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黄山头镇的部分村民,受广大群众委托,如实向领导反应我镇修防会主任潘峰平的犯罪事实。自2011年以来,潘倚仗自己有权有势,身为国家干部多次承包水库改造工程,还纠集钟志兄弟为打手强占村民良田,故意损毁农作物,不予赔偿,如有反抗轻则辱骂威胁,重则招来殴打,已造成两起轻伤,一起致人死亡,两起轻微伤的犯罪事实。老百姓敢怒不敢言,血泪控诉无果,特联名实名举报。
联系电话:李能湘:13973646149 陈常发:15211292576 陈小平:15971584388 钟吉顺:13575227388
潘峰平就是涉黑村霸,作恶多端!
属实,一定要严惩!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潘峰平利用职务之便承包水利工程”问题。针对钟吉顺曾上访提及2个水库工程,经查实,其中:1.东湖峪水库于2010年11月经湖南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由湖南泰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标建设(合同编号:2010-axx1d-sg),于2011年3月开始施工,在2012年4月26日通过由常德市水利局主持的竣工验收。2.鲫鱼水库于2011年11月经湖南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由中标公司湖南泰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合同编号:2011-bxk-ax-x2-sg),2012年1月开始施工,在2013年11月14日通过由常德市水利局主持的竣工验收。东湖峪与鲫鱼水库,都在招标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两个水库竣工验收后,没有再进行施工建设。招标合同中没有潘峰平承包两个水库的内容。
综上,举报人反映“潘峰平利用职务之便承包水利工程”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潘峰平强占良田,故意损毁农作物不予赔偿”问题。据了解,黄山头虎山村为解决抗旱问题,成功申报了龟山、杨家湾、杨堰三处山塘水库改造项目。2015年7月10号,虎山村委会组织召开村组群众会议通过“启动杨堰水利改造”的决定,村里负责施工环境协调,李能湘(举报件当事人:13973646149)等村民均表示支持并签字同意。杨堰水库工程启动后,李能湘因坝上扫障、排水沟开挖和排水过田等问题,多次阻工,延误工期,以致引水沟开挖至李能湘的胡萝卜菜地时,工程告停。2016年4月7日,虎山村再次召开9组群众座谈会,会议就“加快杨堰水库煞尾工程建设”达成一致意见(李能湘也明确表态其胡萝卜地可以开挖,不再阻工)。2016年4月10日,李能湘在施工现场要潘峰平给予损失补偿,潘峰平要李能湘直接找村里协商,双方为此发生口角纠纷,经水管站工作人员罗先兵和在场村民及时劝阻。整个事件过程中,未发现潘峰平存在“强占良田、故意损毁农作物”行为。
综上,举报人反映“潘峰平强占良田,故意损毁农作物不予赔偿”问题不实。
(三)“潘峰平殴打群众致两起轻伤”问题。据了解,2016年7月29号,为完成县防汛扫障限期整改任务,黄山头镇水管站长潘峰平带领扫障人员依法对黄山头镇东堤90+000—79+172段坡面进行扫障。此次扫障之前,潘峰平曾上户通知并宣传过相关政策,但在此段大堤扫障区域内种有芝麻、甘蔗、黄豆等作物的陈常发一家并未支持配合。后潘峰平带人启动强行扫障程序,陈常发、陈建平父子出来阻工并动手与潘峰平、钟志发生正面冲突,引发打人事件。经鉴定,陈常发系轻微伤(司法鉴定许可证号:4308010)、陈建平系轻伤(司法鉴定许可证号:4308015)。潘峰平、钟志受伤后未司法鉴定。
2016年12月26日,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取证认为陈氏父子先行动手,钟志、潘峰平方属正当防卫,对陈常发父子提出的伤害控告不予立案(安公黄不立字[2016]0026号)。
