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是一原塔泥乡田家村民,在外务工的我近日得知家里老人与印家界自然保护局签订了一份合同,我仔细询问了内容断定这是一份欺骗、不公平、侵犯林区老百姓生存权的无效合同,请上级明察,制止他们的违法行为,理由如下:
1,印家界自然保护局采取欺骗、胁迫、虚假宣传使老人和小孩签订协议。
2,该协议侵犯林区老百姓的生存权。该局协议条款把我们的山林(有林权证)划归他们管理,成立国家级保护区后收取管理费,占用后不补偿,且成立国家级保护区后林地、林木所有权、经营权归自然保护局,这是血淋淋的生吞活剥!我们的林权证还有何用?靠山吃山我们还吃什么?
3,该协议是印家界保护局自作主张,没有上级文件指示,请上级主管部门查实,及时制止,保护林区老百姓应有的合法权益。
鞠躬!谢谢!代表还蒙在鼓里的乡亲
可以把协议原件上传让网友看看
龙山快玩完了!哎
和老百姓签管护协议,甲方的责任和义务为何少之又少,发生林木偷盗后,丢失林木,是否给农户赔偿;发生森林火灾后,经济损失如何赔;封山后,野兽成群,损害农作物,甚至伤人,赔偿问题,这些事关群众生计问题,不能回避,保护区内老百姓山地搞开发办产业受到限制,老百姓利益受损。要给群众讲清楚搞明白。这就像龙山把城郊附近乡镇划进城区,衙门好垄断土地资源一样,与群众争利益。老百姓一举一动受到限制。
你们这些人呀,不知好歹,别人起早摸黑的找你们签协议,为的是让我们这地方早点进入国家级,我们老百姓都有好处,你们这样胡闹只会寒了那些为我们着想的干部心,也不问问你们自己,有什么可让他们骗的,他们骗你们又有么子好处,做人要看长远方可有出路,否则只会害人害己害大家。
这个领导真会当,日弄老百姓好家伙,你那协议一签就要扣人家的生态补偿金,你们是想把国家补给老百姓的钱从你们手里过路好雁过拔毛!统一重新办林权证在保护区的名下,老百姓将一无所有,你们真会想,协议漏洞百出,视物权法为儿戏,一份协议就可以剥夺所有权和经营权,呵呵
兄弟,你讲的是真的吗,对你自己讲的你能负法律责任不,你知道网上造遥的后果不,考虑清楚,考虑明白,考虑后果,考虑责任
6楼的好生看哈协议,对老百姓有什么利益,你有红头文件吗,莫与民争利
骗子、大骗子。
关于《龙山县原塔泥乡田家村印家界自然保护局欺骗手段签协议》一帖的回复
尊敬的“塔泥人”网友:
印家界省级自然保护区是我县仅存的、湘西州不可多得的、不能复制更不能破坏的野生动植物王国。建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将使我县宝贵的林业生态资源直接得到国家层面的保护,有利于保护区森林旅游产业的发展,有利于保护区群众的脱贫致富。签订《划入印家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林木、林地协议》是为印家界省级自然保护区升级作准备。
网友对协议部分内容提出质疑,究其原因是协议表述不清所致。8月9日中午,我局分管领导、印家界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相关人员与原塔泥乡相关部分村民进行了座谈,一致通过了补充协议。
龙山县林业局
2016年9月9日
任何事情都有好有撇,各位要理性对待
8月9日,穿越了,这水平,呵呵
应该是9月8日中午,更正哈
2016-09-06 21:3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