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湘路南苑巷一直是公用道路,现却被设置栏杆由个体户收取停车费。收费岗亭还挂着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谁批准的公用道路变成个体户的强制收费工具?收取的钱用到哪里去了?是否存在公用权利寻租?要求相关部门给出解释?!
10日,网友“岳阳老狮”在红网百姓呼声发帖《岳阳楼区南苑巷停车由个体户收费》,我委收悉后,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建湘路南苑巷为南苑小区断头路,该巷因无人管理车辆乱停乱放,经常造成交通堵塞,南苑小区业主和巷道经营户意见较大。2015年5月,南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及全体业主联名向枫桥湖办事处、琵琶王社区提出申请,要求规范南苑巷车辆停放问题。办事处与社区接到申请后组织调研,提出请专业保安公司统一管理,对南苑小区居民和巷道内经营户实行免费停车,在巷道内消费的车辆凭“免费停车卡”免收1小时停车费,超过1小时按5元/次收取停车费,外来车辆按10元/次标准收取停车费,所收停车费作为停车场设备维护和管理人员工资的方案。依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岳阳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岳政发〔2014〕3号)规定,办事处经报楼区城管局、楼区交警大队和市交警支队同意,办事处、社区与功德保安公司签订委托书,委托其管理该停车场事宜。
根据《岳阳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细则》(岳发改价服〔2015〕497号)第六条第(三)款“城市道路(含街巷和开放式社区的道路)停车泊位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收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文件规定,该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未报经我委审批。我委已责令功德保安公司立即停止收费,待批复后再行按标准收费。
岳阳市发改委
2016年6月21日
2016-06-10 18: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