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的小金库多如牛毛,平江的公职挣门路也是无孔不入,平江的国土部门的更是让人难以理解,如今复耕一亩,罚金一万,这就是平江国土的创新之举。这个故事的背后原因,我还得慢慢细说,今天,我就用他来充实一下网友茶余饭后的谈资,看看平江的行政监管状态。
2013年的时候,我发现平江有几千亩灾毁耕地无法种植之时,我就向省市长信箱投诉,希望平江清除积砂,复垦耕地,还原种植。2014年3月,平江县国土局为了答复省市的信访事项,故此与我一道走访了矿区之后,当即表示,清除积砂,恢复种植的方案可行。其后,平江县碧海农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了矿区农民清除耕地积砂,恢复土地种地,结果积砂在运输途中被矿业整治拦截,当时拦截的理由是要到整治办交费开条才能运行,但交二千元押金之后恢复了运行。事后,我认为农民清污复耕是灾后自救,政府应当理解与让渡,不能乱收管理费用。结果押金退回,但紧接着的就是打击报复。
2014年6月9日,县整治办甘兆丰指挥扣押了运输的砂石,其后,县国土局也现场勘查确认挖至耕作层面,面积为3-4亩。结果,主管矿业整治工作的领导认为这就是顶风作案,必须一踋踩死。其后,国土、公安、工商等多部门多职能联合行动,并且聘请了没有司法鉴定资质的单位虚拟了鉴定文书,硬将案件破格升级为非法采矿的刑事案件,导致法人被拘。
案件由于当事单位不服而上访,结果,相关部门解释,矿是指固定固有的贮藏资源,保护性矿渣也必须符合固定的囤积要求。但耕地积砂是漂流性的事后添附,不符合固定固有特征,原则上应该保护耕地,恢复种植。经过系列上访之后,平江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批捕,公安机关也在取保候审期满之后撤销了案件。但是,善后问题没有解决,冤屈的农民没有息诉。故此,平江国土部门又重启了罚金四万,没收砂石的行政处罚程序。现在复耕一亩,处罚一万,这样的行政处罚是错还是对,我评判不了。但是,平江国土已经把自已陷入了矛盾之中。
本人认为:耕地表面上的积砂污泥不构成矿藏,这是无可争议的事实,但野蛮的行政手段说他是矿,那我们就认为是矿。也就是退一步来讲,即使耕地上的积砂是保护性的尾矿资源,但作为保护性物主的平江县国土局,你把矿产资源囤积保护在农民的耕地之中,影响了农民的种植,依法论理,平江国土是否应当依据《物权法》来承担侵权义务,赔偿农业种植的损失呢?
平江县的新鲜故事我讲了很多很多,但这些阻碍发展的矛盾故事背后,到底能够说明什么问题,看到那些不足,这就需要平江的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与深思了。
有时维护领导的面子就会失去良心,其实,维护一个错误比犯下一个错误是更可耻的,有些脸面丢了就丢了,千万不要去维护,否则,丢了脸面还得赔上良心,这就是问题所在。
2016-05-11 21:45:47
