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在长沙工作,已经离职,可是在原单位已经开过离职书后由于本人不小心把离职证明原件给掉了,可是住房公基金哪必须要离职证明才能提取现金,可是单位只能开一份,请问还有别的办法没,我可以提供现在单位的证明,以前的单位不肯在开离职证明,请问怎么办?我是外地副口! 还有你们肯定会要我去找公司在开离职证明,如果原单位不肯开,我又该找谁去解决这个问题啊!????要怎么样可以解决,和维护我的权益,我希望你不要把我当皮球的踢来踢去好不! 什么叫不于受理啊?你到是给个解决方法啊?什么东西啊?难道我这钱就给你们了?你们拿这点钱也看不上眼是吧,对你们来说500块钱不够你们贪的,你们对这500块也有想法,你们最少也要贪500亿是吧~所以这500块,对你们来说吃一顿饭都不够是吧~,就行行好,给个方法把这钱给我算拉!
您好! 按照“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管理办法”,个人离职未满2年的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余额,需提供离职证明、外地户口本、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个人身份证等资料。若您反映的“离职证明”遗失而单位又不肯补办,则可以打个证明说明情况,单位盖章说明情况属实,用这种方式来办理手续。谢谢您的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