派出所徇私枉法,颠倒是非,二是希望领导能为本人做主。事情的起因是2017年6月24号下午,我妹妹王建兰带着她一个朋友来我店打牌玩,由于下午刚开店,没人,我妹妹就带着她朋友去了对面一家牌馆打牌,中途输了很多钱,我妹妹就喊她朋友走,牌馆打牌输了是可以走的,没有什么规定不能走,那个老板娘冲出来就指着我妹妹骂,还要打人,人是我妹妹喊过去的,输了不打很正常,为什么要打人?我看情况不对,就跑过去劝老板娘不要打人,老板娘二话不说,跟另一个女人拽着我就打,背后还有一个男人一直在踹我背,我根本没有还手的余地,对方还喊了一批外面混的年轻人,之后我就报警,出警的是潇湘派出所,我想着让警察帮我做主,毕竟这件事与本人毫无关系,我无缘无故挨了打,这肯定要讨个说法,可是进了派出所让我痛感失望,对方老公是在外面混黑道的,认识派出所的民警,还扬言要我赔礼道歉,如果让他赔钱就整死我,很是嚣张,后来喊了一位调解员(仉律师)来处理,或许是对方认识人打了招呼,调解员(仉律师)处处为对方说话,不允许我去医院检查,还说检查费用要我本人承担,这都是什么事啊?
难道这年头打人不需要负责吗?是不是看不惯谁都可以打?完全不需要担心法律?派出所的民警完全都是在包庇打人方,说了很久最后才同意我去医院,结果第二天对方拿了2张800块钱的发票,要我负责,我都没有打到他们,随便开一张发票就可以说明一切了吗?调解员说,他只认发票,领导,我一个病历本有医生的医学鉴定,难道比不上随便开的2张发票?是不是我去开2万的发票他们也能负责?调解员还说这事算了,可是我不是因为跟他们起冲突才被打的,我是被无缘无故被打的,几天了腰部都还很痛,淤青不散,调解员仉律师还说不服从他的判定可以去起诉他,无所谓,态度很不讲理,难道现在社会治安都成这样了吗?调解员这样徇私枉法完全已经扰乱了社会治安,成就了恶人的霸道,如果连政府都不能为百姓做主,那我们还能找谁呢,
这个调解员仉律师,在其位不谋其责,处事不公平公正,还有什么资格当调解员?为政府工作呢?而且这个派出所行风不正,去年的一桩民事纠纷案件他们在双方收取办案费费用共计6千人民币,派出所这个费用到底是怎么收的,不给钱还不给放人,中途还利用公权关押一方人,还让被关押者把身上所有现金拿出来给他们买烟,双方纠纷竟然只关押一方,潇湘派出所处事行为完全没有站在一个公平公正的角度对待百姓,为己利。希望相关部门负责人能够严查此事,为民做主,若有半句虚言,本人愿意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关于一群众在发帖反映潇湘派出所徇私枉法包庇打人者的回复
2017年6月28日潇湘所接分局转发来的:关于一群众在红网发帖反映潇湘派出所徇私枉法,包庇打人者的交办工单。接函后,潇湘派出所所长滕树生高度重视,立即针对当事人举报的内容组织专门警力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当事人举报内容:
网民“晶baby”在“红网论坛”发帖反映:其叫王小菊,今年50岁,系湖南省衡阳市人,于长青路开了一家小牌馆,今天我一来是投诉石鼓区长青路潇湘派出所徇私枉法,颠倒是非,二是希望领导能为本人做主。事情的起因是2017年6月24号下午,我妹妹王建兰带着她一个朋友来我店打牌玩,由于下午刚开店,没人,我妹妹就带着她朋友去了对面一家牌馆打牌,中途输了很多钱,我妹妹就喊她朋友走,牌馆打牌输了是可以走的,没有什么规定不能走,那个老板娘冲出来就指着我妹妹骂,还要打人,人是我妹妹喊过去的,输了不打很正常,为什么要打人?我看情况不对,就跑过去劝老板娘不要打人,老板娘二话不说,跟另一个女人拽着我就打,背后还有一个男人一直在踹我背,我根本没有还手的余地,对方还喊了一批外面混的年轻人,之后我就报警,出警的是潇湘派出所,我想着让警察帮我做主,毕竟这件事与本人毫无关系,我无缘无故挨了打,这肯定要讨个说法,可是进了派出所让我痛感失望,对方老公是在外面混黑道的,认识派出所的民警,还扬言要我赔礼道歉,如果让他赔钱就整死我,很是嚣张,后来喊了一位调解员(仉律师)来处理,或许是对方认识人打了招呼,调解员(仉律师)处处为对方说话,不允许我去医院检查,还说检查费用要我本人承担,这都是什么事啊?
