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县委书记、县长、森林公安主管领导们:
我叫田翠英,女,土家族,1950年10月22日出生,住湖南省石门县东山峰农场一分场张家湾队,身份证号:432427195010226027。
因我家住房盖瓦檩条腐朽和楼枕变形,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同时猪栏需要维修的实际情况,在2014年11月21日,依法在东山峰林业站办理了3个立方米《采伐证》。由于我和老伴年老多病,不能上山砍伐,请杨柳村一队王昌明上山帮忙砍伐,王昌明凭经验按20根树一个立方估算,共砍了54蔸,其中双根5蔸,共计59根。据森林公安警察检尺材积6.69立方米,超砍3.69立方米。又因在陡峭岩石里,运树不安全,一直未请到搬运工而烂在山上长达两年,一直在山上未运回家一根,也未出卖一根,甚至有些部分木料都已经腐烂。
同时这篇山林是自己承包栽育的人工杉林,已长达30多年,有多人和前任村领导可以实名作证,国家也有谁栽培谁受益的承包育林的法制依据。
近日,石门县东山峰森林公安接到别有用心的人对我恶意举报与诬告后,到现场进行执法,我也给与积极配合,并未转移和隐瞒一寸木料。但东山峰森林公安事后强行判定我为无证滥砍乱伐、非法倒卖、非法盗伐他人林木罪名,并要经济处罚近1.5万元。本人表示不服,强烈申诉定罪过当。
尊敬的领导们,可否换位思考,并作为一个属于弱势群体老百姓的我斗胆试问下:
1. 如果我要倒卖,还会将树置于山上长达两年之久?还会 让他腐烂在山上?何来有出卖为目的超砍动机?何来非法倒卖之罪?
2. 本人是办理了合法的砍伐证,怎么又是无证砍伐呢?
3. 我砍伐的是自己30多含辛茹苦、留了多少汗和血载育 的树,而执法森林公安未调查充分,无中生有地武断地指控我家所砍伐的树是同队黄雄杰的山林,而黄雄杰的儿子(黄永忠)可以作证未砍伐他家林地一棵树、一棵苗,所以何来非法盗伐他人林木之罪? 而他家的树是被谁偷砍的,他本人和多名同村人可以实名指证,揪出真正的无证滥砍偷伐的罪犯。
4. 本人合法采伐的林木,为什么在两年之后才报案?这不是别有用心的人在恶意栽赃诬陷吗?这其中的内幕,石门县委书记、县长、森林公安机关领导们在看了2014-2015年群众实名举报材料后,就会恍然大悟。
我们家人,从1972年东山峰农场建场到至今,已长达44年之久,家风严谨,秉承坚持奉公守法,从未上山无证砍伐一根树,也未出卖过一根树,这是人所皆知的事实。我就是一个与世无争的老实巴交的守法农民,只想通过自己的双手辛勤劳动来维持与改善自己生活。除了遵纪守法外,同时还积极响应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支持鼓励子女从军号召,先后培育了两名空军飞行员,孙子王成在空军某部从事飞行员,侄子李超在空军某部任飞行大队团长。他们在部队听说我的冤情后,感到十分气愤,同时也积极支持我将冤情向县委各级们领导申诉,致力通过合法程序解决此事。本人也坚信干部会做到天下公正,让我家两个军人能安心在部队服役,为国家保平安!
综合上面陈述,恳请县委书记、县长及主管领导们,本着“当官为民做主”的人民公仆原则,对本人冤情了解事实真相,对于不当定罪给与纠正昭雪,得到公正合法、合情合理的处理,真正做到替民伸冤做主。并彻查严惩真正的破坏绿色生态的至今逍遥法外的盗砍他人林木的不法份子,才能彰显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同时提请广大正义群众给与本人支援与对领导们的处理监督!
同时对于误砍多的树木立方数事实,我表示服从,愿意补开砍伐证和育林费处理。
顺致敬礼!
申诉人:田翠英 手机15074201226
证明人:黄永忠 手机13724812158
刘菊文 手机15074202686
卿泉娥 手机18216192379、
等等(不一一列举)
联系人:李德泉 手机15074201226
二0一六年四月一日
现在老百姓的苦楚太多!甚至有冤无处申,感谢石门红网!更希望县委领导们能关注和处理此件事!为民办实事,体恤民生!惩治那些有权不作为、只为利益共同体服务的官吏们,毕竟这是得民心的大事!
2016-04-01 03:39: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