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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回复
嘉禾县肖家镇白茅村民廖运贵家在村中建房时,与邻居廖三仔等人产生纠纷。由于廖运贵自建房尚未取得相关建房手续,肖家镇政府于2015年7月8日对廖运贵家在建房下达了停建通知书。但廖运贵仍然施工建房。2015年7月15日,廖三仔的家人,将廖运贵家正在修建的一楼屋檐砸坏。事发后,我局普满派出所民警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对损坏的屋檐进行了价格鉴定。鉴定结论为廖运贵房屋损失价值人民币5330元。随后,派出所民警、肖家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找到双方进行调解工作,但廖运贵一家提出四万余元的赔偿要求,对方则愿意赔偿一至二万元。双方差距较大,调解未果。随后廖三仔一方提出对鉴定结论存在异议,向郴州市价格认证中心提出重新复核书面申请。为此,我局办案民警多次前往郴州市价格认证中心,并按郴州市价格认证中心的要求提交了重新复核的相关文书和手续。期间,办案民警与肖家司法所工作人员一直未放弃调解处理此事的希望,多次找到双方进行调解工作。同时上门找到廖运贵一家寻求调解。但廖运贵一家坚持要求对方赔偿损失4万余元,调解工作难以取得进展。2016年1月18日,郴州市价格认证中心派专人来到嘉禾县行廊镇白茅村,对廖运贵被损坏房屋进行了重新复核。并作出维持嘉禾县嘉禾价格认证中心鉴定结论的决定。
2016年3月2日,犯罪嫌疑人曾小英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主动交代了纠集家人前往廖运贵家在建房工地,阻拦廖运贵施工未果,与廖知秀一起动手打砸廖运贵家违章所建的滴水屋檐的经过。同日,嘉禾县公安局依法对曾小英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2016年3月4日,另一犯罪嫌疑人廖知秀也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了打砸廖运贵家违章所建的滴水屋檐的经过。通过对上述两人的讯问及前期走访调查,廖石华、廖平生等人未参与打砸。同时也没有证据证实廖石华、廖平生等人系该案组织者。
该案已依法移送起诉至嘉禾县人民检察院
嘉禾县公安局
2016年4月25
各位朋友们:
我是当事人廖运贵,对于嘉禾县公安局的回复,如鲠在喉,本人有话要说:
1、本人房子是旧房改造,国家政府支持。当时的肖家镇政府已经对旧房丈量,并按当地的作法同意施工。
2、关于肖家镇政府于2015年7月8日下达的停建通知书,实际是7月15日(上午我房屋被打砸后)下午下达,日期是政府打印的。签字是本人儿子廖忠坪,打砸当天在派出所报案录口供以后,返回途中进入镇政府反映打砸情况时,要廖忠坪签的字。当时的说法是已经发生打砸事件,先暂停施工,等案件办完后再施工。廖忠坪7月8日至11日还在广东上班(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7月13日才回嘉禾,何来的7月8日下达的停建通知书?派出所并没有找我核实。
3、普满派出所、肖家司法所是2015年9月份进行的调解,离案件发生已有2个多月,一共调解二次,第二次对方没有参加,对方诚意在哪,派出所为其操持。多次调解更是无从说起!我一直同意调解,只是对方自恃有所谓的关系,没有主动联系我,当然更没有道歉!
4、物价局鉴定结果为5330元是打砸的直接损失。由于打砸导致政府通知停建,致使建房模板、钢筋、水泥、石灰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日晒雨淋而报损,损失不停的扩大,估计有4万元。但是当时本人提出的方案是:不说具体数额,损失的材料和人工要当事人赔偿好,另要求对方道歉。普满派出所直接否决。刑事立案损失和民事损失是二回事!因案件还没有结案,现在房屋继续日晒雨淋!
5、鉴定复核时间问题。初次鉴定,嘉禾县物价鉴定中心是2015年8月初就出了结果。对方是9月中旬才提出复核。派出所是2015年12月下旬才向郴州市物价鉴定中心提出复核要求。按照物价鉴定规定,复核不能超过15天,而派出所是超过了无数扒天!但在回复中没有说明时间跨度!
6、2015年7月15日当时打砸人员有40多人,其中是以廖平生、廖石华和廖知平等人为首,当时报案本人也指正此三人为首。并且书面报告普满派出所,提供了包括很多打砸人员的电话号码等很多侦查信息。然而到2016年3月份还说没有看到我写的报告。于是我又及时再次送书面报告。本人提供的打砸现场视频,廖平生等人就在现场指挥,为何派出所说没有证据证明呢?却拿两个妇女来顶事,两人均为50多岁的妇女,建筑模板、钢筋是她们能推得动的吗?本人及家人、村民都在现场可以作证。
7、嘉禾县公安局所说的曾小英、廖知秀于2016年3月2日投案自首。这二人一直在家,没有躲避,普满派出所根本没有去抓或上网追逃。犯罪嫌疑人是什么时候确定的都存疑。且离案发已经是7个多月了!
这个案子并不复杂,7个多月没有抓到嫌疑人,也非常反常!
8、派出所在这么长的办案时间,只是2016年3月份才找我问话,从来没有告诉我案件的任何情况!我一家,有80多岁的母亲,几岁的孙子,过年没有地方住!不晓得怎么过的年!无人过问!
9、鉴于派出所明显偏袒对方,我老婆到派出所时讲了所长李小胜。李小胜说:“派出所不欢迎你,你给我滚出去”嘉禾县公安局只字未提,没有回应。
这起案件,派出所平常可以3个月完成,现在已经快10个月了还没有结案!损失鉴定复核就拖了5个月。犯罪嫌疑人当天一来就把案件发生经过弄清楚,一个没抓,拘留都不需要。最终我连派出所都不能去了!只要有法律常识的人就知道究竟公不公!
嘉禾县公安局这样的回复本人不予接受。
只要有理,走遍中国都要把知法犯法的警队蛀虫告下去
普满派出所办案很不公的,谁给钱多谁有理
普满派出所所长李小胜简直就是个xx。吃了原告吃被告的贪官。只要给钱孝敬他就包庇那些开赌场的开码的甚至还有那些卖毒品的。
看这种情况普满派出所真是要激起民愤,国家为保一方平安所赋予的权力,尽成了敛财的工具。人在做,天在看,会有人收的
看了几个普满派出所办的案件,为犯罪嫌疑人脱罪的手法都可写入教科书了,内幕引人无限遐想。
2016-05-01 13:2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