2017年6月2日,经黄山头司法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双方达成人民调解协议,由黄山头镇人民政府补偿陈常发2.5万元的医疗费用。陈常发同意签订协议并已签字领款。
(四)“潘峰平殴打群众致一人死亡”问题。据查,举报人反映的相关事件发生于2011年黄山头镇境内的明堂湖整治期间。
明堂湖于2011年9月列入国家小(一)型水库整治,湖南省泰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标后(合同编号:2011-bxk-cd-xsk-sg-02),于2011年12月3日开始施工。工程施工前,镇村两级发布了明堂湖水库整治的通告,对整治项目所牵涉的拆迁、补偿问题进行了摸底公示,除陈小平几兄弟外,其余拆迁户都于2011年12月3日前领取了一次性补偿款。2011年12月23日,黄山头镇人民政府镇长候佩军、分管农水工作的政协主任邓荣、综治办主任程恒平、马坡村支部书记罗建友、水管站长潘峰平等一行到陈小平、陈四新家进行协商,但陈氏兄弟拒不接受品补方案。
2011年12月24日,该项目工程施工到陈小平、陈四新兄弟承包鱼池旁时,陈氏兄弟请出76岁的母亲吴承菊和陈四新60多岁的岳母出面阻工,考虑到吴承菊患有心脏病(吴其当时自述),潘峰平和罗建友上前做工作,吴承菊坐地不走,施工被迫停止,后陈氏兄弟母亲和陈四新岳母步行回家;24日下午14:30左右,陈氏兄弟再次阻工(吴承菊在家未到场);25日下午,吴承菊由其子女送到县人民医院治疗;28日凌晨在县人民医院因心脏病死亡。
2011年12月28日,黄山头镇派出所找到双方涉事人、县人民医院医生及相关群众,对吴承菊死亡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形成了问话笔录。从派出所取证的情况来看:一是12月24日阻工现场,施工方与镇村干部均未与吴承菊发生拉扯,更未发生肢体冲突。二是吴承菊25日因心脏病发作入院,治疗三天后,因心脏骤停死亡,其死亡原因与明堂湖施工无直接关联。
2011年12月30日,基于人道主义考虑,黄头山镇人民政府给予陈氏兄弟2万元安葬费、0.5万元慰问金、0.5万元摄像机修理费,并签订了民事调解协议书,陈氏兄弟签字领款。
综上,举报人反映“潘峰平殴打群众致一人死亡”问题严重不实。
(五)“潘峰平致两起轻微伤”的问题。据查,2017年11月中下旬,钟吉顺在鲫鱼水库用挖机施工作业,被水管站负责人潘峰平看到,潘当时认为钟吉顺是准备搞基建开发,便在电话中告知这是国有资源,私人不准搞开发,通知他停工;2018年元月17日,县水利局水政执法大队偕同潘峰平一道对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地鲫鱼水库是否涉嫌违规开发建设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双方见面后,钟吉顺的的妻子喻碧凤情绪较为激动,在争吵、拉扯中与执法队员(含潘峰平)发生了肢体冲突,钟吉顺刚好外出回来,双方再次发生冲突。
2018年元月18日—30日,县公安机关分别对相关涉事人员进行了询问(讯问)笔录。经鉴定,钟吉顺系轻微伤。
2018年2月14日(腊月29日),经公安部门和黄山头政府协调,水利局与钟吉顺达成协议,水利局补偿给钟吉顺、喻碧凤治疗费、鉴定费、误工补助等共计19995元,钟吉顺签字领款。
目前,县纪检监察部门正依法依规按程序对黄山头水管站站长潘峰平及相关工作人员行为是否失当、违纪进一步展开调查,对涉嫌违法行为线索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办,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
黄山头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5日
潘峰平作为政府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利用职务之便,强取豪夺,强占马坡电排河外州李宏荣种植成林的林地,引起当地人民群众人人皆知,对政府这种官员的行为人神共愤,请求人民政府严查!
2018-02-10 21:5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