难道这年头打人不需要负责吗?是不是看不惯谁都可以打?完全不需要担心法律?派出所的民警完全都是在包庇打人方,说了很久最后才同意我去医院,结果第二天对方拿了2张800块钱的发票,要我负责,我都没有打到他们,随便开一张发票就可以说明一切了吗?调解员说,他只认发票,领导,我一个病历本有医生的医学鉴定,难道比不上随便开的2张发票?是不是我去开2万的发票他们也能负责?调解员还说这事算了,可是我不是因为跟他们起冲突才被打的,我是被无缘无故被打的,几天了腰部都还很痛,淤青不散,调解员仉律师还说不服从他的判定可以去起诉他,无所谓,态度很不讲理,难道现在社会治安都成这样了吗?调解员这样徇私枉法完全已经扰乱了社会治安,成就了恶人的霸道,如果连政府都不能为百姓做主,那我们还能找谁呢,
这个调解员仉律师,在其位不谋其责,处事不公平公正,还有什么资格当调解员?为政府工作呢?而且这个派出所行风不正,去年的一桩民事纠纷案件他们在双方收取办案费费用共计6千人民币,派出所这个费用到底是怎么收的,不给钱还不给放人,中途还利用公权关押一方人,还让被关押者把身上所有现金拿出来给他们买烟,双方纠纷竟然只关押一方,潇湘派出所处事行为完全没有站在一个公平公正的角度对待百姓,为己利。希望相关部门负责人能够严查此事,为民做主,若有半句虚言,本人愿意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二、核实情况:
接此领导批示件后,潇湘所所长滕树生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核实。经核实,2017年6月24日15时22分,潇湘所接110指挥中心派警称在衡阳市长青路地段有人打架,出警到现场经了解系两家社区牌馆因争抢客人发生纠纷,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随后民警将双方带回派出所处理。
经查发生冲突的双方分别名叫朱庆香、王小菊,接警后民警对双方进行询问,因无明显伤势且双方要求进行调解以获取赔偿。民警初步了解情况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由潇湘街道派驻所内的人民调解员倪向阳进行。期间朱庆香一方不断声称自己身体疼痛,调解员告知其可以立即去医院看病,但朱庆香一方自己不愿意去医院,坚持要求先调解,后调解过程中双方僵持不下,且双方均称自己身体不适要去医院看病。所内不得不暂时中止调解,要求双方先去医院看病,之后再来所处理,后双同意后离开。
次日朱庆香便在网上发布不实的帖子,值班民警杨剑便立即再次组织民警上门对双方的打架纠纷进行调解,现双方已经调解成功,由王小军一方赔偿朱庆香人民币一千元整,双方不再追究,朱庆香表示对此次调解满意。
另,对于投诉中反映民事纠纷收取办案费问题。派出所办理治安及刑事案件,对于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直接到法院进行诉讼或司法调解,也可以要求进行人民调解。可以由司法所派驻所内的调解员本着双方自愿原则进行调解,签署调解协议。该调解不具有强制意义。双方达不成一致可以自行去法院提请诉讼。派出所不收取任何费用。而驻所调解员由街道、司法所派驻所内,与派出所不存在人事关系。对于调解员是否收取费用,派出所无从得知。
潇湘派出所
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
2017-06-28 13: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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